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屋上法院抱怨文...司法改革

ace ventura wrote:
感覺你的律師不是沒跟(恕刪)
建商買賣契約內建造明定樓高3米4,實際卻短少超過10公分以上這也叫誤差,這誤差還真小,蓋小小民宅的小小建商都沒這麼誇張,更何況還是寫知名北部建商,設計錯誤跟施工錯誤還要買戶承擔,真是笑話!樓高短少超過10公分以上不到3米3,建管還核發3.4米的使照更是胡扯蛋,建管到案說是沒注意到誤發,問他說現場驗收時量測多少?說他忘記了,還說建商有來變更使照了!那請問請領3.3樓高的建照跟買賣契約差了10公分以上你也能接受?擺明建商違反契約再先卻拿不實3米4樓高使照要求人家付款履約,不然就要沒收人家總價15趴!那他違約在先是不是也要賠15趴呢?一棟樓高契約建照只有1樓6米其他都是3米4,蓋好確有6米.3米4.3米5.3米3我還真是受教了!所以3米5的賺到,3米3的自己吞嗎?換成是你你也會吞下去嗎?擺明違反契約再先卻不管怎講都是購屋者的錯!這樣的判決叫公平!向建商提出異議要求先拿出建照跟使照文件澄清樓高問題從未獲得正面回應,只說因為設計漏了設計露臺防水,所以做完防水發現露臺高過室內,所以直接在室內地坪加10公分然後露臺地面還不平還高過室內地板,其實整個要用文字說玩真的太多了!只是我在看其他賣屋者開庭有感而發!我的還在拖著一直等不到開庭!我相應該是要選舉了怕現在曝光搞大影響選情吧!建商有錯就要認不是一職賴的!建商要建立名聲要很久!要砸招牌短短幾分鐘!我們也是好好溝通!顯然建商還是要賴!所以我們只好一步一步來為自己討公道!
brianhsu wrote:
每次看到有人推陪審團(恕刪)
我的單存想法是想說有陪審團,人多或許就不會發生恐龍司法,不過你說的也對,這些陪審團也未必專業也會被收買,那看來司法改革真的不容易了!
TSZ wrote:
感覺律師沒跟你討論清(恕刪)
建管疏忽核發不實使照!卻一直不願說明!我只能告建管發照人員不是嗎?因為建管也知道這現況是達不到核發使用執照的,萬一東窗事發他會有責任,但是建商如果不取得使照會延遲交屋要賠償!所以先核發在修改,協調會還拿3米4的使照在說嘴!堅稱樓高都是3米4沒有變更!根本就是一家沒誠信的建商還一直在騙購屋者!我想只是要把感想說出來不是要來筆戰的!若大家覺得不合意請直接略過就好!謝謝大家給我的建議跟指教!我也是受益良多!只是誰遇到這種事難免心情不好!畢竟它是幾十塊的東西可以就這樣算了!
brianhsu wrote:
每次看到有人推陪審團(恕刪)


光一個可以讓 OJ SIMPSON 這個殺妻前美式足球明星 完全脫罪的陪審團制度就可以讓人失去任何期望和信心
有錢就可以不要做牢 這是美國人自己深刻的共識
美國律師也被一般民眾看成 為了錢可以無視任何職業道德的鯊魚 (陪審團就是被律師操弄12個小學生)

這還是美國 一般公民對法律的了解和認同是台灣人的10倍
陪審團放到台灣 恐怕整團都是恐龍
sunoil wrote:
建管疏忽核發不實使照(恕刪)


