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臺灣漏水是不構成解約條件你買房子建商其實沒有保證不漏水,他只是保固而已, 就跟車子也沒有保證新車不壞臺灣的房屋建築法你也只是要求建商要加強邊角防水如果你真的漏水, 建商也拿出他施工有做防水的資料他百分百贏, 因為臺灣沒有檸檬法案在臺灣要漏水解約可能要水管爆掉,這種叫做施工明顯瑕疵,外牆漏水, 如果他有做防水那個叫不可抗拒因素XD
新屋漏水心情一定不爽跟害怕...就跟新車 開高速公路稍微被石頭劃到那種心情一樣每次下雨大家就很驚如果真的不能解約建議是否可以考慮打針... 打個幾百針幾千針眼不見為淨....最後批土油漆抹上去看不出來反正打針...水只要不要跑到你家就好....會往其他地方去....
台灣所有建商都一樣,都沒有自己建築工地的工班,都只有建案的主任, 一個主任要管所有大小事,所以都是發包再發包,底下的工人都是打工性質,有人會說要挑建商, 呵呵呵,這說法騙騙不懂的人可以,請問真的在蓋房子的人都是來打工的,會有什麼品質保證?他們都是按天計價,今天這個工地做明天可能換另一個工地,全台灣都一樣,且現在工地很大部分都是用逃逸外勞,你覺的這些人有在管你房子品質嗎? 所以新建案都是在補漏,這邊漏水補這邊,如果不認清事實,真的很難買到你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