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住已經半年了,由於房屋有些小問題未解決
所以尾款10萬未給,房屋跟土地權狀都在建商那裡
但是建商卻是態度不積極,聯絡他們總是要來不來
請教大家該如何處理比較好?

建議把當初的合約先看清楚付款及交易的內容,
因為如您說的只剩尾款10萬未付的話都付了約9成的費用了,
房屋跟土地權狀的所有權應該是屬於消費者吧!
(這個部份可能要尋求法律諮詢一下會比較好)

廠商態度不積極的話,我會建議到法院提出存證信函的動作,
必竟我已經把房屋的錢都付到只剩尾款10萬了,憑什麼不給所有權狀呢?

總戶數約38戶 問了隔壁鄰居都跟我一樣 所以應該不在少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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