還是那句話 如果你的律師還不知道如何讓你告"正確的人" (以你的例子應該是建商: 詐欺或房子商品瑕疵)
你應該要換掉律師
還是你只是問免費的 根本沒找?
sunoil wrote:
最近因購買預售屋問題(恕刪)
能不上法庭不生訟才是福氣.個人曾以證人出庭礁溪房屋糾紛,我是對台灣司法輕衊的,當法官宣讀我的義務,作證不實七年以下一年以上徒刑,我舉手發問,法官背後的天秤是0度水平嗎?為何在台灣作證不實為何刑度比詐騙販毒還重,不過幾十萬的訴訟比例原則為何?法官回頭看了一下天平,又想了一下說這是遊戲規則,他也沒辦法.自認口才口條比起建商菜鳥律師好太多,一個兩小時的庭光我發言就一個半小時,控方住戶除了手握建商申請原始藍圖,數次協調結論的錄音檔文字檔,契約內容與實際差異........盡量不去觸及發照單位,以免節外生枝,建照,使用執照是如何核發的,你我心照不宣,這是........沒必要去觸及.當然住戶勝訴,但要拿到完整賠償金還有一段路,台灣的民事訴訟就是這樣啦,建商一案一公司雖逃不過法律追朔,卻是不顧商譽的手段.所以一生不觸及司法才是幸福美滿的,否則光是生悶氣就少活好幾年.
CS_TANG wrote:
能不上法庭不生訟才是....
作證不實為何刑度比詐騙販毒還重.......(恕刪)


其實是你不瞭解司法制度
在法庭做偽證 在全世界都是"非常嚴重"的犯罪

因為 一是 "故意詐欺欺騙" 二是 "藐視法律/庭" 三 是 "妨礙司法"
一個做偽證 至少觸犯上述三項犯行 加一加 1-10年其實不算重

法院運作就是靠證據和證人
如果大家都說謊做偽證
法院就不要開了
所以千萬不要做偽證
很多法官都會判 做偽證 最重刑罰
不管原案是多小的案件 法官絕對會殺雞儆猴
ace ventura wrote:
還是那句話 如果你的(恕刪)
謝謝你對我的文章給的建議!我其實遇到一位蠻好的大法官退休老律師 ,就等開庭審理!唯獨已拖了半年多一直等不到正式開庭,參與著其它購屋者的庭的感想而已!也非常感謝你能夠有耐心的看完我的發文給我建議!
CS_TANG wrote:
能不上法庭不生訟才是(恕刪)
我想沒人想上法院!但是遇到這樣的建商從開始到現在都是謊話連篇!最少我努力過要把辛苦錢拿回來!也到法院上上昂貴的一課!這就是人生!
要上法院打民事官司就要有花大錢的心理準備!樓主你打算花多少錢打這場官司?這個預算很重要,如果你要爭取的是上百萬的賠償,多出十幾二十萬其實是有必要的。

打官司就是花錢花時間,就是有錢判生無錢判死的最主要因素。以前看那些大老、財團好像犯法不用坐牢,其實他們都花了不少錢打點律師與法院,人家花了好幾百萬痛不痛?但是為了勝訴或是免坐牢,這些錢都是要花的。因為花的不是你的錢所以你不會痛,看人家上法院很輕鬆,你要告的建商也是出了不少錢請人來跟你進行司法戰,你如果沒有足夠證據也沒有好的律師幫你,當然對你不利。法官有好有壞,當年判阿扁有罪的可以判馬英九無罪。我認為阿扁有罪該定罪,可是馬英九也有罪卻被放過,這就是法官的心證啊!像阿扁那種人那麼有權勢都可以在司法戰敗陣下來,我們一般人又能如何?

這次陳師孟要調查判馬英九無罪的法官你有關心過嗎?輿論與司法界都認為這是破壞司法獨立性,我可不這麼看待。司法界認為自己是獨立超然,就沒有資格說監察權受執政當局影響,大家都是五權憲法下的平行單位,憑甚麼司法官可以不受監察權監督。法界要不認這筆帳就訴諸修憲把監察權從憲法裡拿掉啊!司法本來就該改革,法官跟我們一般人一樣沒有多高尚,沒有人監督導致當上法官就躲在保護傘下任意妄為。你的權利受損我只能說同情,希望司法可以變得更公正平時請多關心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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