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
因為小弟在去年(2008)一月買下人生的第一間房,
開心的住了一年後居然在今年(2009)一月接到市政府的公文,
文中表示小弟住家後方的圍牆侵占到後方鄰地(420cm 長,4cm寬)
因為這土地原本是市府的地,現已標售給民間私人,
因為我們(我和鄰居一共六戶)的圍牆越界,妨害市府點交,要求我們修改圍牆。
後來我們要求建商去協調,不料建商的姿態甚高,導致協調破裂,
轉而要求我們配合變更圍牆。
因此我們住戶必須自力救濟來處理這個問題,有幾個問題想請教,
希望版上的專業大大可以幫忙指點迷津。
1:我們擁有合法使用執照(圍牆也有記載其中),如果圍牆越界當初使用執照還是會過關嗎?
會不會是地政丈量有誤?
2:建商的說法是當初確實是依界址興建,可是沒有保留界址。
我們要求建商再申請其他公正單位再鑑界,可是建商回應"民不與官鬥"。
請問是否有可能地政有量錯,可是不願承認,所以再鑑界還是說我們有越界?免得自打嘴巴?
3:鑑界是否會因為基準點不同就會有不同的結果?
如果是、可以要求第三公正單位用別的基準點量嗎?
4:民法物權篇提到"圍牆不是房屋本體",所以不適用於民法796條。
可是圍牆下方的地基跟房屋本體是連在一起的,修牆勢必會動到地基。
(因為家裡一樓的地面比外面的空地高)這樣我們住戶可以主張說這樣會動到房屋嗎?
5:我們住戶可以向建商要求因為這個錯誤導致我們所付出的成本嗎?
包括:申請再鑑界、律師談話費、結構鑑定評估...等
==== 4/19 更新================================================
先謝謝各位大大的回應。
目前最新的情況是:
1:我們有請教法律上的專業人士,其表示:
越界是民事糾紛,如果協調不成只能請求法院強制執行,市政府不能強行拆除(沒有法源)
2:由上一點來爭取時間,尋求對我們有利的事證。
目前的方向是:在申請建物所有權的時候,地政不是都會來量,
怎麼會當初量都沒事,現在卻有事。
想以此主張是量測誤差。不是房屋所有人故意越界。
不知道有沒有這方面的專業人士可以指點一下。
以上先謝謝各位大大的耐心看完全文。
悲情的屋主
maxboss wrote:
如果真的有佔用到土地
那是一定要還的
就看你和建商怎麼橋
如果建商太機車
那就不要自己去拆硬是給他佔用
讓那建商去申請強點讓他多等半年~一年
等到法院強制點交再說
怪手讓建商自己去叫~你就不用花錢了
如果不小心拆到你家房子還可以告建商(恕刪)
看不太懂您寫的東西
不知您是不是誤解樓主的意思了?
房子在在去年(2008)一月就買了
現所有權人是樓主
樓主的圍牆占據公有地
今天公有地標售出去
市府站在出賣人的地位
本有義務交付無瑕疵的土地給得標人
因此該探討的是
市府有無公法上之執行力
逕行拆除後點交給買受人
此一部分的點交應該不是指法院點交
拆除部分跟原建商沒有太大關係
頂多舉證後的損害賠償問題
如果佔用他人土地後被拆除
這拆除費用還是可以向樓主要的
怎會不用花錢?
jchong wrote:
1:我們擁有合法使用執照(圍牆也有記載其中),如果圍牆越界當初使用執照還是會過關嗎?
會不會是地政丈量有誤?
2:建商的說法是當初確實是依界址興建,可是沒有保留界址。
我們要求建商再申請其他公正單位再鑑界,可是建商回應"民不與官鬥"。
請問是否有可能地政有量錯,可是不願承認,所以再鑑界還是說我們有越界?免得自打嘴巴?
3:鑑界是否會因為基準點不同就會有不同的結果?
如果是、可以要求第三公正單位用別的基準點量嗎?
4:民法物權篇提到"圍牆不是房屋本體",所以不適用於民法796條。
可是圍牆下方的地基跟房屋本體是連在一起的,修牆勢必會動到地基。
(因為家裡一樓的地面比外面的空地高)這樣我們住戶可以主張說這樣會動到房屋嗎?
5:我們住戶可以向建商要求因為這個錯誤導致我們所付出的成本嗎?
包括:申請再鑑界、律師談話費、結構鑑定評估...等
問題1.2.3.等有專長或是其他實務介的人解答吧
不過問題2部分個人認為在現階段找所謂的第三公正單位是沒有太大意義
未來如果有行政訴訟的話或許還有其實質的意義
問題4.個人以為圍牆由於不是主建築物的部分,理由也太過牽強,未來如果確定越界,也很難以此為主張
問題5.建商如果無法舉證當初確實依據地界建築,而有過失,理論上應可請求相當的損害賠償,不過律師談話費、結構鑑定評估這二筆費用個人認為是非必要支出,很難請求成功,頂多只有拆除及重建的損失請求
Formosa Trail wrote:
如果佔用他人土地後被拆除
這拆除費用還是可以向樓主要的
怎會不用花錢?
基本上現在樓主並沒損失
(圍牆越界樓主賺到,被拆還可以要求原建商把圍牆復原因為是建商疏失,
而且還可重新丈量土地是否正確,如果變小了還可以要求建商退錢,
這也表示樓主家的公設變小,怎麼算都不虧)
(圍牆如果沒越界都然啥事都沒有)
其實這很簡單
就算鑑定出來是圍牆蓋錯了
樓主當個死硬派硬是不認
再次申請丈量或是上法院之類
死拖硬拖就算最後敗訴
建商也必須認列這段時間的投資損失
如果你是商人在重新丈量後基本上也可以猜出對方打算拖
那你會花點小錢去拆牆還是花時間去和對方磨
(就算拆要錢也是原建商付錢,因為建商蓋的時候蓋錯不是樓主蓋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