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hs19710520 wrote:
如果誰當市長都不能給...(恕刪)
樓主的理念是對的,但方向不對。
大多人都不瞭解,高房價對高雄造成的傷害。
1.高房價造成房租大漲,商家無法獲利,員工無法加薪的惡性循環。
2.高房價造成年輕人買房可能要貸30年以上,才能負擔。(金融風險延後了,這是法拍潮還未出現的原因。)
3.高房價造成建商蓋瑕疵的小宅,但沒經驗的年輕人還是買單,若房價下跌,這些受害最深。
4.高房價的原因是2011~2014的炒房,如果我們有心要改變,就要向中央、各政黨建議。
5.唯一是市長可做的,是加速社會住宅的興辦。
(如果有能力,就弄個粉專,應該很多人會支持。)
有興趣可看看~公共政策網路参與平台~
有居住正義,才有穩定發展的經濟。
【居住正義3步驟】~步驟1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調高實際獲利的房地交易稅,並限制第二戶以上的貸款。】
我曾長期從事房地產業,比大部份的官員和學者都瞭解房地產的狀況,在提議之前先說明房地產的狀況,讓大家瞭解。(記憶中大概如此,但年代久遠,可能會有點誤差。)
1985年
台幣升值~資金入台,造成1985~1990年房價大漲約2~3倍,隨便買都會賺,買台北市可能賺4~5倍。
1990~1993年
房價持平盤整。
1993~2004年
房價緩跌,跌幅約40%~50%,平均每年跌3~5%。
如此長期的跌幅,最大的原因是李登輝政府的打房,主推6萬元/坪國宅,雖沒實際大推國宅,但形成房價下跌的全民共識,沒人敢炒房,有需求才會買。
雖然房價下跌,但人民是幸福的,200~400萬就可以買到房(台北市除外),民間的消費力強勁,生意很好做也好賺,這種房地產才是經濟火車頭。
2005年
法規改變+沙石漲價,造成營造成本大漲約30%,2005~2009年房價因此緩漲,而反應成本。
2009年
鮭魚返鄉~資金入台,因此2010~2014年房價大漲2~3倍,造成全民炒房,原因除了建商作價之外,就是北部投資客到中南部炒房,很多房子都是北部投資客炒起來的,賣一手又一手,墊高房價,中南部人只能心慌~怎麼會這樣?
(主力作價,散戶承接。)
2014~2019年
沙石持續漲,營造成本漲5%。
雨遮法規修改後不得登記,因此轉嫁幾%的房價。
為了創造低總價,建商大推沒人性的小宅,半哄半騙的吸引沒經驗的年輕人。
口袋賺飽飽的建商,大推低自備款與公司貸款。
加上低利率政策與實價登錄的作價的工具……,就像用最細的網,捉最小的魚一樣。
※這一切幾乎抵消了房價下跌。
1996年GDP成長率約6.18%,基本工資15360元,全台房屋移轉約50.9萬棟,房貸餘額約2兆。
2013年GDP成長率約2.48%,基本工資19273元,全台房屋移轉約37萬棟,房貸餘額約5.6兆。
2019年GDP成長率約2.64%,基本工資23100元,全台房屋移轉約29萬棟,房貸餘額約7.3兆。
基本薪資從1996年的15360元到2019年的23100元,23年成長50%,但房貸餘額從1996年的2兆元成長到2019年的7.3兆,23年成長265%。
以基本工資來算收入,其實有些誤差,因為實際的薪資成長,20年來只漲2~3成。
若觀察1993~2019年的GDP,1993~2007年的成長率大多都在4~6%左右(除了2000年的網路泡沫),2011~2019年的成長率大多都在2~3%左右。
這些差距就是1993~2007年沒有全民炒房,人民有錢花,大家有錢賺,經濟可以循環,而不只是錢進房地產。
2011年炒房之後,高漲的貸款與房租,讓經濟趴到現在,已經完全躺平。
10年來為了買房子,台灣人一年花費2兆元以上。(2013年的房市交易為3.4兆元,當年全國GDP為15.2兆元。)
【一年2兆元買房!房貸餘額7.3兆元!錢都在房地產裡,人民怎麼會好過?】
花大錢買房,生活品質卻更差,公設比2005年之前提高了40%,私有面積縮小,格局變差。
房價2成的自備款,比2010年之前,平均增加280%的金額。
房價8成20年的房貸,利率1.4%的平均負擔,比20年前9%利率還多了50%的金額。
若房貸延伸至30年,雖然可以降低至以前低房價的負擔,但等於要多付10年的房貸。(30年以上的房貸,是現在還沒出現法拍潮的原因,但累積的負債,會對於未來的經濟埋下變數。)
現實的問題:房價高漲之後,怎麼還有錢輕鬆消費?生活品質怎麼會好?
