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部分可能要麻煩原PO想辦法調出當初申請建照的藍圖看此樓梯是以逃生梯申請還是室內梯申請。如果是以逃生梯申請,呵呵~就要探討窗戶是誰裝上去的建商還是管委會?這種事如果硬要以法規追究,當然是不行,但很多事小弟認為法規是死的,人是活的,只要無傷大雅之事就還好,畢竟生活上所有事情都要百分之白遵守法規,我想那背後成本會很高。想想高雄式二段式左轉以及台南市紅燈右轉,真要追究,這些事情都不合法。其實我想不懂的是,為什麼有些人遇到事情第一時間都想到適法性,的確法律很重要是用來保護我們,但不是所有事情都是如此,我們是人是可以保有彈性(如同逃生梯加裝窗戶這事,個人覺得無傷大雅,但有些事情就是不可以違法例如前幾年食安問題,有些添加物就是不可以添加)講這麼多,聽的進去自然聽得進去,聽不下去就還是如此。
再補充一下:有時候跟這些人討論事情,會發現最後只是因為自己面對高房價的無能為力那種憤怒的情緒轉換成憤世忌俗,認為所有建商都是劣質建商甚至像這種大雨天可能有些版友家裡有些滲水,這些憤世忌俗的網友就大作文章仿佛所有人所有建商都對不起他。以上只是我個人單純想法,從來沒有要針對誰,也請不要高潮甚至在這爭的你死我活,失了風度。
直通梯有分室內或室外安全梯 和 特別安全梯要看當初申請時消防避難設施的規畫才知道如果當初申請的是室外安全梯依據防火避難設施及消防設備第97條內關於戶外安全梯內有解釋(四)對外開口面積(非屬開設窗戶部分)應在二平方公尺以上。所以如果對外開口在2平方公尺以上他屬於戶外安全梯是戶外的關鍵就不能裝窗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