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山區過勇街的多城國際『亞』建案

hunk6833 wrote:
hunk6833


管理會還沒成立,只好等囉!謝謝啦!

toddler wrote:
請問:像有些建設公司...(恕刪)


建商的招牌是建商付的,合約當中也都有寫清楚,至於外牆燈、陽台燈這些目前是公電均分(沒記錯的話)。

toddler wrote:
請問:像有些建設公司...(恕刪)


OO集團字樣的電費是由住戶支出,
但可以和建設公司收取一定金額的廣告費用,但其實不多,
可是晚上有朋友找的時候如果有廣告燈會比較好找。
基本上建商房子賣完就閃人了,
所有燈的費用都是住戶自付!

gnick wrote:
管理會還沒成立,只好...(恕刪)

管委會怎麼還沒成立?
不是快賣完了???

hunk6833 wrote:
管委會怎麼還沒成立?...(恕刪)


其實也沒說很勤勞的去追這件事,想說也還好,慢慢等囉。

hunk6833 wrote:
可是晚上有朋友找的時候如果有廣告燈會比較好找。

我想這個理由實在有些牽強。

hunk6833 wrote:
基本上建商房子賣完就閃人了,所有燈的費用都是住戶自付!

若是如此,我會在住戶大會或管委會提案,建議關掉建商圖騰的燈(一開始能請建商自行拆除該圖騰則更好),而頂樓或連排的裝飾燈則有條件的點燈(例如中秋、國慶、元旦之類的日子),或者至少能縮小點燈的範圍與數量。很多時候,藝術或誇飾只在一線之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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