(利率可能不會永遠這麼低,最保險要抓20年的波動平均值)
房價高漲,民間基礎消費力薄弱,既使低利率也無法挽救,不單是住宅房價高的影響,連商業空間、店面的漲幅都翻倍,造成小生意賺不到錢,員工無法加薪的惡性循環,現在的房地產已成為經濟【牛車頭】,緩步的拖累經濟的進步。
另一個重點,有很多人投資房地產套牢,產生財務危機,因此讓本業也受到影響,這也是炒房引起的經濟問題。
當然,在房價高漲的年代,還有些商機成長,例如進口車(稅金30%降至17.5%)、高級家電、高價電動機車、iphone,或是國外旅遊……等等。
是因為有錢人很多嗎?還是普通人因為買不起房子,就買些讓自己快樂的事物吧!
未來,或許資金再度來台炒作,房價可能再漲一波,台灣人民將和香港人一樣可憐,被高房價操控著生活,最終走上街頭也無解。
【房市有量才有價】
大約有一百萬個台灣人,共計額外持有約171萬8千多百戶住宅,這是自住持有一戶之外,額外持有的住宅數量。
(這數量不包含夫妻分開登記、子女登記的自住持有戶數。)
若以每戶基本500萬元(未計車位)的保守估計,額外持有的住宅,價值超過8.5兆元,甚至10兆元以上都有可能。
這麼龐大的金額投資在房地產,房市很容易就過熱,因為只要持有超過2年,「獲利的部份」就可以享有20%的優惠稅率,而且可扣除相關費用後再計算,再搭配低利率長期房貸,炒房的獲利的誘因,真是太吸引人了。
(當然不是持有2户以上的人都炒房,只是現行的稅率太容易炒房了。)
因此,若能降低非自住的投資量,就能夠降低房市的交易量,房市就會降溫,未來大多數年輕人就買得起,而且不會嚴重影響生活品質。
除非基本工資年年大漲,帶動薪資大漲,否則現有的房價大約要打6折,才會符合目前國人的平均負擔,也就是3人小家庭的房貸,房貸負擔約2萬元以內(20年本息均攤),生活品質比較不受影響。
<防止炒房,才有居住正義。>
針對投資客,提高交易稅並限制房貸限期,就可以造成量縮,長期緩跌到房價與收入的平衡點。
<專家都說投資客都縮手了啊!現在是剛性需求?>
沒錯,但專家沒有說投資客都在拋售,很多投資客口袋滿滿,在處理手中的物件時,慢慢來~反正利率低,政府也不打房,甚至可能會作多……。
【如何防止炒房?】
建議一:
調高實際獲利的房地交易稅(房地合一稅)
目前的房地交易稅,以扣除相關費用的<實際獲利>計算:
持有不到一年出售,要課45%。
超過1年,未逾2年課35%。
超過2年,未逾10年課20%。
持有超過10年,則課10%。
(自住時間超過6年,則有400萬元的免稅額,超過400萬元部分則採10%的減免稅率。)
目前的稅率還是很好賺,有利於炒房,因為持有2年期間以內,剛好作為炒作的蘊釀期,之後稅金只要課徵20%,等於實賺1000萬只課徵200萬的稅金,還有800萬的獲利空間。
(例如2011~2013年房價大漲,2011年買價1000萬的房子,大約2年後就可漲到2000萬,若不急著賣,出租的投報率也不錯。)
(以上是概略算法,未計入土地增值稅與相關扣除費用,因為稅費相互抵消後,仍相當好賺。)
若要防止炒房再起,建議更改為:
<實際獲利的課稅>
持有不到一年出售,要課90%。
超過1年,未逾2年課70%。
超過2年,未逾10年課50%。
持有超過10年,則課10%。
(自住時間超過6年,則有400萬元的免稅額,超過400萬元部分則採10%的減免稅率。)
建議二:
限制第二戶房屋以上的民眾,不得申辦30年以上的房貸,並且不得申辦房貸寬限期。
【利益與影響】
調高房地交易稅,並限制房貸,讓投資客的利潤變差、資金緊縮,就可防止炒房。
訂定目標,讓超過2兆的房市交易額,在十年內緩慢的減少到一兆5仟億元以下,代表房地產價格將大幅降低,房租也會相對降低,沒有炒房的誘因之後,資金將流入其他產業,讓台灣經濟起飛,居住正義也會實現。
有居住正義,才有穩定發展的經濟。
【居住正義3步驟】~步驟2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廢除實價登錄的查詢】
2012年實施的實價登錄,做假的傳聞一直爭議不斷,就那麼剛好,實價登錄實施的隔年,房價就炒到最高點。
實價登錄幫大忙,這完全不意外。
以前沒有實價登錄可以做假,炒房有點難度,有了實價登錄之後,房價登錄不實,難以查證,做假的資訊容易成為行銷的工具。
例如:
若用人頭買賣,房子買很貴,是人家心甘情願。
或是和客戶串通,政府覺得可能做假,也難以抓包。
炒作土地更是容易,只要兩方講好,共同把土地作價上去,房價因此就會上漲……。
