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ntalcat wrote:
1.收集好當時的各...(恕刪)


在高人的指點下
現在策略改了
看起來很有用
給您參考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56&t=5244288&p=1
ddddd
轉載 lyp1972tw 的方法

..............
跟建商說先交屋
然後根據竣工圖合法排除不該出現在自家權利空間的異物
至於民事求償可依民法249條規定
三、契約因可歸責於受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該當事人應 " 加倍 "返還其所受之定金 ......

DPH520 wrote:
至於民事求償可依民法249條規定
三、契約因可歸責於受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該當事人應 " 加倍 "返還其所受之定金 ...(恕刪)


這必須要建商不想賣或不願意交屋才能適用
如果是住戶覺得有瑕疵拒絕交屋
是不適用的
所以要走這一招必須先交屋再來拆除属於自家房内的東西!
lyp1972tw wrote:
這必須要建商不想賣或...(恕刪)

DPH520 wrote:
所以要走這一招必須先交屋再來拆除属於自家房内的東西!...(恕刪)


是的
但也要走合法的程序
先用竣工圖確認是不是建築物原有的管線
如果不是
寄存證信函通知建商自行拆除
不拆的話就代為拆除

重點是
要先讓建商知道你打算做
建商就會跟你協商了
ddddd
怒刪..
不想再受騙 wrote:
聽說他們搬公司又改...

千萬不要連那個名校畢業的建築師也跟著改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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