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asuka wrote:
不用這麼麻煩吧~假如A建案20W/P沒有其他附帶的公設(如健身房),B建案18W/P有游泳池圖書館健身房
在建材施工不變下你會選哪個? 國外的這些公設本來就不能跟消費者求償,因為這個是本身建案的利多


A建案是不可能存在的

就我一直說的
公設的空間是法規必須存在的
既然法規規定這些空間必須存在
演變到今天就變成建商用來增加附加價值的東西

A建案沒有附帶公設,所以這些法定空間是什麼?
空蕩蕩如廢墟般的空間?
那他如果能賣20W/P一定有它特別的地方→我們不是共產國家,我們是走市場機制的!

你舉國外的例子
但你是否了解國外是否早就將公設灌入實坪的計價內?
也就是開版的樓主認知到的“羊毛出在羊身上”
國外商人的心一點都不會比台灣白
不要幻想國外都是做善事做公益的

台灣的問題是房價被炒得太高
這跟實不實坪制、雨遮要不要計入坪數範圍內都無關
實坪制與雨遮問題只是在過高的房價後所提出來看能不能稍微遮羞的辦法
但問題的根源還是在炒房
也就是又回到市場機制→有人一直蓋,有人一直買

問題的根源在炒房
應該要先處理炒房
實坪制、雨遮等才是後續讓房市更健康的辦法
但現在就像一個人生了重病
不去看醫生卻企圖通過剪頭髮、刮鬍子等方式讓人誤以為這個人已經健康了

yobi258 wrote:
對消費者而言 要的不是最便宜
你的商品可以貴 貴的有沒有價值 消費者自有一把尺
但重要的是資訊要 透明
要 透明
要 透明...............


這就是我覺得很疑惑的地方

上菜市場買水果都會挑挑揀揀
一間房子好幾百萬上千萬消費者為什麼不好好的了解清楚?

你要買的房子土地使用分區到底是什麼?
前一陣子高雄鬧出的旅館宅
消費者就推說不知道自己買的是旅館用地?真的假的?

你的公設比是多少?有什麼公設?室內實坪是多少?
車位尺寸為何?
在購買的階段應該都可以從代銷、建設公司那了解得清清楚楚
合約書上也會清楚記載
或許會比較複雜
但我實在不太了解哪裡不透明?
或是大家認為不透明的地方改成實坪制就真的能透明?

如果有意隱瞞消費者的建設公司
不管改成什麼制他還是會有手段隱瞞消費者

而其實只要消費者自己不用心不做功課
不管改成什麼制消費者都會覺得不透明

總歸一句話
幾百萬幾千萬的東西
買的人都可以隨便買買了
那你還替他擔心什麼?
我告訴你那裡不夠透明

如果同一地段 有A跟B 兩建案 差不多的公設 你在考慮要從中買一棟

A開價50萬/坪 車位200萬 公設35%
B開價46萬/坪 車位230萬 公設36%

所以那個便宜? 我保證一般消費者絕對不知道
只能憑喜好感覺跟預算去殺價
因為還有細節還沒講 殺價空間 陽台 雨遮 車位坪數是不是包在大公設裡灌水之類

但這些都不會出現在合約上
合約上只會寫A"總價" 2350萬 90平方公尺 公設38.27平方公尺 雨遮3.25平方公尺...例如這樣
合約上又寫的密密麻麻的幾十頁 搞的一般消費者都得要是建築專家 才能買房?

難不成消費者 要求簡單透明的資訊很過份嗎??
買水果 不是一斤賣多少 就是一粒賣多少 很簡單啊
難不成買水果 還要看看合約上載明的 一斤50元 水果皮佔35% 實際上內含果肉55% 種子佔10%..
所以總共賣108元這樣?







現在的制度
公設對建商來說是賺錢的工具
改實坪制
雖然建商可以每坪20漲到27
20*1.35
但是以現在房市
漲到27可能買的人更少
最後成交會比27少
建商會少賺
想要賣到27
公設要比別人更好
讓消費者願意買單
我猜這就是建商反對實坪制的主因
雨遮也是一樣的道理

yobi258 wrote:
我告訴你那裡不夠透明

如果同一地段 有A跟B 兩建案 差不多的公設 你在考慮要從中買一棟

A開價50萬/坪 車位200萬 公設35%
B開價46萬/坪 車位230萬 公設36%

所以那個便宜? 我保證一般消費者絕對不知道
只能憑喜好感覺跟預算去殺價
因為還有細節還沒講 殺價空間 陽台 雨遮 車位坪數是不是包在大公設裡灌水之類


那我可否請教您
你想要的透明是什麼?

你上面寫的那麼清楚
哪個便宜哪個不便宜消費者只要做功課一定算的出來
再加上自己的喜好等等
一定可以選到自己想要的建案

所以你要的透明到底是什麼?可否具體說明?
或是你認為買個幾百幾千萬的東西都不用做功課不用自己驗算
只要讓人都把東西算好擺在你面前就好了?
如果這樣的話
不管改成什麼制
建商想要騙你想要瞞你有的是方法

幾百幾千萬的東西合約書不好好看還是怪別人?
現在的計價是一種簡單制:總坪數多少,每坪多少,總價多少,但果皮果肉種子各占多少要自己算
改實坪制後是另外一種簡單制,但還是要算果皮果肉種子各占多少
就借用你舉的例子
A開價50萬/實坪 車位200萬 有公設35%
B開價46萬/實坪 車位230萬 有公設36%
這樣要反推回去看到底哪間划算會比較簡單嗎?
真的推實坪制大家就不會在乎公設有多少了嗎?
大家應該會更計較花同樣錢我可以享受多少公設吧?
然後建商可以玩更多數字遊戲罷了
水至清則無魚,你們說買房只算實坪,這麼簡單,那有人會沒魚摸,你們讓人家怎麼過活。
當然是把水搞混一點,有魚大家摸。
買房買股只聽消息,不會看資料,傻傻就買的人可多了。

minhua0317 wrote:
這就是我覺得很疑惑...(恕刪)


