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南鐵地下化鬧完了沒~

小江老爹 wrote:
郝市長的政績有目共睹...盡心在為台北市百姓做事..
所以他若沒被提名去選總統, 真是大家瞎了眼....

玩笑開完了... 別太當真...

郝市長爭議問題很多, 但你要大家認真想, 最有印象的..
莫過於文林苑那幕扛人作為, 我甚至可以說, 他因為這樣硬幹..
把總統路輸掉了.... 本來當了首都市長, 就是進總統府的預售票, 不是嗎?

現在我們的偉大賴市長, 要不要以郝市長為偶像, 動用更優勢的警力..
有魄力, 大刀闊斧把拒絕拆遷戶全部扛走? 我等著看這幕!...(恕刪)


我覺得文林苑事件還好,畢竟才一戶,且法院都判決了;台北火車站雙子星開發案對郝才是大傷,雖然目前看來郝應該沒違法。

但南鐵地下化有四百戶,對賴而言很棘手。

小江老爹 wrote:
是啊! 總不能說大埔案罪大惡極.. 但南鐵案就是理所當然..
同樣是強拆人家房子, 同樣是政府單方面的決策..
甚至就算把苗縣或南市拿來公投, 這些"少數人"也極難佔上風..
四戶跟四百戶, 比起幾十萬人有差嗎?

很多人說南鐵案有民意支持, 那是當然的!
那大埔案沒有囉? 多少當地人站出來支持劉縣長? 別說四戶..
劉縣長想號召個四千戶來支持他很難嗎? 還比啥?

這類強徵拆遷案, 其基本價值就是一個:

政府要你怎樣, 你不能不怎樣... 因為一切都是政府說就算..
你要訴諸公意是不可能的! 因為只要政府沒把錢直接收進口袋, 你能怎攻擊它?
圖利財團跟促進地方發展, 基本上是同樣一件事, 只是看誰講而已!

如果反對文林苑, 反對大埔案, 那就沒理由不反對南鐵強行拆遷..
要講公益及理由, 難道前兩案少得了政府那套說辭嗎? 還是有人想公投一下?
如果有某個團體或長官, 堅持南鐵案不是大埔案, 什麼程序手段民意差很大, 除非南鐵案最後沒有
強行拆遷扛屍體出場這場醜事! 否則這是個精神分裂的團體或官員!
沒錯.. 可能就是我們親愛的市長大人....微冷笑

可以去看看文林苑或是大埔案的"官方說法", 哪一件不是"合法公益""無懈可擊"..
就像鐵工處在強調"非東移不可"的說帖一樣..? 除非你是當事人或承辦單位..
否則你既然相信鐵工處講的都是真的, 完全沒問題, 那台北市政府跟苗栗縣政府講的話又怎假得了?
鐵工處告訴你東移案一直都是如此, 不是臨時決定的, 反對派講的話通通是斷章取義, 都是假的!
你要相信, 那麼苗栗縣政府告訴你大埔案也是預訂計畫, 民意支持, 少數人鬧事, 你怎不信?

我認為討論一件事, 判斷是非, 任何人難免會有主觀意識及能力不足處, 就算誤信或誤判也難免..
但是很明顯的以不同標準去看待同類事情, 則是一種故意及扭曲, 非常不可取!..(恕刪)


一個是開發案徵收完是給別人用的, 一個只有鐵路通過沒有開發價值
文林根本不是公共工程
大埔案我不了解也沒有評論過, 但這些跟鐵路根本完全不一樣.
"則是一種故意及扭曲"應該說的是你自己
2013/08/13

失憶市長搞東移 迫害南鐵居民 拖垮台南發展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75244

「重新評估東移」的賴立委 請對「東移是唯一且最佳」的賴市長負責

96年4月,時任行政院長的蘇貞昌與南市府以「不東移方案」談妥配合款,賴立委還以此版本向中央追蹤預算。98年鐵工局將計畫大改為東移版,準備送往政院核定前的公聽會,民進黨團對於南鐵東移大感意外。蔡旺詮直言堅決反對東移,時任立委的陳亭妃與賴清德要求鐵工局「重新檢討評估東移」。自救會「反東移」的訴求完全與當時的民進黨團一致,顯見南鐵不東移完全沒有任何疑慮。

