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樓主是高雄市市民也是高雄市政府土地開發處處長吳宗明口中顛倒是非的刁民遵守mobile01有圖有真相的傳統 po上新的人權圖13年前 家父65歲95年5月交付土地參加高雄市45期自辦重劃經13年107年6月領取新土地權狀今年 家父78歲一張早已可以依法登記領取的土地權狀,一塊早已能夠擁有並且使用的土地,先在 土地開發處大官員說:「我們是依法行政」 下,次在 土地開發處公文:「…涉訟土地依法未能登記」 下,三在 重劃會公文:「…涉訟土地依法未能登記」 下,四在 重劃會公文:「地上物所有權人拒領補償尚未拆遷,以致無法辦理該地號測量登記…」 下五在 土地開發處公文:「…無法辦理地籍測量原因排除後,請重劃會依法辦理土地登記」下一次、二次、三次、四次、五次、、、誤導、矇騙、改口、推諉、拖延、、、官商合作編導監製的拖棚歹戲,延遲至今,參與自辦重劃的地主,本該依法登記的土地,終於得以完成登記。手裡握著這份權狀,心中有一絲的欣慰,以及更多的失望。謝謝律師從有限的文件中發現疑點直指問題秉持專業找出法律事實,謝謝議員要求主管機關釐清未辦理土地登記的責任歸屬,謝謝偵辦的檢察官,謝謝重視地主權益的地政事務所長官、承辦人員,謝謝願為小小市民發聲報導的新聞媒體記者,謝謝回應蓋大樓的廣大網友,爭取依法行政登記土地,這一路上,需要感謝許多許多人,謝謝大家!衷心感謝!〈鞠躬〉最後,想說的是,人民無知,是因為有心人士的玩法弄權掩蓋真相誤導視聽,致令人民無從得知。
geenhoho wrote:我是樓主遵守mobile01...(恕刪) 個人覺得應該請檢察官司法調查一下~我想土地被建商搶走,你們家可能不是第一個,應該也不會是最後一個。背後可能有更多弊案,話說高雄真是幸福城市。在那邊當建商應該很好賺,隨便劃一筆土地就變成建商的了。
may313 wrote:真是,恭喜!恭喜!...(恕刪) 豆豆3108 wrote:恭喜正義獲得伸張。...(恕刪) farmer886 wrote:恭喜恭喜!辛苦你了...(恕刪) 謝謝~~小小鯛滾入大海沒被八爪大魚噴墨窒息,萬分慶幸啊...yu.sheng wrote:個人覺得應該請檢察官...(恕刪) 高雄真是幸福城市,有政府在,至少建商是幸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