幹嘛網友有義務要幫你嗎?有求於人態度還這樣,你要是覺得網友的回覆不是你想要的答案,你想要的答案還不一定是正確的答案,你幹嘛不直接拿著合約書花錢去找律師看哪有問題? 等等,你這時候該不會又要扣我帽子說是建商的人嗎? 大家都有在看啦,要問別人問題還用這種文字,好像網友應該要幫忙的。
我知道是白紙黑字口說無憑但我只是先問這樣是算了是重大缺失還是合理的範圍如果是合理範圍我就懶得去講了如果不算是 就在去說我文章一開始只有單純問 : 這樣算是合理還是缺失我有一開始語氣不好嗎? 那是中途我要的答案從頭到尾只有1.合理2.缺失2答一還講一堆牆心還有 全戶的雙都是一樣的單 也都是一樣的我指的是 大家都一樣在泥巴地的時候還沒整地的時候(我不信這樣還能分出 22.85 或 22.43坪)不是真正房子蓋好量的
hkl711 wrote:我指的是 大家都一樣在泥巴地的時候還沒整地的時候(我不信這樣還能分出 22.85 或 22.43坪)不是真正房子蓋好量的 如果你們是自地自建,那當然是分不出,如果是跟建商買的,建築師早就把圖畫好在那等了,一定能分的出。至於你問到合不合理,沒看建築圖,不會有人知道答案的,如果你手上沒有建商給你的使照圖,可以自己去當地工務局申請一份,然後拿比例尺量一下,如果比例尺換算出來的坪數和你的購買坪數差距太大,你是可以要求賠償。至於是不是缺失,也是相同的道理,拿圖去現場對,如果依圖施工,那就不是缺失,如果未依圖施工,那就是缺失,你也是可以要求賠償。
hkl711 wrote:我知道是白紙黑字口說(恕刪) 還2答1,現在是怎樣?!是在命令網友嗎?還是你現實生活中是主管,大家都要聽你的,網路世界大家都平等啦,想請教別人該要有的態度還是要有。 我還真不敢相信還有網友在遇到這種態度還願意給意見,你要不要直接去找律師處理。
抱歉樓主,土地面寬很少是以室內牆面到牆面的距離耶!所以要硬咬是銷售人員講的這個可能不太好讓建商點頭!可以看權狀坪數,登記的部分都是以地政資料為主,之後買賣也都是~所以沒有什麼好爭議的!如果權狀坪數是對的,若面寬少就是深度變長而已
hkl711 wrote:預售屋 地點南部 為...(恕刪) 一般講面寬,都是指牆心到牆心,所以壁到壁的實際寬度,會再扣掉25~30公分不等。你可以去調建物測量成果圖出來看,裡面測量的尺寸,就是你房子的實際尺寸。建商的銷售人員,很多都只會賣房子,對於不動產的專業知識不一定會比消費者多,當然你覺得你權益受損這事,你當然有權利去爭取,只是結果應該難如你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