但101年8月,南鐵爭議爆發後,賴清德卻偕同鐵工局宣稱不東移方案將會有種種工程缺失,企圖將東移迫遷合理化。蘇前院長、賴前立委、鐵工局前後矛盾人格分裂。南鐵東移案是一起中央為了龐大的土地開發利益,地方政客為了其個人的政治功績,跨黨派推演的一樁醜陋迫遷案。

迫遷的本質全國皆同

賴市府自爭議爆發後一再強調南鐵案不同於大埔案或士林王家案,形同宣稱藍色執政縣市的迫遷案就是迫遷案,綠色執政的迫遷案就不是迫遷案。迫遷之侵害憲法違反人權之本質普世皆同。南鐵不東移就可以地下化,賴市府不該以虛假不實的「公共利益」包裝迫遷案。

再者,南鐵案96年改為東移版的理由之一即是「以土地開發利益回饋軌道建設」。但鐵工局與賴市府在爭議爆發後,一直不願對外公布經建會所指涉是「哪塊土地」、「如何開發」、「利益多少」、「利益歸誰」?賴市府一方面想強推地下化作為其政績,一方面又礙於南市府財政困窘,竟想藉由公共工程大撈一筆。對於南鐵東移案中這種內嵌的新自由主義思維,只要賴清德選擇東移版就無以迴避。都發局遲遲不對台鐵原軌地作何開發擬定具體計畫,卻急著幫鐵路沿線周邊國防部、台糖、台鐵國有地以「付款式標售」的方式招商。南市府主掌都市計畫工具,賴清德自然成為土地利益的最大支配者。南鐵東移迫遷與全國土徵議題之本質相同,為政府以都市計畫工具巧取豪奪人民財產的暴政。
老花農 wrote:
2013/08/13...(恕刪)


妳去找反鐵會的文章來貼乾麻??

怎不去找支持體路地下化的文章來貼

你貼的網站底下有個懶人包~ 就把你貼的內容完全KO了

而且這新聞寫的也太偏激跟偏頗了!!

完全是針對人去寫的!!這種新聞看看就好~

而且就算得到利益也是市民的利益


那我也可以說~ 如果真的採徵用方式~ 那才真的是圖利個人""

很多事情不是得不到,就非得把他弄到臭

所以看任何事情要客觀點看、真的


想當初在吵的時候~

反鐵會還找一個連土木工程技師的牌照都沒有的來背書!!

還跟鐵工局理論!!後來還被鄉民挖出來原來沒技師執照~

我敢說沒任何一個土木、結構技師敢對反鐵會的工程設計背書,真的太危險了!!

因為我也是土木人~

一個地下結構,牆壁才設計20公分而已!!一個公共工程可以用50年以上

如果真的做下去,那才真的對後代子孫不負責任





我認為南鐵和大埔的本質還是有差異啦,
一個是夾帶一大片的住商混合區的開發利益,
一個是完全公用的道路用地,
另外, 賴市長現在不是還在和住戶溝通嗎? 還沒硬拆吧?
當然啦, 我向來都主張要用最大的誠意來溝通, 要苦民所苦, 要站在拆遷戶的立場,
多給雙方一些時間吧, 何必在這時候火上加油, 急著互相批判呢?
如果真的溝通無共識, 那就完全停止吧, 也不要變更, 也不要重來, 就好好去發展其他建設吧! 台南還有其他重要建設要進行吧?

parmor5566 wrote:
妳去找反鐵會的文章來貼乾麻??
...(恕刪)


言論自由。
parmor5566 wrote:
而且這新聞寫的也太偏激跟偏頗了...(恕刪)

你認為偏激、偏頗,我覺得合情、合理,壓霸的是市政府。

Richard Chou wrote:
一個是開發案徵收完是...(恕刪)


這又是簡化問題的作法..
原來只要掛著公共工程的羊頭, 就可以"一切合法"強徵民地..
那大埔案又有何不同?
你以為劉縣長被人抗爭, 是因為徵收那四戶不合法嗎?

