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屋先付訂金但還未簽約,事後反悔可退訂嗎

家母下訂一間預售屋(尚未完工),

先付15萬的訂金(小訂),七天後又付一筆285萬的大訂金,但事後反悔,

目前還在五天的合約審閱期,且還沒簽約,付訂金時有簽了「房屋訂購單」

上頭記載預約人、訂購房產的資訊、預約金額15萬、補足金額285萬、簽約日及簽約金額…

(大訂加小訂總共300萬),且「房屋訂購單」中的約定事項有載明預約訂金恕不退還

想請問事後反悔還有辦法退還300萬訂金嗎

非常緊張😓因為這是一筆超大的金額啊⋯⋯
300萬是總價的1成嗎? 如果是的話應該是簽約金。 因為沒有一家建設公司會要求這麼高的訂金。 一般都是簽約時補足總價的一成, 如果真的還沒簽約當然可以退。 因為買賣合約一定要簽完約才算買賣成立。
我也覺得你那是簽約金不是訂金,而且都看到不合理的條款了!你還簽......,
想要退準備跑法院吧!建商叫你簽這個就是不會乖乖退你的
正常來說15萬那筆就是訂金

借閱合約書範本五天內可退

若過了五天審閱期,這筆15萬建商不會退

訂+簽正常為總價的10%

285萬應該有包含簽約、開工、結構等工程款(除非你買的是3000萬的房子)

只要還沒簽約都可以退,簽了就算違約,罰總價15%
哪個案子講出來讓大家提防一下啊
saebco wrote:
五天的合約審閱


五天內應該都是可退的,不用管合約內容。
因為合約有五天審閱期,在五天內都是可以反悔的。
訂金是可以全額退的,不過最好在五天內,因為消費者基金會法規有規定,五天內無條件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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