假設買賣房子為1000萬,若有一方想炒房(私下講好),登錄1100萬,雖然只增加10%的金額,但是~這是讓人會覺得房價有漲勢的金額。
若只持有2年以上,則課徵獲利100萬的20%稅率,還可以扣除相關費用才計算獲利金額,也就是說實際只繳十幾萬的稅。
(以上是概略算法,未計入土地增值稅與相關扣除費用,因為稅費相互抵消後,仍相當好賺。)
這對於要炒房的業者,是很划算的事,只要做假幾戶,就可以達到行銷的效果,費用才幾十萬而已,以現在常常上看10億總銷的個案來算,非常划算。
(如果操作6~700萬以下的2房,更划算)
這還沒講到預售案更好操作的問題,預售到成屋長達3年的銷售期,若每年都做假3~5%,只要找人頭做幾戶,在實際交屋之前都可以轉讓,房價就容易被炒作,即使交屋後轉賣的稅金也不會太高。
想想,台灣一年推多少案量,若大多業者都做假幾戶,要讓房價趨勢上漲,是非常容易的事。
2012年以前,做假合約只能讓房貸拉高成數,2012年以後不只可以拉高房貸,還可以作價炒房。
只要拉高5~10%的單價,作價幾戶就可以營造上漲的假像,再配合紅單潛銷炒作……,炒房因此相對容易。
無論是實價登錄幾點零,登錄不實只罰3萬起……,這罰款根本不痛,只是有點癢,但重點是很難抓。
政府宣導案例:
成交1,600萬登錄3,200萬 實價作假、買賣方均判刑:嘉義市一名江姓地主出售一塊土地,與買方以1,600萬成交,但買方要求以2倍價格3,200萬登錄……。
實價登錄的查詢,已成為最佳的行銷工具。
但是以上有很大的疑問:只要多10%的做假就可以炒房,為何要以100%的做假來做範例?而且實施8年以來,究竟抓過幾個案例?罰了多少錢?關了多少人?
2012年之前炒房有這麼容易嗎?
如果沒有,我們還要這個<實價登錄的查詢>做什麼?
政府無法完全掌控實價登錄,為何還要實施這個惡法?
實價登錄做假的事,不只造成炒房,也可能已經嚴重影響金融秩序,因此建議廢除實價登錄的查詢。
(除非政府能提出具體的方案,可以保證實價登錄不會做假。)
【利益與影響】
廢除<實價登錄的查詢>之後,房價做假將不再有意義,因此比較不會有炒房狀況發生,居住正義才容易實現。
廢除實價登錄的查詢之後,雖然民眾因此沒有參考的目標,但也不容易被哄抬房價而有炒房的現象,整體房市會像1990~2010年,沒有實價登錄查詢的時候,有相對穩定的房價。
有居住正義,才有穩定發展的經濟。
【居住正義3步驟】~步驟3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建議【社會住宅不一定要政府蓋!政府可以考慮用租的!】
因為社會住宅的土地取得不易,所以造成社會住宅的興建緩慢。
因此,除了政府興建的社會住宅和包租代管之外,我有以下建議:
1.設立新的法案,由政府與建商簽10年租約,作為社會住宅,建商可依實際租約坪數,換取x倍的容積獎勵,並可以做容積移轉使用。
向建商承租的社會住宅,若以一年1萬戶為目標,再搭配政府自行興建,預估10年後的社會住宅總量將達到30萬戶(不含包租代管)。
2.大約限制10~50坪以內的房子,可租給政府作為社會住宅,政府與建商的租約,租金以房價的年投資報酬率2.5%計算(房價為當棟建物實際成交的平均價),每2年可調整租金一次(以當時房價與利率為計算基準),10年的期間內,產權可移轉,但不破租賃合約,10年後也可轉至包租代管方案。
3.建議社會住宅的租金計算,約為政府與建商的租約7折價(2年調整一次),初期房租評估(全國平均):
1房:大約7仟~1萬2仟元,2房:大約1萬~1萬8仟元,3房:大約1萬2仟~2萬元,4房:大約1萬5仟~2萬3仟元,傢俱與家電另議。
【利益與影響】
(1)以平均租金15000元計算一年1萬戶,政府一年補貼房租約7.7億元,10年約補貼423億元,屆時若已緩解房價,可以考慮降低補貼。
(2)政府可省去自建的麻煩,業者可獲得容積獎勵,並在10年後回收房屋,低收入者也可輕鬆租屋,共創三贏。
(3)長期和緩的釋出社會住宅,也沒打房壓力,等於三贏。最終,房市可以回歸正常的需求。
(4)居住正義實現後,年輕人不用以買房做為畢生志願,可以放手去為人生打拼、結婚生子,甚至發揮創造力,幫助產業轉型、創新產業,民生經濟將有更穩定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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