並不是公共建設, 老百姓就得無條件支持, 全世界都沒這回事..

例如要蓋高速公路, 全民支持, 所以路線可以隨便選..看你的意思去選..
遇到高官財團的地可以閃開, 看到沒背景的老百姓的地就"計畫"一下..
把他們通通合法徵光光, 剩下還可以再蓋公園, 又是一件"公共利益"..
你說如何呢? 官字兩張口, 政府要"合情合理"把路線往你土地上劃,
比捏死隻螞蟻還簡單! 只要符合"上級意志", 責任有人扛...
底下承辦人員自然就會找辦法去幹! 不合理的事也可以變合理..
認為台灣的政府, 做不到這點的人, 應該是社會歷練還有點不足的...

就像鐵路東移案, 五年前鬼才聽過什麼東移鐵路? 但只要"上級意志"表示要做..
那麼鐵工局自然可以"找到理由","合情合理"地把本來慣例的原地施工地下化..
一兩年內修改成沒人聽過的東移案! 請問台南市民或其他住台南的人,
五年前有聽過鐵路要東移嗎??? 倒是地下化這事已經講了十幾年..
最明顯的: 當年向中央爭取預算的許市長, 根本沒決定要東移, 他講得很清楚
他只爭取鐵路地下化的經費, 路線及工法, 不是他的決策範圍!

我說過, 在台灣,只要不直接把錢拿進口袋, 政府這些作為一切合法, 你告官也沒用!
因為法院本身只針對政府施政的"程序"進行判斷, 如果"程序"合法,
那你的勝算恐怕比中樂透頭彩還低!

這就是台灣土地徵收最大最黑暗的盲點:

一切都是政府說了就算! 政府判斷,政府訂規則,民眾只能"陳情",
於決策毫無實質影響力, 除非你的來頭不小, 當局規劃時不敢動到你的土地!
例如某縣縣長大哥的土地, 人家就不敢"計畫"到他頭上!

編再多理由, 找再多藉口, 都不能掩飾政府本身對土地徵收的蠻橫霸道...
就算這個工程確實有進行必要, 但除非到緊急狀況, 非不得已狀況...
動用強制作為去逼百姓就範, 納地投降, 本來就是不對的事..

事實上, 我批評的是某些人或團體,換了位子就換了腦袋...
換了案子就改變基本立場及價值.. 這是錯的!
指著別人錯時, 卻忘了四根手指指的正是自己!



小江老爹 wrote:

這又是簡化問題的作法..
原來只要掛著公共工程的羊頭, 就可以"一切合法"強徵民地..
那大埔案又有何不同?
你以為劉縣長被人抗爭, 是因為徵收那四戶不合法嗎?

並不是公共建設, 老百姓就得無條件支持, 全世界都沒這回事..

例如要蓋高速公路, 全民支持, 所以路線可以隨便選..看你的意思去選..
遇到高官財團的地可以閃開, 看到沒背景的老百姓的地就"計畫"一下..
把他們通通合法徵光光, 剩下還可以再蓋公園, 又是一件"公共利益"..
你說如何呢? 官字兩張口, 政府要"合情合理"把路線往你土地上劃,
比捏死隻螞蟻還簡單! 只要符合"上級意志", 責任有人扛...
底下承辦人員自然就會找辦法去幹! 不合理的事也可以變合理..
認為台灣的政府, 做不到這點的人, 應該是社會歷練還有點不足的...

就像鐵路東移案, 五年前鬼才聽過什麼東移鐵路? 但只要"上級意志"表示要做..
那麼鐵工局自然可以"找到理由","合情合理"地把本來慣例的原地施工地下化..
一兩年內修改成沒人聽過的東移案! 請問台南市民或其他住台南的人,
五年前有聽過鐵路要東移嗎??? 倒是地下化這事已經講了十幾年..
最明顯的: 當年向中央爭取預算的許市長, 根本沒決定要東移, 他講得很清楚
他只爭取鐵路地下化的經費, 路線及工法, 不是他的決策範圍!

