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成建設違反合約內容禁止換約

不給換名 還不推爆
不會等成屋在賺喔?崩潰啥 還扯什麼無賴 笑死
ppejovy
又一個酸酸~沒想跟酸酸討論討論太多🤷‍♂️🤷‍♂️
mopackp65481 wrote:
不給換名 還不推爆不(恕刪)


有可能一口氣簽太多戶,

等交屋銀行對保條件不利,資金嘎不過來吧!
宋前輩
版主 不要在出來回留言 你就被割韭菜而已 不要傷心難過
ppejovy
有說沒辦法? 只是看不慣建商而已~被割韭菜~唉~一堆魯蛇🤷‍♂️
這要看樓主簽訂合約的時間
內政部應記載及不應記載事項,在110年1月1日起有生效新版本,
在第二十條有新規則:
二十、房地轉讓條件
(一)買方繳清已屆滿之各期應繳款項者,於本契約房地所有權移轉登記完成前,如欲將本契約轉讓他人時,必須事先以書面徵求賣方同意,賣方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
(二)前款之轉讓,除配偶、直系血親間之轉讓免手續費外,賣方得向買方收取本契約房地總價款千分之___(最高以千分之一為限)之手續費。

不過政府不是要打投資客,
但新版卻規定建商非正當理由不得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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