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20305 wrote:
前面都有人說的那麼...(恕刪)
我也希望大家都能夠對事不對人,我自己本身很討厭民進黨,尤其經過大埔事件後,更是討厭政治人物為了政治利益在後面操弄,就算高雄市綠的,但是還是會對我所了解的能為各位解釋,因為這個社會已經因為政治亂了很久了,不希望又從蹈覆輒,不要再分顏色。
努巴尼 wrote:
看樓主PO文內容其實案情很單純
簡單的說就是樓主參加自辦市地重劃
重劃後分配到土地所屬的街廓因為有訴訟所以該街廓內土地都暫緩送地政事務所登記(故樓主還領不到地)
然而樓主重劃前原本土地的所在的街廓 因重劃後並無異議 所以按規定送地政事務所登記 並分回給新的地主
所以新地主領到權狀去申請建築或移轉給建商都很合理
而因為樓主尚未領到重劃後土地 所以原來土地還不會塗銷 故樓主實質上並未損失任何財產 損失的是時間(需要等到訴訟結果確定才可領回重劃後土地)
又自辦重劃訴訟是屬於地主與重劃會間的民事訴訟 所以市府人員也難以介入(與撤不撤銷登記也沒啥關係)
希望樓主能放寬心 重劃後土地依然在 只是要等訴訟確定而已
回復的一堆不懂地政或重劃的鄉民們 就不要誤導大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