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肇因..只是''施工問題''...怎辦? [ 整理全球 氣爆原因 ]

一個內行人 出來講話了
果然 提到我說的兩個重點

@爆炸 /明火
@天兵 /業務過失

現在重點是 明火哪來的? 天兵是哪一些人?




疑似高雄氣爆禍首的李長榮化工迄今仍辯解與其無關,但一位長達15年工作經驗的丙烯業者接受新頭殼記者採訪指出,李長榮化工資料顯示,管線壓力一度上升至每平方公分約42公斤,他認為就是爆管洩漏原因,此時高雄民眾聞到洩漏氣味;又因為接著作保壓測試,造成壓力回堵,又沒派人實地沿線巡查,沒發現異狀,一直到管線內丙烯濃度已達爆炸範圍時,一遇明火,於12:00左右爆炸。

在中部丙烯業擔任二級蔡姓主管接受記者訪問時說,他透過新聞看到李長榮方面的說法,完全是外行人的樣子,令人氣得快要吐血,覺得他們真是該死。

蔡先生說,對他們丙烯業者來說,管線中的壓力通常維持在13公斤,壓力上升到42公斤,幾乎是不可能的事。但為什麼會這樣?

他推測,從7/28或29號李長榮化工在爆炸前最後一次收丙烯原料至日用槽完成,可能有一位「天兵」操作員或盤控員,將管線連通儲槽關閉(正常不可關閉)造成管線內液態丙烯被封存,因液丙烯被封存想要氣化,卻無法氣化,因液體不可壓縮,造成壓力開始上升,又因為長途管線一般不會設定壓力傳送器,所以沒人知道。

然後,7/30 20:30壓力上升至42公斤,管線超壓導致破管,高雄民眾聞到洩漏氣味,20:45李長榮需要丙烯,輸送前需先開啟儲槽閥門,此時廠內壓力傳送器立即收到42公斤異常高壓,隨後之後進行所謂的「保壓測試」,也就是「持壓測試」,洩壓至儲槽,壓力即驟降至13公斤。

他推測,此時盤控者沒有警覺,仍要求收料。然而三多路上消防隊一定有發現洩漏量有下降,因從原超高壓42公斤降至13公斤,但已經有了破洞,而13公斤壓力仍是很高,故持續洩漏至涵管。

蔡先生分析,此時盤控者發現收料不足,有懷疑洩漏,但作了外行的該死的「保壓測試」,此時,液丙烯快速氣化,壓力仍可維持13公斤,他們於是認定沒洩漏,只是流量計不準,可能還想要求儀電人員校正,隨後再要求華運再輸送,而未依正常處程序請現場人員沿管線巡查,直到夜間值班領班上班途中聞到丙烯氣味,到廠才告知丙烯可能大量外洩。11:50,才關閉閥門,但為時已晚,管線內丙烯濃度已達爆炸範圍,一遇明火,於12:00左右爆炸。

他表示,這證明李長榮操作人員完全沒概念,管線內是丙烯液體,它持續氣化洩漏,氣化速度大於洩漏速度,壓力是不會下降的,「我們廠內丙烯要排空,如果液體沒排空,用氣化洩壓,多久才會降?至少要三天,但以李長榮的管線長度,至少要1星期,甚至1星期可能還洩不掉。」他說,會下降,很可能就是已經外洩了。這也顯示,壓力42公斤是爆管洩漏原因,不是挖斷。

蔡先生說,一般遇到輸送異常處理程序,一定要請人員現場沿管線巡察,即使有十公里長也是一樣要親自走一趟。他認為,「李長榮的員工可能沒人知道他們丙烯管線到底怎麼配,從哪裡配到哪裡,足見,全廠員工都是外行;外行疏忽害死人,該死!」

他說,如果洩漏約4噸丙烯液體,體積將膨脹約1000倍,4噸等於4000公斤再用丙烯密度換算体積,再乘上1000倍,這些大量易爆氣體充滿地下涵管,等於安置地雷在整個涵管,爆炸只是時間問題。

4000公斤丙烯爆炸有多可怕? 蔡先生說,換算成20公斤瓦斯桶的話,等於是200桶,而且全氣化在涵管內,一桶瓦斯就可以炸翻你的家,何況200桶。他懷疑,洩漏量其實不止4噸。

蔡先生沉痛地說,李長榮應該立即停工的,「我們工廠管線破管火災,沒傷亡就被判停工,但李長榮還用槽車送料繼續運轉,「太誇張了。」
這種公司 從頭到腳都爛掉了
光看記者會 面對重大公安事件
有責任的企業決對會據實以報
就算全公司全部外行
別人指證歷歷總該有點羞恥心
還一直抱著錯誤觀念死賴
舌麼叫昨沒人通知他們有泄漏
自己狀況外 還怪別人
這公司 從董事長到小員公
要重新公安再教育才可復公才對

metta-sati wrote:
一個內行人 出來講話了
果然 提到我說的兩個重點...(恕刪)



這篇報導的正確性令人存疑 ~


別篇有討論到 :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638&t=4017322&p=14

metta-sati wrote:
那區 好像原本就是工...(恕刪)


有人才會有建設.才會有交通.才能聚集成城市..

依你先來後到的理論..那以後所有建設所需之徵收都不具合理性.都應該抗拒了是嗎?

都可以說我家在此30年了.憑甚麼因為人多要開路就必須把我家拆了??是這樣嗎?請問...

davidfrogtw wrote:
有人才會有建設.才會...(恕刪)




管線已經在那邊了

一開始就不該規劃 住宅在那

除非 要住的人 出錢 移管線


metta-sati wrote:
管線已經在那邊了

一開始就不該規劃 住宅在那
...(恕刪)



照你這麼說,那底下有管線的地方都不能蓋房子囉?

Miniritana wrote:
照你這麼說,那底下有管線的地方都不能蓋房子囉?...(恕刪)



理論上當然能蓋囉 ~

但是地方執政者換來換去 , 每個人的政治判斷都不相同 ....

像這次碰上陳菊 揚言把所有"危險管線"全部撤出高市 , 你能拿她怎辦 ?

失業率 石化中下游斷鏈每天幾億的龐大損失 , 在她眼中能比上自己官位嗎 ??



所以一勞永逸的辦法 , 還是要考慮復建國光石化囉 ... 當然前提是人家仍有意願投資才行 ~
metta-sati wrote:
管線已經在那邊了一開...(恕刪)


所以道路徵收也要看誰要過就要跟誰收錢嗎?

公共建設不是你想的那麼單純.

所謂的歷史共業不是簡單的二分法可以處理的~
metta-sati wrote:
一個內行人 出來講話...(恕刪)

davidfrogtw wrote:
所以道路徵收也要看誰...(恕刪)


這邊是在說 有危險性的 管線

你幹嘛混再一起談?


那我再詳述

有危險性的區域 不該規劃 人類住宅 商業 等等相關活動

就像我們不可以 在太魯閣 蓋帝寶 蓋科學園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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