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拿人家薪水本來就是要有這種心裡準備...
有能力的自己去當老闆不就好了...
你要是看不慣...可以去開公司發薪水給那些無薪假的人...
還有...偷偷告訴你...老子不是仲介...你猜錯了耶...



林大象 wrote:
別老是說別人不食人間煙火,
請用脖子上的頭想想,
否則僅是自曝眼光短淺,
台灣是個以出口為導向的國家,
台灣想在國際上有競爭力培植財團是必須的,
消滅了財團剩下的中小企業,
如何與其他國家業者競爭,
政府不出利多如何引誘財團投資,
也才能釋出就業機會,
相對的財團對於社會確實應盡相當的義務,
也就是要多繳稅(通常這都是由政府來執行)
免得招惹一群得紅眼症的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