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茲因法律訴訟已結束,本樓業經原告來文與Mobile01知會,將搬空樓主之全數文章,請各位網友們公正、理性看待事情原委,期盼整個社會氛圍更趨和諧,祝福大家身體健康發大財!)謝謝。


Polidragon wrote:
各位保重~~看來真...(恕刪)


為什麼蠻多人被告?

hunk6833 wrote:
為什麼蠻多人被告?...(恕刪)


推測的 因為原PO都不敢回文了
巴巴事業為何開多家公司,用意是要節稅嗎?(一般民間小公司做法,好比一般民眾家中增加電表省電費)

但隨便每一建案金額都超出公司基本營業額,要節稅不就每一建案都開一家公司?

京城建設每年一大堆建案,不就開幾十家公司?

求教!

巴巴事業客服部 wrote:
就MOBILE1 104.08.15對巴巴事業某棟高層樓屋主PO文灑水頭故障一事,
本公司陳述如下:

1.事實經過
(1)101.06.05 建案取得使用執照
(2)101.10.26 樣品屋裝璜完成
(3)102.11.23 該戶完成過戶
(4)103.11.22 保固期滿
(5)104.05.22 發生灑水頭噴水事件:
PM17:14客廳消防灑水頭無端動作,開始噴灑。
PM17:18物管公司管理員通知屋主、大樓管委會配合廠商(嘉瑋消防、
永大電梯)、管委會主委。
PM18:11嘉瑋消防二名技師到場,無法判斷屋內
狀況,不敢冒然關閉水閘。
PM18:21屋主到家開啟門鎖,眾人在門外觀看屋內有無火災。
PM18:23確認無火災,嘉瑋關閉水閘。
PM18:25屋主關閉門鎖,全家外出用餐。留下樓管主任、大樓主委、
三名消防廠商於戶外進行門廳淹水清理作業。
PM18:35本公司售服人員因調整建物燈光時間抵達現場,得知該狀況
,主動加入清理行列。
PM20:25~ PM10:00後:
屋主用餐完畢回家,開門後因擔心漏電,由本公司售服人員
入內確認未漏電後,眾人進入屋內進行整理,我方進行蒐證。
屋主確認沒火災狀況下,通知消防隊前來勘查(消防人員約晚
上9時左右到場)。
本公司售服人員勘查完畢,要離開現場時,女主人揪住公司
售服人員胸口前襟,不讓售服人員離開,本公司售服人員通
知其他工地主管前來協助。
工地主管協同機電廠商及其消防下包商到場,勘驗、拍照後
,屋主不允許我方拆除灑水頭進行分析。
我方人員及相關廠商10點多以後才離開現場。

2.後續處理:
(1)新灑水頭由我方提供,由大樓物管公司管理員轉交。
(2)灑水頭底座拆除、安裝新灑水頭,由該戶裝潢廠商處理。
(3)調解委員會7/21進行調解對於屋主請求賠償金額未達成共識,調解不成。

3.事實真相:
(1)灑水頭原廠只有保固1年。正常情況下損壞率並不高。但交屋後本公司並無法了解住戶使用狀況。
(2)屋主102年底交屋入住,依規定每年大樓應進行消防安檢。無法確認該大樓消防安檢作業,是否對灑水頭壓力泵浦進行測試。
(3)該安裝位置符合法令規定,且灑水頭噴出水壓為每分鐘80公升,噴力很強,若為安裝問題或為瑕疵品,不可能3年後才發生問題。依灑水頭說明書登載產品標示溫度為70~74度、環境溫度39度,屋主室內安裝之灑水頭位置應不致於超過該溫度,灑水頭觸發噴水原由無法判定是產品或其他因素造成。
(4)本事件屋主並未說明責任及全部原委,該大樓物管公司及屋主未於第一時間通知我方人員。屋內強降水1個多小時,屋主對自己及其他人員(樓物管公司、管委會及消防廠商)均未探究相關權責?令人無法理解。
(5)我方人員5/22當日主動協助一事隻字未提,明顯誤導閱讀者觀感。
(6)屋內陳設由屋主返家前以浸泡1個多小時,屋主出外用餐完畢返回家中,與事實發生時點已延遲近3小時。

4.本公司立場:
(1)每個人一輩子也許只有買一間房,本於企業社會責任,本公司所有建案,莫不以使用者角度用心規劃、設計與興建。
(2)本公司建案完工交屋後,持續服務是我們的理念。本公司售服人員莫不奉此為最高指導原則,進行售後服務。
(3)我方發表本文,除還原事實外,並嚴正聲明:該篇PO文未全面說明事實經過,在事證未確認責任前,即以個人偏頗見解於公眾之論壇上對本公司進行不實詆毀,本公司近期與常年法律顧問律師團,將對屋主提出加重毀謗罪之刑事告訴。任意傳播之第三方本公司保留相關法律追訴權。

發文單位:巴森開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法務室


標記一下告客戶的建商, 真的好棒棒...
之前文山特區有棟建案有問題,
搞到住戶在外牆貼了很大的警語,告知大家這棟建案有問題.....
我今天開車經過德民陸橋,
還在想說...會不會之後也在這裡看到???
希望一切能合情合理合法的解決. 樓主辛苦了
djjason63 wrote:
之前文山特區有棟建案...(恕刪)


華鳳特區才對!
(本樓已搬空)

Polidragon wrote:
推測的 因為原PO...(恕刪)


真準,上星期收到妨礙名譽的通知書

我猜跟這篇,八九不離十脫不了關係,

總之就是來去法院一日遊了...


wilsly wrote:
真準,上星期收到妨...(恕刪)

不捨,請各位大大加油!
有水果記者經過嗎??可以追蹤看看後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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