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外乎就是交通問題,城市特色,觀光文化等幾大項,
當初會開這個文也是想看看大家心目中的台南哪些改變了,哪些進步了?
個人認為很多建設或開發是兩面刃,一定要有所取捨或犧牲才會達到想要的目的,
所以到底是要原汁原味或是大立大破,這是值得更深入探討的.
每個人有選擇居住城市的權力,也可以對居住城市有所期待的權力,
或許有人跟我一樣期待有個像樣的展覽館,演藝中心,小巨蛋,輕軌或捷運,
但也有一群人喜歡慢活的,特色的,文化的城市,
彼此對於居住城市的期待不一樣是可以被理解的,也是需要互相尊重的,
但共同的希望就是城市在各面向都可以更進步,讓這個城市的居民可以更樂活方便.
來到台南邁入第16個年頭,歷經了張燦鍙(陳唐山),許添財(蘇煥智),賴清德等縣市長,
不管多或寡,每位都有其階段性的貢獻,
如果只往前看,賴市長目前推的十大旗艦計畫,或許有一部份是我想要的,一部份是其他人想要的,
期待能如期如質的完成,不用向偉大城市邁進,但至少是個像樣的直轄市吧!
freece wrote:
台南感覺上觀光有潛力...(恕刪)
也許是因為大家都騎機車,沒有人真的慢慢沿著府前路走路...上次把車子停在忠義國小停車場,陪友人漫步台南,從福記吃到莉莉吃到夏家魚麵一路吃到保安宮前,想說慢慢走慢慢吃,不過友人推著娃娃車在騎樓吃了不少苦頭,實在是很難行走,有些地方甚至得繞過騎樓推著娃娃車到馬路邊上走。
這是老問題,畢竟城市的設計趨向於你開車到一個觀光景點,停下來,在景點玩樂步行,不過非觀光景點的確是對行人不友善。類似的問題其實在很多城市都一樣,舊時代的設計加上人民自私的利用,破壞了行人的路權
大概是1999 or 1998的時候,當時的張市長有推行騎樓淨空,在勝利路上面拆除一堆店家的違法設施,還有段時間派員警監督店家有沒有又把桌椅擺出來,不過現在似乎依然故我,今天我們還是習慣在勝利早點前騎樓買東西....
賴市長也不是不想做,你可以看一下府城的友善騎樓計畫.....其中102年的指示有提到:
"已開始輔導執行的「台南市騎樓暢通計畫」,所謂在特殊情形准許以保留騎樓至少1.5米最小人行寬度,讓行人安全、店家賺錢,並非所有騎樓僅需保留1.5米供通行乙節。為了避兔造成誤解,利用今天市政會議機會再加以說明。依現行法規騎樓必需完全淨空,供行人通行,以確保行人的基本權利,本不得占用,惟長期以來,習慣也好、歷史因素所造成的非法占用比比皆是,強制取締或強制拆除都不是最好的方法,所以市府以人性關懷的角度來執行騎樓暢通計畫,換言之,至少保留「1.5公尺」的空間供行人通行是權宜措施與階段性作法,是其現況要完全淨空尚不可行的暫時措施,未來還是要依照規定全面淨空騎樓,澈底還路權給行人,所以絕不容許原本未占用騎樓的商家可以占用、使用騎樓空間,請各局處在宣導時要清楚說明告知。另外,本府為了鼓勵保持騎樓淨空、營造對行人友善的通行環境,在「台南市騎樓暢通計畫」當中亦設計有騎樓暢通獎勵競賽,讓市民自發性爭取榮譽,請加強宣導,鼓勵社區或里鄰參賽,讓台南市的市容更整潔、行人的基本權利得到更好的保障。"
我的解讀是,不是不想做,只是之前的傳統習慣造成店家反彈太大,只好退一步說"你至少讓1.5米給我走路吧?" ... 然後用很多的宣導比賽活動嘉獎等等去鼓勵那些模範街道
這是民主制度下面很常有的做法,我不會去嘲弄那些政策沒有實施,靠著是什麼有獎徵答,徵文比賽,市府表揚來柔性鼓勵,畢竟民主制度不完美的地方就是必須尊重多數...不管多數對與不對
不過,在台南人真的不爽之前,我想應該不是施政的優先,畢竟要開發公有地容易,都更私有地很難,而台南人目前對於這塊也不是很介意,只要有地方停機車就好,不需要在馬路邊散步,要慢慢散步就到觀光景點....這樣對於走馬看花的觀光客也就夠了....所以大家先試著接受與習慣吧! 我相信總有一天台南人會認為路權是必要的,每個人都有責任不讓私利影響公眾權利,但是需要時間改善。 起碼,現階段大家挺快樂幸福的
housan wrote:
我不是臺南人,但這一、二年來常跑臺南,
發覺臺南真是個對行人很不友善的環境,
以我最常去,觀光景點也最密集的中西區為例,
騎樓高高低低,可比障礙賽,落差一、二十公分不算什麼;
人行道、騎樓被佔用的情形也是司空見慣,
行人只好到馬路上閃躲車輛......(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