我說過, 在台灣,只要不直接把錢拿進口袋, 政府這些作為一切合法, 你告官也沒用!
因為法院本身只針對政府施政的"程序"進行判斷, 如果"程序"合法,
那你的勝算恐怕比中樂透頭彩還低!

這就是台灣土地徵收最大最黑暗的盲點:

一切都是政府說了就算! 政府判斷,政府訂規則,民眾只能"陳情",
於決策毫無實質影響力, 除非你的來頭不小, 當局規劃時不敢動到你的土地!
例如某縣縣長大哥的土地, 人家就不敢"計畫"到他頭上!

編再多理由, 找再多藉口, 都不能掩飾政府本身對土地徵收的蠻橫霸道...
就算這個工程確實有進行必要, 但除非到緊急狀況, 非不得已狀況...
動用強制作為去逼百姓就範, 納地投降, 本來就是不對的事..

事實上, 我批評的是某些人或團體,換了位子就換了腦袋...
換了案子就改變基本立場及價值.. 這是錯的!
指著別人錯時, 卻忘了四根手指指的正是自己!

...(恕刪)


我說這幾案不同就是不同,那裡簡化了,真正過度簡化硬凹完全一樣的是你.

高速公路如果都要徵求你的同意, 今天出城哪也去不了

你也沒有飛機坐因為沒有機場.

重點在於補償的合理與否. 我又沒說現在市府給的徵收價完全合理沒得商量

信義線剛通車, 徵求你的同意嗎?

如果你只是為反賴而反, 那真的沒什麼好說了. 因為照理說地產不是政治版

照你的邏輯, 所有徵收合不合理只有你自己一個人當道德標準.
你當皇帝好了

Richard Chou wrote:
我說這幾案不同就是不...(恕刪)


有什麼不同? 技巧不同? 程序不同? 辦事的人不同?
還是編的理由不同?

對一個被強行徵收的百姓來說, 這些說法是說不過去的..
專制政府也可以要你明天蓋, 今天搬光, 理由就是公共利益.. 沒什麼差別?

只要以強行拆遷為前提, 那麼剩下的只是手段問題罷了..
本質上沒太多差別.. 難道一坪10萬跟100萬,後者就不叫強制拆遷嗎?
合法與否更不必說, 苗栗縣大埔案又違了什麼法? 以法院觀點來說..
最多不過是程序小小瑕疵罷了.. 跟南鐵案差很大嗎?

我講的高速公路例子你是不想認真理解, 還是喜歡答非所問,
又或是其實你是明白的, 只是不覺得這是問題?

該最的事, 對的事, 必須用正確的手段去進行... 台灣的土地徵收就是少了這個基本概念!

1.決策進行前, 就該對該地百姓進行溝通, 不是等到定案了才來逼百姓就範
然後一個大家都沒聽過的東移案就出爐了?!
政策及工程不是這樣玩的.. 去看看國外是如何嚴謹進行必要的公共工程吧?

2. 政府任何公共工程及政策, 都必須經過司法或獨立機構檢驗其公共利益的必要性
台灣現有制度裡, 根本沒有這個設計!

3. 徵收手段本身是合理的, 但強行徵收手段, 若非絕對必要的措施 則沒有正當性!

蓋一條高速公路是必要的, 但如果政府一口咬定這條公路非從我家經過不可,
而我不能去檢視這個必要性, 司法也不能提供必要的救濟, 那這個蓋高速公路的工程
本身就有嚴重的瑕疵, 甚至有濫權違憲之嫌!

最後我再說一次, 目前為止, 賴市長的手段我還算認可的!
我相信他並不想真的硬幹! 但問題是, 在強制徵收的架構下..
以及這個大工程裡相關利益份子的壓力下, 他能堅持到什麼程度,
就真的難說了... 或許明年又連任後, "沒有壓力"下, 就跟政府兩年連續漲翻油電價一樣..
一聲令下... 優勢警力就上場硬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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