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重複登記】我爸土地被政府登記給他人(110.1.22更新)

koko27149 wrote:
看到有人把土地重劃比喻成買東西有點不適合
應該比喻成一個班級新學期到了 ,要換座位比較恰當...(恕刪)


大大比喻很中肯....
讓我想到以前國中放假前、如果投票要換位子、開學日都要提早到校..
如果太晚到(後知後覺)或沒小團體的同學..
本來的好位置一定被搶走,然後發配到沒人要坐的邊彊(而且桌椅都會被換成最爛的)...
(多數霸凌少數的案例)

本樓 勾出制度(法律)的黑暗面,值得慎思學習~

geenhoho wrote:
我:我在大前年、前年、去年都打電話進來問,承辦人告知我登記的土地因為有地主提出訴訟已經全部撤銷,而且因為重劃區有多起訴訟進行中,在法院判決結果出來以前不會再做登記,你現在卻跟我講沒有全部撤銷?
蘇:我沒有說全部撤銷,是有牽涉到訴訟的土地才有撤銷。
我:所以你現在是要否認有在電話裡講過全部撤銷這句話?
蘇:我沒有說全部撤銷。
我:當初我在打電話詢問承辦人之前,我有先打去問重劃會理事長,理事長也跟我說全部撤銷,我認為不能只聽理事長一個人說詞,又打電話進來市府問,承辦人也說是全部撤銷,就是因為你們二方都說是全部撤銷我才相信!你現在跟我說沒有全部撤銷,在我爸有權狀、我爸是地主、我爸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你們市政府竟然把我爸的土地登記給別人,而且沒有撤銷,你這個騙子!
蘇:我絕對沒說過全部撤銷。


a)就陳家而言: 應該知道出現爭議、但以為「是全部撤銷」而非「部份撤銷」
只口頭詢問沒留下證明(公文或錄音),因而輕忽(或不懂)嚴重性...未即時提出異議!

b)延續上一點: 參加重劃後、不用再簽名確認就可被過戶給別人?
陳家不知地已被過戶,連2-3年打去問也沒被造知...(承辦人員疏失? 還是故意閃避?)

c)等發現時,生米已煮成熟飯....

緊急!!!

家人今天早上接到一位地政局人員的電話,
在電話中說明天(3/10)早上九點我家申請的土地鑑界測量,測量人員會到現場,但可能不做測量了!

人民依規定申請土地鑑界測量,你高雄市政府地政局可以憑一通電話說可能不測了嗎?
究竟在高雄市政府地政局官員眼中還有沒有王法?

拜託大家幫幫忙!將這篇文轉發出去讓更多的新聞媒體知道這件事!
也懇請想瞭解家父土地被政府重復登記給他人事件真像的記者能到現場,
報導高雄市地政局的官員究竟幹了什麼事?

拜託大家幫忙!!!

樓主先別緊張
地政那邊有沒有說明不測量的原因為何?
是因為還在訴訟中還是其它原因?
不然沒有不鑑界的原因而不鑑界.....
這樣有點怪
因為依照地籍測量實施規則211條的規定
『原定複丈日期,因風雨或其他事故,致不能實施複丈時,登記機關應分別通知申請人及關係人改期複丈』
測量人員出動但不鑑界.....
可能請再多問清楚原因是為什麼吧
不然樓主也花了測量費用捏....
geenhoho wrote:




緊急!!!
...(恕刪)
市政府正在清查是否與海豚市長有關

aquataco wrote:
樓主先別緊張地政那...(恕刪)


應該不是樓主出錢,是他的父親(事主)才是

期待明天能有報導連線看現場了

小小小新手 wrote:
樓主有說有持續打電...(恕刪)


所以我說要有公文針對政府與重劃會發文,電話不能成為證據,你應該很少跟政府單位打交道。

我已經解釋過了,都市計畫發布不等與實施,使用分區不代表能夠蓋房子,沒經過重劃都還是農地,甚至可以去請出農業使用證明。


goodtime168 wrote:
最新官方:吳宗明指...(恕刪)


這個是市地重劃不是都市更新,這兩個天差地遠,配地方式都是原位次分配,也沒有權利變換。

飛在天上的大X wrote:
是沒錯,但最大的問...(恕刪)


這樣跟你解釋,市地重劃的原位次分配,基本是配地沒有大風吹,你的土地在哪裡就會配在哪,如果遇到公共設施也只會小幅度移動,不會亂配,所以用位址分配有點失去本意。

一開始用 灑狗血的方式表達,

再用補述!

使用媒體工具,不用司法!

一堆網友感覺被利用,

事情不明情況下,扯上藍綠!

PTT 昨晚就有 土地系就有完整解釋!


還好一開始,我就用中性口吻留言"卡位",

這種重劃,還是要看開會內容及司法判決!



geenhoho wrote:

關於自辦重劃有幾件補充:
家父是同意自辦重劃的地主。
家父知道分配公告,對於分配公告也沒有異議。...(恕刪)

un3354 wrote:
一開始用 灑狗血的...(恕刪)


我也希望樓主提出判決文件,大埔事件與文林苑就是被這種情緒化字眼給汙名化,根本沒有討論的空間,很多事要就事論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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