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茲因法律訴訟已結束,本樓業經原告來文與Mobile01知會,將搬空樓主之全數文章,請各位網友們公正、理性看待事情原委,期盼整個社會氛圍更趨和諧,祝福大家身體健康發大財!)謝謝。

請建商好好跟苦主溝通吧 ? 看否有什麼誤會 ? 盡量正面處理吧 !
民視主管遭毆 逮金獎建商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070405/3371355/

江城‧黃炯輝:莫名背上一樁悲哀的笑話

http://www.mygonews.com/news/detail/news_id/6159/%E3%80%90%E7%8D%A8%E5%AE%B6%E5%B0%88%E8%A8%AA%E3%80%91%E6%B1%9F%E5%9F%8E%E2%80%A7%E9%BB%83%E7%82%AF%E8%BC%9D%EF%BC%9A%E8%8E%AB%E5%90%8D%E8%83%8C%E4%B8%8A%E4%B8%80%E6%A8%81%E6%82%B2%E5%93%80%E7%9A%84%E7%AC%91%E8%A9%B1

路上看到這家公司的建案,
我都會善意的提醒友人,
買他們的房子千萬要小心,
錢給人家賺搞不好還會被x......
話說我家附近九如、高速兩旁都有巴巴的房子
高速公路旁的房子怎麼會有人想買阿?
加油 加油 頂頂頂...
yeehow999 wrote:
首先先介紹這家標題...(恕刪)
幫蓋一磚~頂再頂! 幫蓋一磚~頂再頂!
經過幫加油,是說他們家的房子也買不起XDD

赤砂龜 wrote:
民視主管遭毆 逮金...(恕刪)



經檢察官審理過後,認為告訴人與在場目擊證人所作陳訴不同,無法依被告片面之詞認定有妨礙自由、恐嚇之嫌。在不起訴書中載明,就殺人未遂之控訴,檢察官也認為,若是黃炯輝有蓄意殺人之嫌,理應準備足以殺人之兇器,無須毆打告訴人5分鐘之久,顯見黃炯輝並無殺人犯意。至於,傷害罪嫌,則因為告訴乃論,且告訴人也具狀撤回告訴,因此,檢察官綜合以上理由,最後做出不起訴處分。

目擊證人與告訴人陳訴不同...哈...

傷害罪,為告訴乃論...

告訴人也具狀撤回告....被打成重傷還要撤回告訴??這...合理?

如果不想成為告訴人...就少碰為妙...
幫頂!!!

我遇到欣巴巴豐花園的case

建設公司只賣房子, 售後服務真的有待加強
比方說交屋到現在也快半年了, 到目前住戶的走道都沒看到半隻滅火器, 不知道消防安檢是怎麼通過的, 住戶的安全都不重要?
大樓車道e-tag開關系統也還沒啟用, 車道大門24敞開.
大樓物業管理也非常糟, 上次不小心按到對講機的警報器, 響了快5分鐘我才找到開關關掉, 這過程中到事後竟然沒有人上來確認狀況, 不知道是對講機沒跟櫃檯連線, 還是櫃檯沒人會用
公設櫃檯人員不會操作, 銷售小姐都講的很好聽, 說買了之後, 交誼聽的電視可以開放住戶使用, 實際問櫃檯人員, 沒有人會使用 @@”
櫃檯人員不專業, 目前大部分都是由銷售人員坐在櫃檯, 他的的專業就是帶你看房子賣房子而已, 很多東西一問三不知, 問題反應也沒辦法受理, 一率就是透過公司0800反應, 晚上8點後櫃檯大廳就沒有人了, 這還是號稱飯店管理, 一坪要60元管理費的服務態度?
大樓軟水淨水設備要等管委會成立才要開啟? 當初買房子銷售小姐都講的很好聽, 以後不用買淨水器, 我們是整棟式的軟水淨水設備, 結果交屋快半年了, 設備根本還沒開啟, 建設公司說要等到管委會成立才會開啟, 以目前的銷售方式 (上個月問銷售人員A棟還沒開賣) 要住戶超過一半, 管委會成立, 我想要等個1~2年才有機會
說穿了建商只把來賓看的到的大廳弄的漂漂亮亮的, 讓房子好賣, 其他看不到的滅火器, 車道閘門, 淨水設備能拖就拖!
要買之前先了解建商的作為!!!

tamkang6 wrote:
惡質建商就讓他倒吧...(恕刪)


我老家也在那附近,這幾年附近真的蓋了很多大樓,唯一好處是,以前我房間會西曬,大樓蓋起來後就不會西曬了...

但那房價實在無福消受..重點原來有這內幕....

wilsly wrote:
經檢察官審理過後,認為告訴人與在場目擊證人所作陳訴不同,無法依被告片面之詞認定有妨礙自由、恐嚇之嫌。在不起訴書中載明,就殺人未遂之控訴,檢察官也認為,若是黃炯輝有蓄意殺人之嫌,理應準備足以殺人之兇器,無須毆打告訴人5分鐘之久,顯見黃炯輝並無殺人犯意。

不經一事,不長一智。弱勢民眾也沒有獲得法律的保障,真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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