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大家更能瞭解 謝謝
我想大家比較質疑的是,以台南現況不是適合先開首例做回溯
因為比較沒說服力,原因大家都提過他們自己的理由
只是政府沒聽進去及感受
如果是高雄.台北.新北及台中先推回溯
我想台南的大家今天就不會有這麼多聲音
重點在此
要了解5年到20年房子大部份落在那個年齡層在買
以屋齡及房價狀況,應該是平時已經被剝很多層皮的中產階層
3.40年老房子大概是落在,阿媽級比較願意住及沒辦法只好住之人
新房子人人都喜歡,大部份落在較有錢人身上,所以比較不痛
少部份是想給家人好環境住新一點好一點,但也是勉強負擔的中產階層
光基期以那年度作標準,我看賴市長臉書有人急的跳腳要市長講清楚
我們在此一直在討論如何算基期,沒有很確定資料
嘉義的課稅就說很清楚明白
楊局長說,現行房屋標準單價自73年訂定,沿用至今,嘉義市政府為落實居住正義,於6日召開「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議」,7月1日起採行的新房屋標準單價,以較低的99年市府公告的「建築物工程造價之標準價格」為依據,分三年、逐年調漲,106年將漲38%、107年增加55%,108年調漲72%,與其他縣市採一次到位的調漲,更能降低民眾租稅負擔衝擊。
一看就清楚怎麼算,難道台南市政府連課稅資料也提供不如嘉義
這方面要加油喔!
(一)90年左右是這波不動產多頭的起漲點,
從這個年份之後去收割最有肉。

(二)921大地震(88年9月)之後,
相關法規要求建築物耐震度提高,
建物相對有價質。

二、為何不一次漲足,要分3年?而且前2次調漲後再打折?
(一)政治算計。
當我們108年5月收到房屋稅單時,
您會發現應繳金額大約是今年的1.75倍,
屆時如果民怨沸騰,
問題已經過給下任台南市長了。

(二)前2次打折是為了要溫水煮青蛙,
打折後稅金分別比今年多6.72%與29.37%,
第3次調整之後青蛙開始覺得會痛,
卻發現身體已經熟了。

(三)賴市長您如果是正人君子,
請一次調整到81%,
相信市民是可以諒解的,
而不是用(54%+65%+81%)/3=67%的說法來欺騙市民。

三、假設有2戶房屋,
1戶89年份與1戶90年份,
今年房屋稅同為100元。
我們來比較一下,
相同「標準價格」的房屋,
未來4年的房屋稅會有什麼變化:
(一)89年份:100→99→98.01→97.03→96.06。

(二)90年份:100→106.72(152.46)→129.37(161.72)→175.62→173.87。
也沒談到什麼為被刪了
請市長將課稅基期說清楚
因為從下篇文章看來課稅,應該是複利計算第三年調幅達360%
請政府講清楚調漲基期,不要讓大家收到帳單才跳腳
不要再刪這編重點,說清楚就好
第一年調54%
第二年1.54*1.65%
第三年1.54*1.65*1.81=4.59921








台南市今天晚間公布房屋稅調幅情況,今年7月起將採3年漸進式調整房屋標準單價,平均調漲67%,前2年還有享折扣,除了台中之外,為五都最低,也為最晚調整。
稅務局長張紹源指出,民國90年7月1日以後設籍的房屋採3年漸進式調整房屋標準單價,民國105年7月1日至106年6月30日將調漲54%,再打7折;106年7月1日至107年6月30日以前一年為基準漲65%,再打8折;107年7月1日至108年6月30日再以前一年度的漲81%,不打折扣。他指,平均漲幅67%,為五都最低,且明年才開始課稅,較台北、新北、高雄、桃園執行得還晚。
106年7月1日至107年6月30日以前一年為基準漲65%,再打8折;107年7月1日至108年6月30日再以前一年度的漲81%,不打折扣
這樣看來是54%+65%+81%(第三年達到調幅)/每年,不是54%+65%+81%除以3概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