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even An wrote:
每個縣市長心中都有自...(恕刪)
喔啦!!原來獎勵是這種用途,而且還有這種獎勵!! 以前都不知道耶!


聽起來就是有研究過喔
感謝Steven大大
感謝完大大
再來讓我很崩潰的時候又到了
wilsly wrote:
原來各項設施設備面積總和,等於法定總樓地版面積喔!!...(恕刪)
你連你自己在53樓po的公式都沒看嗎? 我幫你在po一次
第十三條 依本辦法及都市計畫法高雄市施行細則第二十二條規定設置各
項設施設備之建築物,其起造人或所有人應繳納回饋金,並納入高雄市永續
綠建築經營基金統籌運用。
前項回饋金計算公式如下:
一、五層樓以下建築物:
回饋金=[建築物依都市計畫法高雄市施行細則第二十二條規定所設計之容積
總和(平方公尺)×繳納時之當期基地公告現值(元/平方公尺 )/基地法定容
積率]×零點三。
二、六層樓以上及供公眾使用建築物:
回饋金=[建築物依都市計畫法高雄市施行細則第二十二條規定所設計之容積
總和(平方公尺)×繳納時之當期基地公告現值(元/平方公尺)/基地法定容
積率]×零點四。
你哪裡有po過各項設施設備面積總和
別人po的公式干你屁事? 我還很客氣地感謝人家糾正我過期的公式,坦承自己的過失。
你就好意思忙著拿別人的公式往自己臉上貼金?
而且我再次證明你根本沒想認真討論阿,或者不會數學,因為我很明顯算錯你也沒發現。
佛心建商??
你果然也不會閱讀。"為什麼回饋金那麼貴還有建商要蓋高雄厝",我也有把我的猜想列出來。
反正建商在佛心也肯定不會做賠錢生意啦,你要買就乖乖讓人賺吧,不讓人賺就滾遠點。
而且怎樣才算佛心? 合理價賺點錢你就說黑心,算你便宜你又要懷疑?
看你這種心態,很懷疑你做生意能不能做起來。
你連想要佛心的資格都沒有,還懷疑別人有沒有佛心? 佛看到都要哭了吧!
再來,你說
wilsly wrote:
但事實上咧!!!他們付的連你算的5/1都不到...(恕刪)
我再給你一次機會好了,1/5跟5/1差很多,你想清楚再打。沒有大腦可以用借的。
事實上?? 事實上就是你沒擺出證據他們到底付多少,根本只是用喊的,還喊錯。
連公式差別在哪你都搞不清楚。
連1/5跟5/1都分不出來,
你在53樓說你問過建商,卻還是說不出來這些回饋金問題
1.到底用甚麼公式
2.到底該付多少
3.到底有沒有打折,打幾折?
你就別一直說受教了,你根本不受教。我沒有,也不想要有像你那麼差的學生。
等你甚麼時候會算數學再說吧,我已經懶得回你了。
Fesmin wrote:
喔啦!!原來獎勵是...(恕刪)
首先是1/5 不是5/1
我蠢了
本文:
我的老天鵝呀!!!
你說別人糾正你的公式,然後自己又再代入『設計的總樓地版面積』=設備面積!!
然後又自己算了一次,然後再跳針建商繳了好多回饋金,一戶200w的鬼話
你知道公式錯了,也沒看你訂正算出來的數字,
反而拿著錯的數字,繼續鬼話
我的老天鵝呀!!948794狂呀
另外我公式指的
建築物依都市計畫法高雄市施行細則第二十二條規定所設計之容積
總和(平方公尺)
原來樓上這句就等於總樓地版面績!!我真他媽驚呆了!!

我的老天鵝呀!!948794狂,沒有最狂只有更狂
原來我從高雄市政網站轉貼下來的內文的錯的?
你要不要查一查22條規定是啥?再來?
你要不要查一查22條規定是啥?再來?
你要不要查一查22條規定是啥?再來?
你要不要查一查22條規定是啥?再來?
你要不要查一查22條規定是啥?再來?
你要不要查一查22條規定是啥?再來?
你要不要查一查22條規定是啥?再來?
你要不要查一查22條規定是啥?再來?
超他媽重要!!所以要講N次
另外,三句話不離罵人!!!
這種老師,我可不想讓他教!!
而且這種數學程度,我也不敢學、不願學!!
至於
1.到底用甚麼公式
2.到底該付多少
3.到底有沒有打折,打幾折?
這三個問題,你可以問建築師事務所,看他願不願意告訴你
如果不願意,那~~~怪我咧!!
黑暗魔法使 wrote:
看了這麼一大串的討論...(恕刪)
人總要有個開始嘛~
說實在的,我也一直很好奇為什麼沒有人來放大絕呢??
如果我是對的,那當然沒人會來放大絕。
如果知道我是錯的,我可不認為大家都放過這種盡情打臉的大好機會。你覺得呢?
不過沒放大絕的,我看八成都是偷懶,因為懶得算我對不對。
我又那麼敢嗆,好像超有信心算出來的東西是真的。
所以就都沒人放大絕囉。

