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gbvcchao wrote:
1.你還不錯,有帶看,我放了兩個月屁都沒半個。
2.我不是簽專任,兩個月結束後,我啥都不簽了。
3.後來仲介又來找我簽,我說免了,有客戶自己來找我,他說不行,一定要簽才能推薦...
我回他,"拉倒"。
4.我將會自己賣,貼591,而且註明免仲介費,直接將價錢回饋的下家,
此外我希望我的低價讓仲介很難玩(有賣沒賣一回事),因為整棟幾乎都是那家簽的。
就第3點而言
不是第一天出社會把,重要的事都要有契約保障,何況有契約都不一定有保障了
你要人家單憑你的誠信?換立場想你會單憑別人的誠信嗎?
你就自己賣就好了,如果有跟仲介合作應該要對雙方都公平要有契約保障
賣房本來就是要有機緣,才2個月而已!
如果嫌沒半個除了檢討仲介外,是不是也要檢討自己的物件呢?
何況你簽的是一般約!!
就第四點而言
自己賣還註明免仲介費.....
有人自己賣還收仲介費嗎?..這需要特別註明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