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有疑問抵費地出售的最終盈餘(回補所有費用與成本後)為什麼是繳納市庫?這跟平均地權條例所規定的不同吧?平均地權條例:重劃區之抵費地售出後所得價款應優先抵付重劃總費用,如有盈餘時,應以其半數撥充實施平均地權基金,半數作為增添該重劃區公共設施建設、管理、維護之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