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
就我所知道程序上本來就是如此,法院要執行時候,第一次就是由書記官之類的來執行查封、拆屋等事項,像大大被擋下來的例子,那就要申請強制執行,由執行法院發文給當地派出所、拆除大隊、里長....相關人員到現場,然後再做強制執行。
所以法院要執行如果遇到阻礙情勢,就要另外在申請強制執行,這時候才會有所謂的"強制"拆屋的狀況。有分階段,我想應該是如果執行沒有遇到反抗的話,那就可以直接執行給你,但是如果遇到反抗的話,就要在謹慎一點走一小段的程序,然後再用公權力去強制執行,然後再執行給你。
這世界就是這樣,歡的人很多,沒有權利自己認為自己有就足夠跟你歡很久了,像土地這類的事情更是如此,久不管理,最後都變成別人在用,別人在用還認為不是自己的,自己拆一拆也就算了,像這種來亂主張的人還真的不算少。
subway3 wrote:
建商又不是白痴,當然...(恕刪)
這位大大您是我看下來最精闢的!!
一開頭就知道問題點!!!
建商要乾淨的土地,它們才不想淌混水!!!
我的原文有錯的地方,就是當天來的是"書記官",不是"檢察官"...您一眼就看出來了,真厲害!
現階段就是等法院那邊申請警察來協助拆除,我想應該還會碰到強烈的抗爭吧!
不知道警察撐不撐得住
在台灣好像很多這樣的狀況發生,耍流氓就會讓人害怕!
那天拆除的時候就是這樣,修配廠老闆的大哥就在那邊叫囂,(吃檳榔,滿臉橫肉)
大叫!!阿不就很會打官司!!都給你們贏就好了!!阿不就很會贏!!
這官司本來它們就注定輸,怎麼打得贏呢!!重點還不是要錢...
一開始是想說大家都租這樣久,地主們商量要給他一百多萬,然後半年免租金讓她找地方搬走
是他自己獅子大開口說要五百萬的...而且在調解委員會一開口就是五百萬,地主們當然不會給
他就說,那就法院見,才開始這個事情....現在他們告輸了,又開始賴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