框框以內當然才屬於你的車位..........
跟房子一樣,總不能邊間旁邊的空地,就是屬於邊間屋主所有的
管委會已經用常理作法,讓樓主先有優先使用權
其實前後任屋主的立場跟心態完全不同,吃瓜群眾們(酸民們)換位思考,
或許就能理解為何會出現這麼一篇看似不合理的文章

原屋主:本來只能停一台車,蓋好後發現,哇~原來直的停可以兩台喔,爽,賺到!

原PO新任屋主:兩台的車格都我買的欸,當初買房時原屋主就說附有兩個車格我才買下來的,現在卻要我買個月多付一台的清潔費?!

多出來的車格:一個人是撿來的、一個人是買來的,被多收錢後,那起毛子就差很多了
(我住嘉義這停車格租一個月都要兩千多了,但偏偏他弄在我家後院出去就是,很方便還是得住,
 而樓主的清潔費了不起五百塊有找,任誰都沒有繳不起的問題,只有服不服氣罷了)


那個車格整棟大樓肯定只有你們家認為那是買來的,其他一定也都是認為那車格根本不屬於你,只是被占用罷了

但樓主站得住腳的地方是,原始圖面車格就是畫斜的(假設圖面沒更動),大樓就算要依法收回歸到公有其實也很難使用

建議樓主,不妨跟管委會用原始車格就是斜的原因,理性地跟他們討論,看能否再加畫一格車格,當然一定不是無償,請他們多畫個車格就算花個20萬我也覺得不貴,但我覺得可以先從2萬跟他們談起

當然,事後也要起管委會對外宣稱那車格是花高價買下來的,這樣其他住戶比較不會不爽,那原始圖面去找麻煩

這車格有畫成,其實事後你要賣房子一定也是加分的,而且絕對超過你現在加的價,而且一次花錢買斷下來,也總比你每個月繳、會越想越不爽來的好
車位這種沒有權狀的東西,使用權只有停車格內,我認為不應該停兩台車,如果管委會願意只收清潔費讓你停,就不要得了便宜還賣乖,否則得不償失
會不會大樓的主委剛好也看到這篇發文?
會不會剛好其他住戶也都有看01的習慣,也看到這篇發文?


樓主真的好有膽! 都佔便宜了,還想發文質疑。
要是我,一定檢舉 (我是我社區的主委) 那是公共用地。
剛好我社區也在討論機車停車問題!!! 一戶2個機車位
(但因為小孩都長大了,一戶都至少3~4台機車) 目前住戶們協商+吵架中

有錢就買2個車位,買一個車位就想停2台車,你當別人住戶都是笨蛋嗎?
ParkerShow wrote:
其實前後任屋主的立場...(恕刪)


一般來說就算車位是自己花錢買的,
管委會還是會每個月收清潔費阿...

所以先不管這車設置合不合法,
停一台本來就是給一台的清潔費,
怎麼會跟買不買斷扯一起?
melson8888 wrote:
真好 只收清潔費 要...(恕刪)


買一個車位停兩台車,也太便宜...

管委會對你很好了,其他住戶知道的話

檢舉只是遲早的事.....
停幾台車就要收幾台車的清潔費全台灣都是這樣,你想抗爭成為那例外?
霸佔公共區域停車則是另外一個問題!
Gamestar wrote:
一班來說就算車位是自...(恕刪)



拍謝,沒住過大樓,我不懂大樓的運作,
如果其他住戶有車格就要繳清潔費,那樓主真的完全站不住腳了

但如果只有樓主需要繳這筆清潔費,那就有討論空間了,

雖然按常理繳筆清潔費就多一個車格能停真的滿爽的,但還是建議樓主還是要想辦法花錢把車格買下來,

不然就算每個月繳清潔費,之後有別的住戶不爽,想弄你,你一樣沒車可停
大大妳還是繳一繳的好,不然改天像我們社區一樣,因為車位不足,

畫了一大堆公用區來當車位,你就欲哭無淚了......

(一堆機車格也畫成車位....一些轉角也都加入)
suzuki272 wrote:
有異議的是 我的權狀上(圖四) 並無明確寫出
車位權利範圍為多少 所以這個問題一直延宕無解 我想瞭解這樣是管委會請求有理嗎?


大樓停車位無獨立權狀的,大多是「約定專用」
也就是停車場空間面積是屬用共有,而你只有那個原規劃好那個位置的「約定使用權」

後來停車格劃設方式更改,以及讓你多停一台車,都屬於「變更約定專用部分」的使用方式
其實都必須要經過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通過才可以的

管委會以再多收一台車的清潔費,「同意」你多停一台,是便宜行事,其實是已經違反條例了

關於約定專用部分的相關條文,可以參考內政部頒布的「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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