jason917 wrote:
因為沒有人在意帶風向...(恕刪)
或者我告訴你為什麼,因為像你一樣的人不會花時間去證明我算的是錯的還對的。
反正只要跟自己不同的意見,只會說一句帶風向就回到自己的烏龜殼取暖囉~
說實在的你連貼上來要被打臉都沒資格。
wilsly wrote:
首先是1/5 不是5...(恕刪)
好乖喔,終於說出一點點實質的東西了,我期待好久。


雖然還要我提醒。

我就勉強回一下
你終於發現了? 現在才敢硬起來嗆聲阿~

建築物依都市計畫法高雄市施行細則第二十二條規定所設計之容積總和(平方公尺)
第二十二條 依高雄市建築物屋頂設置太陽光電設施辦法規定設置之太陽能光電設施,得不計入建築物之高度及容積。
被嗆那麼多次爽不爽? 不爽你自己算算看啊??
你說我沒訂正?? 我就是要看你到底有沒有真的去算啊,不然你沒算是在喊三小?
而且這樣的嗆更爽阿,誰叫你自己不算?? 不罵你罵誰??
你說我的數學差,那還要被我提醒的你不就。。。。。。

至於這三個問題,是你說過
wilsly wrote:
另外回饋金沒有你算的那麼多,這中間有很多眉角...(恕刪)
結果你還是沒說眉角是啥。
wilsly wrote:
今天打去問某間高雄厝的建商...(恕刪)
不是已經問過了?? 你不是有認識的?
你怎麼不造福一下大家?? 把數學擺出來自己算算看??
要讓大家知道合理價是多少啊??
當然,你如果是胡扯的話,講不出來也是正常。
回給biosuke
抱歉誤導到你了,這裡補給你正確的計算面積。
都市計畫法高雄市施行細則第二十二條規定
裡面說的 高雄市建築物屋頂設置太陽光電設施辦法
其中第五條
建築物屋頂設置太陽光電設施,同時符合下列各款情形者,得免
計入屋頂突出物面積及建築物高度:
一、太陽光電設施從屋頂面起算高度在四點五公尺以下,水平投影面積之和
在建築面積百分之五十以內。但其水平投影面積之和未逾三十平方公尺者,
得不受水平投影面積之和在建築面積百分之五十以內之限制。
二、太陽光電板水平投影面積占太陽光電設施水平投影面積百分之七十以
上。
所以如果100坪的地,建蔽率是50%,建築面積就是50坪 (不算獎勵)
建築面積50坪的50%就是25坪。但是不要全都用四分之一算喔,因為每塊地建蔽率都不一樣。
這邊如果有大大可以做實質的補充或糾正,我也很歡迎喔。
Fesmin wrote:
人總要有個開始嘛~...(恕刪)
早在約6、7天前,我早就寫私信給biosuke,說你的開頭就算錯了
跟本亂算一通,拿著設計的綠化、綠能的容積率亂套,不信你去問biosuke,
從頭到尾,自己亂算一通,大放厥詞!
說啥成本好高喔,建商5坪賣100w,回饋金200w(每戶)不是黑心喔!!
我不是說你的公式一開頭就錯了!!
怎麼自High到這種程度!!
沒有資料要算啥?
學你亂帶入嗎?
每個建案的設計的都不同,獎勵容積多少也不同!
折扣多少也不同!
沒有資料是要算啥?,我可不像你!!
再凹呀!!只扯:我有算喔!!你沒算,啊是在算啥東西!!
講到底,你沒有資料!!講那麼多!!切...
建商給的資料,我為啥要公佈!!
你去找一家建商請他公佈,我就公佈我的!!
這樣公平吧!!
先為你的鬼扯亂算道歉吧!!再凹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