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最近與銀行貸款220萬準備買一間中古屋
在去年的12月底及時送件申請營建署的貸款補助方案
當初送件時市政府的窗口小姐表示~
大概要等3~4個月會通知是否通過~
若通過會給一張好像公文請我們拿去給貸款銀行
現在的問題是
1.我目前還沒告知貸款的銀行(是政府配合的銀行之一),目前已經對保了,我有申請這個政府補助方案,因為我也不確定是不是有這個資格了,那我是否應該要先告知銀行,還是假設通過後再跟銀行說就好,這樣是否會有什麼違約金之類的。
2.聽說2月會有什麼零利率的補助方案,我現在是跟銀行簽一年的寬限期,到時候2月,我還能夠辦理政府2月份的補助方案嗎?若我申請後,跟我原本去年底申請的營建署貸款補助是否有衝突,可以兩個補助方案一起使用嗎?
麻煩了解的大大給答案了~十分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