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房屋土地面寬跟當初講的不同 問題

幹嘛網友有義務要幫你嗎?有求於人態度還這樣,你要是覺得網友的回覆不是你想要的答案,你想要的答案還不一定是正確的答案,你幹嘛不直接拿著合約書花錢去找律師看哪有問題? 等等,你這時候該不會又要扣我帽子說是建商的人嗎? 大家都有在看啦,要問別人問題還用這種文字,好像網友應該要幫忙的。
提告丫!

告下去就知道 是你沒穿褲子 還是代銷沒穿褲子了!

我們大家看起來像建商老闆嗎? 上來講這些543 不如早點去提告!才是正解~~~
除非有黑紙白字,否則,口頭講的都沒法律效力。每家面寬不一樣很正常,因為,每家權狀登記面積也是不一樣的,例如,有的30.29坪,有的30.52。
hkl711
是沒錯 這個 是 還在一塊泥巴地的時候 大家簽約完才蓋的/所以賣的比例與公設是一樣的
我知道是白紙黑字口說無憑

但我只是先問這樣是算了是重大缺失還是合理的範圍

如果是合理範圍我就懶得去講了

如果不算是 就在去說

我文章一開始只有單純問 : 這樣算是合理還是缺失

我有一開始語氣不好嗎? 那是中途

我要的答案從頭到尾只有

1.合理
2.缺失

2答一


還講一堆牆心

還有 全戶的雙都是一樣的

單 也都是一樣的

我指的是 大家都一樣在泥巴地的時候
還沒整地的時候(我不信這樣還能分出 22.85 或 22.43坪)
不是真正房子蓋好量的
tonypan66
1、建商如果依審核過的圖紙施工,那叫做正確合法,既非合理,也非缺失,代銷要自行擴大解釋,那就要寫進合約才有保障2、如果未依圖施工,造成面積有誤差,合約都有註記如何處理
hkl711 wrote:
我指的是 大家都一樣在泥巴地的時候
還沒整地的時候(我不信這樣還能分出 22.85 或 22.43坪)
不是真正房子蓋好量的

如果你們是自地自建,那當然是分不出,如果是跟建商買的,建築師早就把圖畫好在那等了,一定能分的出。

至於你問到合不合理,沒看建築圖,不會有人知道答案的,如果你手上沒有建商給你的使照圖,可以自己去當地工務局申請一份,然後拿比例尺量一下,如果比例尺換算出來的坪數和你的購買坪數差距太大,你是可以要求賠償。

至於是不是缺失,也是相同的道理,拿圖去現場對,如果依圖施工,那就不是缺失,如果未依圖施工,那就是缺失,你也是可以要求賠償。
態度有夠差 活該被騙
hkl711 wrote:
我知道是白紙黑字口說(恕刪)


還2答1,現在是怎樣?!是在命令網友嗎?還是你現實生活中是主管,大家都要聽你的,網路世界大家都平等啦,想請教別人該要有的態度還是要有。 我還真不敢相信還有網友在遇到這種態度還願意給意見,你要不要直接去找律師處理。
抱歉樓主,土地面寬很少是以室內牆面到牆面的距離耶!
所以要硬咬是銷售人員講的這個可能不太好讓建商點頭!
可以看權狀坪數,登記的部分都是以地政資料為主,之後買賣也都是~所以沒有什麼好爭議的!
如果權狀坪數是對的,若面寬少就是深度變長而已
hkl711 wrote:
預售屋 地點南部 為...(恕刪)

一般講面寬,都是指牆心到牆心,所以壁到壁的實際寬度,會再扣掉25~30公分不等。

你可以去調建物測量成果圖出來看,裡面測量的尺寸,就是你房子的實際尺寸。

建商的銷售人員,很多都只會賣房子,對於不動產的專業知識不一定會比消費者多,當然你覺得你權益受損這事,你當然有權利去爭取,只是結果應該難如你願。
自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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