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5198 wrote:
你只要捐個50萬給慈善單位就好...
看你是否真的有這個膽子...說話是要負責的...
不是像版大一樣躲在螢光幕後隨口亂散播不負責任的言論...(恕刪)
不要岔開話題喇…你約我出來面對我都同意了,啊我的便宜房子呢?你找到了沒?
你要不要去調財產清單干我何事?很多投資客都用人頭,我怎麼知道你有沒有用人頭啊?(補充一下:我沒說你是投資客喔)
不然也可以照你的意思讓我們換個法律約定,你污衊我「躲在螢光幕後隨口亂散播不負責任的言論」,假如我的版上說的案例都是真的你捐50萬給慈善機構就好,假如不是真的我捐50萬…但記得告訴我怎麼找你不要一直躲起來發表不負責任的言論喔…
a大自己發的文章好好顧就好,幹嘛跑來別人的版吐怨氣…還長篇大論不知所云,根本是故意要洗版的吧!如果你不認同我說的,可以到你自己的版發表你的長篇大論啊!幹嘛要在這裡跟我辯呢?反正我們又不會有交集!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