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太會用facebook但是還是去按了讚. 還有我也不支持廢除死刑.10幾年前, 我差一點就成為武士刀下的亡魂. 理由? 沒有理由,只是單純等個紅燈, 就被上百輛機車包圍. 整車人的性命垂危,新車當然被砸的慘不忍睹. 如果當時我們被殺了, 應該也找不到兇手,法官難道要把全部的人都抓起來.其實原本我是不反對那些飆仔的, 畢竟它們是用自己的性命去飆車,但是居然沒有何原因的對任何人行兇, 這也太過分了.如果只是被打一頓, 也就算了, 但是變成殘障, 顏面傷害, 或者死亡,那這些飆車族就不只是飆車族了, 這就是流氓, 兇手, 殺人犯.而政府卻放任兇手大辣辣的在城市裡亂飆, 這像話嗎?? 所有相關的公僕都應該感到丟臉. 兇手當著你的面殺人, 而我們卻無能為力這麼多年???真是丟臉. 市長, 法官, 檢察官, 警察 .. 夜深的時候, 你們是否睡得很香甜呢?
唉~刑罰不加重怎麼抓都沒用的讀書時再加油站打工,那時每到假日一定會看到好幾群飆車族飆過加油站有時一群飆車族騎進來加油,趁加油員手忙腳亂時就自己拿油槍加油,然後不付錢跑了還有帶頭的汽車加完油不付錢連油蓋都還沒蓋就跑走了,報警後警察說那是贓車也沒輒也看過飆仔逆向行駛跟一個老婦人擦撞跌倒,然後一群飆仔圍著老婦人怒罵如果當時不是老婦人而是年輕人,那可能會被維歐致死吧常常看到警察在抓飆車族,但捉到頂多帶回警局,沒一天就放出來了放出來又繼續飆,這樣有用嗎,雖然說不用到斷手斷腳,但至少也關個幾個月在放出來吧還好後來幾年網際網路開始流行,很多飆仔都跑去玩線上遊戲比較少飆車了總之還是希望加重惡意飆車的罰則(罰錢沒有用,飆仔都不會去繳錢的)一定得關個半年一年的才有赫阻的效力的,累犯在加重刑期....不過這應該沒什麼立委會去立這些法吧,除非有幾個名人被飆車除砍死才會有人注意這飆車亂象了就像國父的孫女出車禍一樣,後座繫安全帶法令立即立法通過....
我覺得真的該重罰,如果台灣警察跟美國一樣,你敢不停車就真的開槍,我相信治安會好很多可惜在台灣會被告到翻,警察真的滿無力的騎機車、帶安全帽,又遮掉車牌,警察真的很難抓,加重刑罰可能效果有限,乾脆直接開槍算了,打爆車胎讓他摔車,受傷就自認倒楣吧!但用槍時機真的很難拿捏呀
ymca7777 wrote:小弟是全民反飆仔聯盟...(恕刪) 約10年前我和同學曾遇過2次飆車族無原由的追砍當時高雄市的飆車族比起現在,應該是有過之而無不及第一次遇到約晚上7點我和同學兩人從美術館回家,經過新崛江停紅綠燈時,遇到約近百台的飆車族包圍其中帶頭倆人雙載的車子,騎車的一手壓住我的肩膀,而後座的則是抱著一捆武士刀(沒錯是一捆)往後發幸好! 當下我們趁他們沒注意時趕緊逃走,否則下場不堪設想( 事發地點在五福路及凱旋路口,紅燈停車隔壁,正好就是警察局 )第二次遇到時間約晚上9點行經中山路和現在的時代大道路口,當時路上約有4台機車突然間,後方衝上2台機車一共有3人,持武士刀不分青紅皂白狂砍這次雖然我幸運逃過一劫,但朋友就沒這麼好運一位身中4刀,另一位則是身中兩刀事後打電話報警警方的回覆竟是:他們無能為力,而且他們也是有家人要照顧,不可能和他們拼命這就是我們偉大的政府亂世不用重典,還不斷替作奸犯科的害蟲爭取人權唉~~看來非得發生"總統車隊被車族包圍"或是"行政院長被飆車族砍傷"之類的新聞這個病態的國家才會正視害蟲的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