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多了一個地方走走,
那就等於多了一個迷你小公園可以休憩,
政府就可以免花錢了~
所以一樣是在幫納稅人省錢,
這是一種機會成本的概念~


我的大學老師對機會成本(替代性成本)並不是這樣教的呀。

如果這樣算那政府也不用再蓋公園了,當民眾要求政府興建公園時政府只要說[各位鄉親們可以到附近的大樓中庭去休閒],都廳苑隔壁的建案也可以打著如下的廣告詞[都廳苑千坪中庭公園第一排]。

而且在都市計畫法也有提到公園,遊樂場這種設施在規劃時是不能少於整體計畫的十分之一。所有不管那些大樓有沒有開放中庭,政府還是得要蓋到足量的公園。
grand123 wrote:
公共空間有看過哪個建...(恕刪)


公共空間有看過哪個建案開放的嗎



如果真的開放



我保證

房價跌一半

跟本賣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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