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了房子,好心讓前屋主暫放傢俱、私人物品,但一陣子後因需要整理居住,卻找不到前屋主人了.真不知道應該如何?懇請諸位大德給小弟一個意見,感恩!

電話不接,賴不回,單身一人無其他家人可聯絡…….若存證信函寄了不收,而後需將其物品清除,那天出現了,回過頭來說我侵占該傢俱物品怎麼辦?傷腦筋?
這有點麻煩...
家中房子之前租人也是房客沒錢落跑,結果留了滿屋家俱!!

也是失蹤好久找不到人,還好後來有電話聯絡上,房客口頭同意讓我們處理掉家俱才圓滿解決~

以下這篇新聞希望對你有幫助!!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forum/20120602/3427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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