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看看第六頁的第十八條
另外我也在mobile看到有人分享在別縣市買預售屋,後來外觀不一樣的討論串
建商說「廣告只是供雙方在銷售時的參考,並非買賣契約的內容,如有出入,一切以買賣契約為準。」
以下是其中一版友的回應:
可以跟他說. 這條已經是違法了. 這個契約是無效的.
可以google一下 "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貳、不得記載事項
一、不得約定廣告僅供參考。
另外
還有在另一個論壇,同樣是預售屋外觀問題
以下為專業的律師回應:
基本上建設公司應該會有展示預售屋的”模型”,所以外觀與模型外觀有落差的話,是可以依此為理由主張解除契約。「材料」不同則與建材相關,如果使用的建材不符合契約約定內容,您還是可以依此主張解除契約或減少房屋價金。


個人積分:2分
文章編號:54974453
小惡魔新聞台
為提供您更優質的服務,本網站使用cookies。若您繼續瀏覽網頁,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s政策。 了解隱私權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