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長 >
在經過半年多看中古屋的歷程.. 看了鳳山不少房屋 , 公寓 透天
左思右想怎麼看都不太滿意 , 總覺得這幾年高雄房價中古屋已經一去不回頭
有一天經過華鳳特區 .. 白目去看一下買不起的透天新建案 , 看完騎車路上
馬上被小蜜蜂攔截
小蜜蜂 : 看房子嗎 ? 要不要看看我們的建案
想了想就進去接待中心
抬頭看到蝴蝶姐姐的笑容 ..
進去裡面接待人員很熱心的算了算價格
再坐上L牌的接駁車 .. 開了一段路到了建案中心旁邊隔著一條河
接待小姐熱心的介紹公設願景 , 樓層介紹
突然覺得這也許就是我們要找的建案 , 看過那麼多的鬼屋.. 算了算價格
好像不如咬牙撐一下買個新成屋 , 總比一直繼續找屋好
後來總共又再去看了三次房屋 , 自己去看二次 , 帶著家人再去看一次
星期天晚上就再殺過去準備直接議價下訂
出了出自己心中理想的價格
接待小姐說 : 嗯.. 接下來就是我們跟建商角力的時候了 , 有些客人一等就是很久...
還等到都要幫他們訂便當呢 .
結果不出 10 分鐘 .
接待小姐很開心的說 , 恭喜你們成交了 , 建商同意您們的價格囉 ^^
接下來可以準備簽約了
(其實非常訝異成交速度之快)
合約書就開始簽..
一看合約..
第一條 :
契約審閱期 : 本契約於中華民國 xx 年 x 月 x 日經甲方攜回審閱五日 ,
甲方於後簽名以資確認審閱完畢.日後不得提出未享有本約之審閱權 .
(.....................)
這好像很多合約為了加速進行.. 好像都是這樣搞 ? .. 算了..
(簽)
然後看到中間
甲方購買壹個停車位屬於 獎勵車位 ..
(獎勵 ? = =? .. 這是什麼 ???)
再繼續看
甲方充分認知本地下室停車位其使用權屬於有購買車位者.惟購買獎勵車位者.充分認知依法令之規定事項獎勵
車位應作公眾使用,僅享有優先使用權,並非享有專屬使用之性質.
............
這不對吧 ?!
當下馬上跟接待小姐反應 , 說這個部份我有很大的疑慮 .. 不應該是這種車位吧 ?
小姐走去櫃台問了問經理
[回頭跟我解釋說 這個其實都沒有差別 , 以後權狀上不會寫您的車位是法定還是獎勵 ..
這個是沒有關係的 !!
我們的地下停車位也都有管理員 , 不會有人會亂停您的位子 . ]
我想了一想.. 這麼大間的建設公司 應該不會亂來吧.. 小姐之前就說他們這一代建案很多
楠梓也不少建案 , 如果出問題後面要怎麼賣 ?!
所以就簽一簽
簽到後面時..
又出現一個特約條款 ..
本契約之內容(含附件),經本人詳閱無誤,本人切結.就第一條所示之審閱期拋棄之.
...........
這.. ? ... 意思是.. 如果簽了就當做是你看過了 .. 有必要那麼怕買方不買嗎 ? O_o|||
這時時間已經晚上 9 點多了.. 大家都在等著我們這組下班 女兒也在旁邊哭鬧想睡了
想說算了 反正應該也沒什麼問題 , 就簽一簽回去洗洗睡了..
隔天清醒時.. 再認真看了看合約 ..
想起了一件事
有一條是土地增值稅問題 .
甲方同意土地增值稅自 102 年以前由乙方(建設公司)負擔 .. 102年之後由甲方負擔...
102年.. ? ..... 現在不是 103 年了嗎 O_o|||
重劃區地價差這一年.. 應該差很多吧..
(理論上大多數都是建商(賣方負擔土增稅) 但簽約同意就是你自己願意)
加上建商都會有一筆代收款 (包含管理費預收 .. 雜費等等.. )
但都有一句 "多退少補" (這句話其實想一想很恐怖)
越想越氣 加上車位問題
隔天就去接待中心理論
最後同意幫我把車位換成法定車位 但是要建商同意 叫我不能跟建商講為什麼要換 說他們會處理
事後從建商處瞭解到 , 他們代銷是跟建商說 , 買方說那個車位不好停 , 要換到好停的車位去
雖然車位換了... 但是整個感受就是非常不好..
決定要退戶 , 當做 10 萬塊丟進水裡 ..
隔幾天去處理退戶 (簽約第五天 , 上網查了一下雖然有些拋棄但是那並不合法,可以視為無效)
不巧.. 該接待人員及經理都休假 (... 也太準了 )
當場是另一個同事處理 , 說他沒辦法處理解約.. 後來爭執不休
就想說直接去建商公司處理
對方十分客氣的派人來瞭解這件事
我們詳述過程 , 他們只說如果對於合約不瞭解他可以一條一條解釋清楚 .
意思就是拋不拋棄都已經不是重點
合約簽了就必須要履約
最後就是他們會好好加強代銷的教育訓練
我的10萬訂金 , 最後公司仲裁只退回一半 5萬.
最近看到其他版友發文該公司的品質... 我只能說..
好險我只損失 5 萬塊 . 沒有為了這些錢繼續完成合約 .
所以發文提醒版友 , 簽約一定要仔細看清楚 , 簽了就是要負責.
我最後還是買了華鳳特區的其他建案 , 談到自己覺得滿意的價格
過程之曲折離奇有板友有興趣再寫文分享 .
跟其他建設公司簽約就會覺得.. 不管是建材還是簽約過程.. 果然是有所差異 . 買屋還是多看幾個建案不要衝動 >_<
Po文是為勸世 . 損失的錢當學費 . 祝大家買到自己理想的房屋.
謝謝大家看完這非常長的文章 =.=
關於樓主的遭遇有兩個點可以探討:
一、訂金只退5萬。堂堂一個大建設公司還要去跟消費者計較5萬,因為這小小的5萬,恐怕賠上的不只是錢而已,而是商譽!此家建設公司不管在華鳳特區或者楠梓高大特區,賣的價錢會比鄰近建案來的便宜,可是後續衍生出來的消費糾紛在mobile版上面就好幾則了,大家一定要特別留意!
一分錢一分貨,羊毛出在羊身上啊~
二、獎勵車位。誰不想要權狀上面有車位的坪數在,如果所有權不在於自己,沒有真正付錢買的車位,將來脫手的時候都會有爭議。下一個買家會不會心裡有所顧忌,大樓的管委會一直都會是很明理的人掌權?種種後續的問題很難預料,唯一預防的方式就是不要買獎勵車位,如果真的要買,價位上勢必要更多優惠。臺北流行買獎勵車位是因為房價實在高得離譜,不能相提並論!
只能怪樓主經驗不足,當你出的價錢一定是不理想,建商才會馬上想跟你簽約,這時候就應該有所警覺了,華鳳特區建案很多,而且屬於蛋白區,生活機能和交通機能皆差強人意,如果選擇了不好的建商,等到將來發展起來,房子都千瘡百孔了,身心具疲了~建議每一建案都去走走逛逛後再決定比較保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