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房市交易價格
http://www.land.moi.gov.tw/chhtml/property.asp?cid=830
1.買賣雙方簽訂買賣價格(屬債權契約),只有買賣雙方知道實價.
2.為了辦銀行貸款,買方申辦時可能會送出實價,也可能為提高貸款金額,再跟賣方簽訂有折讓的價格,如買賣600萬,再附上一紙折讓100萬元(實價500萬),折讓單不會送銀行。
3.再由代書去地政事務所辦理登記,登記書上買賣價格是物權價格(公告地價),與市價有一段差距。
所以買賣可能有3種價格。
4.因為地政機關掌管公告地價及公告現值,依規定須訪價,一般就來辦理代書提供價格,再參酌上次公告價格做調整,至於代書提供價格就會送到地政司彙整(不要期待地政機關的公務員會親自訪價),所以價格是真是假就不知道了,一般如果是透過有品牌仲介,因為代書要賺買賣簽約費,買賣雙方簽訂實價契約時,代書會在場,代書可能知道實價,代書報給地政機關可能會接近實價(靠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