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ntalcat wrote:1.收集好當時的各...(恕刪) 在高人的指點下現在策略改了看起來很有用給您參考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56&t=5244288&p=1
轉載 lyp1972tw 的方法..............跟建商說先交屋然後根據竣工圖合法排除不該出現在自家權利空間的異物至於民事求償可依民法249條規定三、契約因可歸責於受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該當事人應 " 加倍 "返還其所受之定金 ......
DPH520 wrote:至於民事求償可依民法249條規定三、契約因可歸責於受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該當事人應 " 加倍 "返還其所受之定金 ...(恕刪) 這必須要建商不想賣或不願意交屋才能適用如果是住戶覺得有瑕疵拒絕交屋是不適用的
DPH520 wrote:所以要走這一招必須先交屋再來拆除属於自家房内的東西!...(恕刪) 是的但也要走合法的程序先用竣工圖確認是不是建築物原有的管線如果不是寄存證信函通知建商自行拆除不拆的話就代為拆除重點是要先讓建商知道你打算做建商就會跟你協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