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恕刪) ........................
謝謝大家!
謝謝!! 謝謝!! 謝謝!! 謝謝!! 謝謝!! 謝謝!!
3萬就當丟了吧~免得買了一個坑,錢投進就回不來的坑!
屏東房價的確是亂喊亂拱賣不出就加價的亂像~沒有工作機會少子化的典型小都市
3.40年超過還可以賣幾百萬的你以為屏東是哪裡?高雄還有一點藉口讓他騙一下,屏東這種買了就難甩手的地方

屏東目前中古房產已經近瘋狂,上一手接手120下一手開價398,
上一手250稍整理一下開788(硬是要打臉良群)不要懷疑,還是近40年或近50年的...還不是重建喔!
3萬當作小教訓,慎挑仲介..朋友近期也有在屏東看過中古屋覺得開價的確可以5.6折砍(看地段)
大武就用力殺,崇蘭就7折往下談(視屋況),千禧大概7.5有點硬的狀態下讓他繼續擺放
逛過屏東一遭的朋友也知道巷內近百坪的比比皆是,不要當代宰的羔羊

慢慢找自己喜歡的.真要在屏東定居.真要是找不到自己喜歡的
我要是你會選擇買地自建!
vampire2567 wrote:
上個月,內人由同事好友介紹,認識在屏東市台慶不動產 和平自由加盟店 方姓世文房仲;看中一位於建興南路段 緯城大樓,開價298萬房子。
2016/2/29,直覺該屋況本身條件不佳,尚需一筆修繕費用整修;原想以底價217萬元請該方員代為斡旋。但方員極力建議以250萬價格、方便與買家討價,並口頭承諾定會再以更低價格成交!又允諾如我買方於期間無意再購買,即可退還金額。基於朋友情義,先行與對方簽立「不動產買賣意願書」,當下便交付3萬元現款為斡旋金,以3/7為斡旋期限。
2016/3/3 方員以通訊軟體LINE告知內人:買方已同意賣屋,並已收納3萬斡旋金。隔日小弟親致電方員確認,是否與當初立約承諾不一致?方員卻回覆並無此說法,僅依所簽立之意願書條文行事,絕口不認所允諾事項!當下即表明要立刻結束斡旋,方員回覆如此要拿回3萬元斡旋金,已無可能...
以下這五個字 真的應該請管妹置頂於所有需消費之討論區
投資一定有風險,申購前應詳閱官員財產申報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