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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38095561
建築使用執照跟 建設公司倒了,還是代銷公司,還是中古屋,新屋都沒關係好嗎!
建築使用執照在辦過戶時,只要跟代書說一聲,就可一起辦了
對他們來說只有幾拾元規費而已
「使用執照」為建築物經建管主管機關檢驗建築物合格後,
發給准許(合格)使用之證明。上面記載建築物基本資料及法定用途,
記住建物使用執照"是"副本"
不要被呼弄成"拷貝"影印本,那是差很多,
合法的房屋仲介及銷售公司都會付上
1.建築物使用執照
(平常用不到,到你要賣房時,買方要求時就需代書去申請,手續費約3000元)
2.房屋現況說明書
如沒有給可去房屋仲介工會或消基會檢舉,由他們報政府機關處罰,
房屋仲介,銷售公司,營業員,經紀人都會有問題的
反正你不是第一個,也不會是最後一個,權利是靠自己爭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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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38170470
同時也要感謝國際大鎮的英明抉擇,因為至少在目前,國際大鎮(或泰業)與東山河可說是魚水共生的關係。
很高興看到在熱心的住戶積極溝通爭取,而國際大鎮也善意回應下,基地台的問題獲圓滿解決!
門口被圍,相信不僅裡面的住戶不便,國際大鎮的業績一定也大受影響,因此強烈建議是不是該再次併肩抵禦外敵,而不是在門外看熱鬧?
近日在電梯中看到管委會的會議記錄,有關被圍的部分決議擬向法院申請假扣押...一般大公司都聘有法律顧問,能否和他們公司協商提供法律諮詢服務,或共同分攤部分處理費用?
還有,社區能否永續經營,管委會體質健全與否是關鍵,我也因此而搬了幾次家。每次看到電梯裡公告出奇高的修繕費用,總讓我擔心那天管委會破產,東山河變成荒煙漫草、斷垣殘壁...難到管委會的委員們不懂得"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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