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話說元旦收假回到HAPPY小屋約莫晚間10:10,
此行家人帶了一個不懂事的兩歲小娃兒來同住,
由於小孩兒太過興奮而跳躍,吵到樓下的鄰居真是不好意思,,,

因為有小孩子,所以行李很多,,,

就在我們把行李搬到屋內,
東西都還沒歸位,前後還不到十分鐘,
管理員便打電話來通知我們被樓下投訴太吵了,,,

管理員說:『樓下的反應你們的腳步聲太大,已經好幾天了,很吵。』要我們注意一下音量,不要吵到鄰居。。。

雖然當下很不好意思但心裡又覺委屈,
我們很明白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道理,
所以幾乎沒有(除了新居落成)邀請朋友來家中小聚,
就是擔心吵到早休息的鄰居。
難得家人來玩,剛進門就被投訴,
新年第一天就被投訴,真的很沒面子!


住樓下的一定要這麼硬嗎?
難道偶爾一次都不能包容一下嗎?
還是你永遠都沒有被包容時候?
要投訴也不要誇大其詞!
明明我們連假不在家,說什麼吵了好幾天?



還是你遇見鬼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