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了一些錢,買了人生的第一間房子(中古大廈),房子過戶了,錢都付完了,只剩交屋尾款5、6萬,目前約在五天後就要交屋了,目前在屋內房間的窗戶及冷氣口下發現多處油漆隆起及裂痕(有明顯的水漬),而我請了技師協會的鑒定員來看,說是滲水造成的。但屋主堅持說不是,且屋主從頭到尾都沒有告知屋內房間的窗戶及冷氣口下發現多處油漆隆起及裂痕(有明顯的水漬)
我在想,我們是應該要:
1. 先交屋完之後再來跟屋主要求瑕疵責任 (怕那天沒有交屋成,屋主生氣了,將屋內進行破壞或做什麼不好的事)?
2. 還是在交屋當天提出,不要先交屋比較好?
如果先走 1 的模式,日後真上了調解會或法院,我們會有勝訴的機會嗎?
要交屋了,請大家給給一些有幫助的意見?
謝謝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