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466312/IssueID/20100426
高雄一名謝姓高一學生載友人騎車夜遊,因無駕照和未戴安全帽
遭警追逐導致撞車受傷;謝母控警員眼見兒子撞車卻見死不救
謝姓少年去年16歲現年17歲
警方未何沒公佈這名家長的姓名?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
汽車駕駛人違反第一項
一、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
未滿十八歲之人並得由警察機關公布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姓名
龍華派出所有沒有公佈?
謝母指控警員眼見兒子撞車卻見死不救
謝母放任自己的死小孩在外頭飆車是誰見死不救
自己對小孩都見死不救還敢指控警方見死不救
警方有沒有看到謝姓少年摔車這部份就給司法去調查
另外高雄市議員陳玫娟為民服務是這樣為民服務的嗎?
那今天小弟想要陳玫娟來幫大家掃蕩飆車族這樣的為民服務?
為何高雄市議員遲遲沒有給小弟下文?
更扯的是騎機車夜遊,又沒戴安全帽還大剌剌的闖臨檢點
夜遊夜到闖臨檢點?分明就飆車族
報導指出陳玫娟說,移送法辦,算是給家屬一個交代
而二位吳姓(44歲)、黃姓(46歲)警員
被督察室依過失傷害罪嫌送辦。
那小弟需不需要,要求陳玫娟出面說明
給全民反飆仔聯盟的網友們一個交代
陳玫娟有沒有為飆車族關說請大家別下定論
我們可以保持著質疑的立場來請求陳玫娟出面說明
個人積分:4分
文章編號:28555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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