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鉅亨網記者陳慧琳 台北 | 鉅亨網 – 2013年7月29日 上午11:40
資料來源:http://tw.news.yahoo.com/全台擁有3棟房子者達25萬人-張盛和-奢侈稅修法鎖定打囤房-034028142.html
奢侈稅實施屆滿2年,財政部將於8月中旬召開公聽會,部長張盛和擬「打囤房」,他說,全台擁有3棟房子以上的民眾約有25萬人,這些人口袋很深,囤房很多,因此為了抑制囤房炒作歪風,這次奢侈稅修正的重點將鎖定此,最快下會期送立院修法。
財政部將在八月中旬召開奢侈稅座談會,財政部長張盛和透露,奢侈稅只修不廢,但將檢討相關缺失,根據財政部委外研究報告,以身分證字號歸戶,發現囤房的情形很多,全台擁有3棟房屋以上的人達25萬多人,同1人有8戶、10戶以上房子的也有好幾千人,而這些人「口袋很深」,囤房很多,口袋深的囤房大戶根本不怕奢侈稅,因此抑止囤房將是修法重點。
張盛和說,奢侈稅對於所得重新分配有很大的效果,不過,他也坦言奢侈稅也有缺失,如非都市計畫土地、工業用地被炒作,因此,學者建議未來修法可課稅範圍擴大、課稅年限延長、增加首購或非自願性換屋等豁免對象、專案審查等,都會列入修法考量。
張盛和表示,奢侈稅8月開公聽會,廣徵各界意見,最快下會期可送立法院修法,改革方向包括課稅範圍、年限、排除範圍怎麼定,目前財部沒預設立場,「但我心中已有2個版本」。
您一直對成大城有意見...就不要買就好了~~
何必一直批評~~
可以去買現在一坪20幾萬的房子...戶數少..管理費多到嚇死你的案子啊~~
若您那麼在意...那前後左右的案子..都有觀係囉~~
像桂花鄉或世紀之門...都被牽扯進來~~~
包含開元路上舊式透天厝...乾脆那些人都來罵建商..
當初為何要蓋房子在這裡~~
況且...有多少地方都有蓋基地台...只是都是隱藏在住家頂樓房間某個角落~~
並且加蓋..封閉..你不曉得而已~~
我看圖片上..不像是基地台...倒像是第四台的天線~~
基地台通常都蓋的很隱匿的...不然住家會抗議~~
我去現場看過通訊並沒有受干擾...不像是基地台喔!!
每個人心中都有一個價值觀~~喜歡這裡的便利性..或五星級的公設...但價格並不貴的新房子~~
若不喜歡成大城...請不要來板上留言~~
因為沒有任何意義~~
您有錢..可以去買豪宅....房子本來就是您經濟能力來購買~~
近來...台南的房產已不像過去了~~
看開一點吧~~
公道自在人心~~我只是覺得這個板...總有一堆人在罵成大城...
似乎是故意來看衰的...或是想買便宜的~~
如果有錢...就去買千萬大樓...何必來這個板留言~~~
歡迎您去別的板...去買千萬豪宅~~恭喜您有這個能力購買~~
台南像這種物件已經絕版了...建商不願蓋小坪數的大樓...
要就是千萬大樓...標榜戶數少..問題少..這種炒作手法~~
只是造成年輕人...就算買千萬房...也繳不完房貸~~
現在年輕人有賺30K就了不起了~~~
為了房子降低生活品質...有意義嗎??
再來老實說~~以下只是個人觀點...大家可以聽聽就好!!
第一..他的外觀可不輸太子峰雲會及太子雲端....
第二..戶數多並不是不好,再來它並不是套房物件..現在只是一段過渡期..等自住客都住滿時~~
反而有錢的社區,管理上會比較好~~管理不好...住戶大會時會容易推翻管理差的保全~~
第三..千萬大樓豪宅..很少人住..管理費又貴...相對的管理上未必好~~管理不好時...住戶很難推翻管理保全公司..因住戶投票時..很難過半!!
第四..每個人價值觀不同,不想在板上舌戰...有錢人就去買您認為舒適的房子~~讓建商多賺你一點錢~~
自住客要有自己的想法..忠於自己的決定~~
各位成大城自住客們...加油了~~買房只是讓自己生活的更好~~有能力付款過生活~~不用租房子渡日子!!
也不用揹房貸...讓自己苦!!房價要怎麼炒作...就隨建商了和投資客了!!
以下有一篇報導~~
大哥大基地台的影響?
最近,不少住家大廈屋頂上,架設有大哥大基地台的住戶,為了基地台發射的 電磁波,是否有礙健康,而緊張不已,其實,真正要擔心的是,一般人常用的手機,電磁波對人體的影響也超過基地台。基地台主要由天線發射電磁波,依據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和我國交通部電信總局的規定,一個射頻通道之有效發射功率不得高於500瓦,FM電台功率約10萬瓦比較,基地台功率實在很小。
距離基地台天線愈遠,電磁波強度愈弱例來說,在地面的基地台電磁波功率甚至還低於微波爐的安全標準!因此基地台電磁波不致對人體造成影響。比起基地台電磁波的影響,大哥大手機釋出的電磁波,由於最接近人 腦對人體的影響遠大於基地台,不過,截至目前為止,還沒有具體證據顯示, 大哥大手機與人類的病痛有直接關聯,市面上的手機供應商均表示,大哥大手 機皆透過國際電信組織MOU及FCC認證通過,每一支手機都經過電磁波的測試,基本上,應不致對人造成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