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一年多後管委會成立.也都在800多元 後來管委會開始作節能工作.地下室局部換LED燈泡.電費下降到700多元
當然從900多元降到700多元 覺得有感! 認為LED燈泡換得值(當然換裝一筆費用也不少).當時LED廠商掛保證 一定會省電費有感!
自此我就沒在注意公用電費的項目.實際要付多少.通常總繳費看一下.
剛剛整理一下繳費單據.(基本都保留一年的單據 然後整理汰舊留新).發現去年的電費繳款單105年(3月底~5月底計價 六月繳費)

590元的公用電費!

今年的電費單 106年(1月底~3月底計價 四月繳費)

分攤電費降到50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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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都一直認為公用電費都是700多元算是常態了.剩下500元!真得認為節能省費不是沒法作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