這個要思考的問題很多千萬別以為建商會佛心把所有事項列入合約中跟你講明
實價登錄跟實坪制其實都在於透明
以下為日本案例



裡面已經清楚載明專有面積(實際室內空間)跟バルコニー面積(陽台面積)
當然這個案例沒有車位,如果有車位則會另外標示
為何要這樣作呢?簡單得來講所有的建造成本都是不同的
室內使用建坪、陽台建坪、車位建坪等造價其實都不同
所以台灣中古屋出現的亂象就是把車位坪數當建坪賣(而且是以同區段的平均價格)
這樣舉例好了一個單車位跟三車位去除掉公設後一樣都為60坪(含車位坪數)的房子
一樣賣你1500萬你覺得哪個便宜?
所謂的透明化就是這個意思,更遑論還把公設(安全公設或法規公設)一樣視同室內建坪賣
但是這樣的資訊千萬別以為消費者一定知道或現行的體制下因為價格因素應該要知道
如果都應該要知道那就不會有買了房子才知道地目跟想像的不一樣(蓋在工業地或其他不允許地目上)
價格的比較變得容易且易懂這才是實坪制追求的目標
但不是說實坪制後房價會降低,但是類似的妖魔鬼怪就會被打出原形最後回歸市場機制
當然這是個人見解如與其他大大相左還請見諒

dohan8850 wrote:
現在的制度
公設對建商來說是賺錢的工具
改實坪制
雖然建商可以每坪20漲到27
20*1.35
但是以現在房市
漲到27可能買的人更少
最後成交會比27少
建商會少賺
想要賣到27
公設要比別人更好
讓消費者願意買單
我猜這就是建商反對實坪制的主因
雨遮也是一樣的道理


我個人認為
這是支持實坪制的人一廂情願的看法

現在的前提都是總房價不變
以現在的制度一坪20萬
改實坪後一坪27萬
雖然單價變高,但總價不變
若總價不變
似乎也並不存在大家認為太高而不買的狀況出現?

另外,我個人並沒有反不反對實坪制
我要提醒的是,大家認為“一改實坪制一切問題就解決了”的這個念頭實在是非常不切實際
到時候大家會不會又開始算:花同樣的錢我可以享受多少公設?
或是為什麼我花同樣的錢為什麼隔壁那棟可以享受更高的公設?
然後又要倒推回去到底哪間比較划算
這樣一計算下去的複雜度不會比現在更高嗎?
然後大家又開始喊不透明?

最後又回到我說的
只要不做功課
不管什麼制都不會透明
幾百幾千萬的東西最重要的還是要自己做功課!

supernolook wrote:
裡面已經清楚載明專有面積(實際室內空間)跟バルコニー面積(陽台面積)
當然這個案例沒有車位,如果有車位則會另外標示
為何要這樣作呢?簡單得來講所有的建造成本都是不同的
室內使用建坪、陽台建坪、車位建坪等造價其實都不同
所以台灣中古屋出現的亂象就是把車位坪數當建坪賣(而且是以同區段的平均價格)
這樣舉例好了一個單車位跟三車位去除掉公設後一樣都為60坪(含車位坪數)的房子
一樣賣你1500萬你覺得哪個便宜?


所以我的疑惑就是
就正規的買房途徑
合約書中本來就會清楚載明公設比、專有面積、陽台面積、車位面積,甚至車位尺寸都會告訴你
所以到底是哪裡不透明?
如果沒有清楚載明這些的建商或是仲介那你還要去跟他買
這消費者自己沒責任嗎?

至於“一個單車位跟三車位去除掉公設後一樣都為60坪(含車位坪數)的房子一樣賣你1500萬”
哪一個便宜不是要消費者自己做功課去算的嗎?
條件列的這麼清楚消費者自己連動手動腦都不願意嗎?
更何況對房屋的價值認知每個人都不一樣
極端點或許有人認為一個單車位比三個汽車位重要
那你是要怎去幫別人評斷房屋的價值呢?

minhua0317 wrote:
所以我的疑惑就是就...(恕刪)

是的您講的是合約內有寫但是不是所有人都清楚,而且也並非每個合約的載明方式都相同
而且合約是在購入前建商才會提供給你
而不是一開始DM、廣告等相關訊息揭露上就顯而易見
而房屋交易平台因為政府沒有明文規定因此各自賣家就有各自的表述方式
實坪制就是將所有的表述方式全部統一化
實際居住坪、露台、停車位等全部切割開來並且個別顯示
而實坪制的國家,公設是不能轉賣的(價格當然早以併入實坪金額內不是不用錢)
當然您會說為何買方不作功課呢?但是不是每個買方都有經驗也都懂這差別性
更遑論地目地種對於建築法規上的差異性
簡單的來講請問你現在的房子是哪種地目地種能立刻回答的我看可能不超過50%(我想我還高估了)
實坪的意義在於各項區分清楚
就如您所說我就喜歡有三個車位房子小一點我也可以
這樣的人也是存在的
但是如果把車位改變成為公設情況甚至楊台大到超扯的情境呢
沒切割開來還要一一細算,那一開始就切割清楚
買家清楚自己要買的物件為何不也是增加賣方的機會嗎
此為個人見解如有相左還請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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