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ydrodynamics wrote:
附近大樓也沒什麼人抗議,應該就這樣過了!
感謝分享...請問你是附近居民嗎,還是你會通靈,你哪感應到附近大樓沒人抗議了???
500平方米應該就是目前很明確的一條底線,所以打狗商場在棚內只劃了96格,因為這是都市計劃法規定(感謝jkmyui大資訊,用商場設立的話,不管你地多大,你都只能用500,法令補充)
目前可能認定合法的攤位租金還不夠給大房東的房租60萬和水電雜費,所以之後二房東一定會想辦法在空地生錢(長官來巡視之後才會有動作??),在空地做其他的營利用途都是違法(貨櫃,餐車,攤販,收費遊樂設施),反對的居民如果你有發現上面的情況,請用力檢舉,有意願加入檢舉團隊的人請傳站內訊息或寄信給我achenliu1970@gmail.com,感激不盡!!!
本來這個貪心的二房東要開500攤加收權利金,一年賺一億貳仟萬,現在只剩100攤,已經很不容易了!!就看他可以撐多久,另外就是恭喜自由時報的陳文嬋記者,這次搶到獨家(這篇肯定不是經發局找你發的,不知什麼原因看完這篇我有很想吐的感覺!!,你也一年沒報這邊的新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