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光公設比就差快10%,實際上使用空間真的差很多,但能買新就不想買舊,也造就了高漲的房價,年輕真的務實一點比較好,若大家不盲目追求新,而是誠懇檢視自身需求與能力,自然房價就會較合理,市場供需會決定價格,當大家一定要買新房時,新房價格不可能低,但你,我想法不變,自然就成為房價助昇的推手。



魏至聖 wrote:
如果是我我反而希望在設計上只有我能使用

但卻不會因此而額外負擔房屋稅.....(恕刪)


露台不是不用錢的, 付了錢擁有使用權, 等於是用租的一樣,
這跟買來擁有是不同的, 沒有所謂划不划算.

至於房屋稅, 陽台或露台屬於附屬建物, 凸出去的兩公尺範圍內是不計入房屋稅的,
超出兩公尺的部份才計入, 所以等於有很大一部份不課房屋稅, 除非是合法的改建為室內空間.
不過現在是否還這樣規定我也不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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