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茲因法律訴訟已結束,本樓業經原告來文與Mobile01知會,將搬空樓主之全數文章,請各位網友們公正、理性看待事情原委,期盼整個社會氛圍更趨和諧,祝福大家身體健康發大財!)謝謝。


Polidragon wrote:
上新聞頭條就...XDDDDDDD...(恕刪)


真的!
恐怕新的案子就不用賣了!
這篇已經蓋到這麼高.也算是一種另類行銷了
Polidragon wrote:
是真告了。...(恕刪)
發個文就被告好可怕
winner winner chicken dinner
這次一共告了10幾個網友,
造成的負面效應持續擴大,
對於建商是好是壞?
銷售速度將證明一切!

hunk6833 wrote:
這次一共告了10幾...(恕刪)
看了H大的文笑不起來了
winner winner chicken dinner

hunk6833 wrote:
這次一共告了10幾...(恕刪)

有夠誇張!
之前就知道某些賣吃的店家會走負面行銷,

現在發現原來只要是作生意買賣的都可以啊!

hunk6833 wrote:
這次一共告了10幾...(恕刪)


台灣的法律是漏洞最多的SOP

leon650325 wrote:
看了H大的文笑不起...(恕刪)


不擔心啦!
自己對號入座的下場就是被消費者唾棄,
負面效應持續發酵~

asam2893 wrote:
台灣的法律是漏洞最多...(恕刪)


你知道太多了............

你知道太多了............

你知道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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