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iori wrote:實在是不太需要去證明(恕刪) 如果照你說的你在台北買四間都是小坪數, 貸款可以八成正常合法情況之下, 是絕對不可能而且小坪數台北不好貸別人講二句話, 你就要賭很大嚇唬別人就少來這套了還幾萬份雞排咧你哪位阿?請問你有那個價值嗎?你有四間, 權狀拍上來資料擋住大家就閉嘴了權狀都是丟在家有甚麼麻煩的
就是這個限建令,讓宜...(恕刪)~不是限建令,是民國50幾年訂定的羅東都市計畫保護區“禁“建令。更好笑的是內政部委員問說當年劃設保護區是保護“山坡地”還是“水源地”?結果都不是,羅東最後3%的土地就這樣莫名其妙被禁建了50幾年。每次一到選舉就說要開放,選完就沒下文,真的把宜蘭縣民當次等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