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賺錢很喜悅伈要分享是很正常的
但是這年頭壞心的人越來越多
還是要注意一下安全啊!!
真的看不懂
你在說什麼?

不懂才問...
怎感覺你是在亂哈拉!?
說一說不負責任的話...
carenachan wrote:
真的看不懂
你在說什麼?

不懂才問...
怎感覺你是在亂哈拉!?
說一說不負責任的話...


沒有其他大大看不懂呀!!
是你亂問,而且文不對題,
所以才回你看不懂,再說也是白說...

第1,明明是先說版主買農十六AMAN賺錢不會有奢侈稅,
但要小心現在財產交易所得稅,去年已經實價登錄,
所以會按實際買賣成交價去課稅,不再是依不動產評定現值去課稅了,
要小心....

第2,才是說達麗圓山預售轉單,
要小心國稅局查資金流向,
誰跟你說預售屋會有實價登錄的問題,
麻煩您眼睛睜大點,看清楚再回答,

都已經寫這麼白話了,還是有人看不懂...
唉!是我的國文程度不好嗎?
為什麼其他人都看得懂呢?????
就是有人不用心,
只會指責別人呢?.....

神奇小子6218 wrote:
沒有其他大大看不懂呀...(恕刪)





財產交易所得申報的年度是以房屋所有權移轉登記日期所屬年度為準。

稅額: 核定契價×17%(高雄市稅率)

代書說實價登錄歸實價登錄,實價課稅還沒實施
謝謝神奇大大關心

成本已轉嫁了...稅該繳的還是要繳
不過可以這麼說房地產的所有要角的稅稅率是所有投資項目中最低的
而且是可以一次性轉嫁給買家,所以如果區域需求性夠高的話
稅收轉嫁效應下房價逐步推高也是有可能性的
除非就撐不住槓桿操作需要賠錢出脫
綜合來看我是覺得投資效益還不錯


國稅局要查的資金流向問題我想我們這種小咖的小錢也還好吧...
被你說的感覺好像是在查吃阿扁的海角七億或靈異四的感覺

謝謝你的關心啦!!
哈哈哈
ducklittle wrote:
代書說實價登錄歸實價登錄,實價課稅還沒實施


ducklittle大大
其實我要說的是,實價課稅不知早在幾年前就已經在做了,
只是政府在對不動產投資業者講是還沒實施,
但實際上,真的已經實施了,(表面說一套,做又另一套)
以前是很難查到真實的買賣成交價,所以無法準確的實價課稅,
所以才以評定現值去核課,
但現在實價登錄後,國稅局就很容易知道您的買賣成交價了,
(也認定你登錄的,就是真的)(而且,國稅局很欠業績...)
所以,才會提醒您要小心....
以代書的程度是不會知道的,
你不信沒關係,
但你要有等五到七年被查稅補稅的心理準備,
國稅局不會這麼輕易就放過你的,
我不是恐嚇您....
我是以自身經驗分享....

另外,在南部一百萬以上就算大金額了...
在北部一億都還算小額喔!!!!

華麗藍白拖 wrote:
從房子賺到錢的事情還...(恕刪)


謝謝分享
我也覺得版大還是低調點
有的人就是不信這套
到目前為止我身邊朋友不管是自住或是投資
很少聽到賠錢的
感覺最近房地產好像不錯
最近在看永慶房仲
很多降價屋專區
感覺都是可以看看的物件
真厲害

這兩個案子我都去看過吔

居然買不下手

看來我的膽子應該再大一點才好



恭喜囉~~之後一定會越來越好的!
不過之後更好的時候就真的要低調些了,呵呵~
我最近都在觀望永慶房仲網的降價專區
價錢很可愛~希望也能像原po一樣有好結果囉~
ducklittle wrote:
財產交易所得申報的年度是以房屋所有權移轉登記日期所屬年度為準。

稅額: 核定契價×17%(高雄市稅率)


財部打炒房 售屋所得稅更重了
2013/03/07


【聯合報/記者林政忠/台北報導】

財政部打炒房,去年民眾如果有賣房子,今年5月的綜合所得稅要繳更多了。

財政部昨天公布101年「財產交易所得標準」,鎖定房市「熱區」,提高售屋所得標準。其中,台北市首次採用「分區課稅」,豪宅林立的大安、信義、中正及松山並列全國售屋所得率最高地區,由去年42%調高至48%,連4年一路調高,創史上新高紀錄。

各區國稅局實地查核後,財政部每年公布財產交易所得標準,民眾去年若有出售不動產,今年5月報稅時,無法出示買賣成交資料的納稅人,可以此為課稅依據。依財政部公布的標準,在「熱區」房產交易的納稅人,負擔將逐年加重。

全國房產呈現「北熱、南冷、中加溫」趨勢。台北市和新北市幾乎逐年調漲售屋所得率,台中市則是微幅成長;至於南二都,除了高雄市仁武區已超過10年未調整,101年由6%小調至8%,台南市和高雄市全部維持100年水準。

台北市售屋所得率自98年後逐年上調,98年為29%,其後分別以37%、42%等比率漸次調高;101年再調增至48%,連續3年調升;101年售屋所得率較4年前大幅調高19個百分點,也是史上新最。

除了大安、信義、中正及松山,台北其餘各區維持和去年相同的42%售屋所得率。

舉例而言,民眾若出售在台北大安區100坪、房屋評定現值新台幣1500萬元房產,100年課稅所得額42%計算,課稅所得設算為630萬;101年上調至48%,課稅所得增為720萬元;若換算40%的綜合所得稅率,民眾應納售屋所得稅從252萬元增為288萬元,大增36萬元。

新北市101年維持4級所得額,但重訂各行政區的適用級別,課稅最重的第1級,除原先的板橋、永和及新店,再增納原屬第2級的三重、土城、中和、新莊與蘆洲,101年售屋所得率從26%調增至28%;原屬第3 級課稅區的林口與泰山,同樣上升1級,改列為第2級,課稅所得額則從14%調升為26%,大幅調高12個百分點。

財政部還公布「當地一般租金標準」,推算租金所得。北市若住家用,依房屋評定現值的19%計算;若非住家用,一樓鄰馬路依評定現值52%計算,一樓鄰巷道依評定現值30%計算,其餘則是28%。
新聞辭典》房屋財產交易所得

民眾去年若賣房子,今年5月報稅必須申報「房屋財產交易所得」;計算出售屋所得後,再乘上個人綜合所得稅適用稅率,就是應繳納的售屋所得稅。


個人出售房屋的所得申報方式有2種:

一:「所得稅法」規定,以售屋的成交價(即買賣契約價),扣除房屋取得成本、房屋改良、以及移轉房屋所支付等費用,餘額即為房屋財產交易所得額。

二:若無法提供原始購屋成本,依「所得稅法施行細則」規定,財政部每年將公布各地區房屋財產交易所得標準,以房屋「評定現值」的一定百分比推估所得。

由於評定現值普遍低於市價,以此報稅通常比較划算,不少民眾都是用財政部每年三月頒定的「房屋財產所得標準」,申報售屋所得。


所以,我才說實價登錄後,ducklittle大大,你可以無法提供原始購屋成本嗎????
你AMAN是在100年7月以後買賣,就要採第一種方式申報囉!
不然,以後被查到,要連補帶罰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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