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哀.台灣廠商仿冒ipod Shuffle 化名 Spuer Shuffle

看了大家的回應,覺得大多數的人都是從道德的角度來看 Super Shuffle 抄襲/仿冒 iPod Shuffle 這個事件。可是不知道有沒有人從經濟的角度來看這個問題?對於一家公司來說,它的最終目的就是利潤,不談政治,不講道德。今天世界上每一家公司都是為了賺錢而存在,不論 Sony、Microsoft 或 Apple 是多大的公司,他們的目的和資本額一百萬的小公司都一樣,就是要以最少的成本賺最多的錢。商業道德只是大學教授教來爽的,而且所謂商業道德也不過是用來包裝一家公司,誘導消費者因為道德的原因去買它的產品。

既然每一家公司都是為了利潤而活,那 Super Shuffle 其實就達到它的目的,今天它就以最少的成本,達到最大的行銷效果 (雖然是負面的,不過古人有曰:There's not such thing as bad press),進而試圖獲取最大的利潤。因此雖然 Super Shuffle 有被 Apple 告的風險,不過在那之前它可能已經在各地出貨,而賺到的錢也以各種名義及管道轉移,最後 Apple 告倒的公司不過是個空殼。

今天大家覺得只有台灣公司才會做這種缺德的事嗎?那就大錯特錯了。舉個例子,Kodak v.s. Polaroid。十幾年前 Polaroid 拍立得因為好玩實用在美國大賣,Kodak 看了眼紅可是因為專利的關係沒有辦法切入那個市場。這時就有人獻計給 Kodak 教它就直接仿冒 Polaroid,Polaroid 如果告 Kodak 的話就由律師團在法院以各種名堂拖著,同時以低價傾銷的方式侵蝕 Polaroid 的市場。最後 Polaroid 當然告贏了,可是在那訴訟的期間 Kodak 已經賺進了大把的銀子,扣掉律師費及敗訴賠償還是狠狠的削了一筆。
哎 台灣社會就是這樣 社會結構不夠大 消費沒國外多
應該人少可以控制品質 卻因為大環境之下 權勢弄人 專業知識不受尊重 抄襲仿冒四起

少數人愚弄多數人 不好的可以瞎掰硬凹成好的 好的可以反為不好的

今天見這產品 一眼可知是仿冒品
還要講出無恥在哪 這些人才知道自己無恥在哪
無恥 仿冒別人產品
同理心 相同在台灣這國家的人
國人仿冒盜製竟然還說很好 完全沒有羞恥與同理觀念 老師教給你們恥的觀念在哪啊?

有羞恥心的人 一看見這產品會想到的是台灣 台灣的名聲 會說的是 出國怕被知道是台灣人 台灣在國際社會又多一汙名 洗刷好久海盜王國又浮現國際
無恥的人 會說仿冒的好 仿冒的妙 又可以賺多少錢了

真無恥啊

flygbr wrote:
哎 台灣社會就是這樣 社會結構不夠大 消費沒國外多
應該人少可以控制品質 卻因為大環境之下 權勢弄人 專業知識不受尊重 抄襲仿冒四起

少數人愚弄多數人 不好的可以瞎掰硬凹成好的 好的可以反為不好的

今天見這產品 一眼可知是仿冒品
還要講出無恥在哪 這些人才知道自己無恥在哪
無恥 仿冒別人產品
同理心 相同在台灣這國家的人
國人仿冒盜製竟然還說很好 完全沒有羞恥與同理觀念 老師教給你們恥的觀念在哪啊?

有羞恥心的人 一看見這產品會想到的是台灣 台灣的名聲 會說的是 出國怕被知道是台灣人 台灣在國際社會又多一汙名 洗刷好久海盜王國又浮現國際
無恥的人 會說仿冒的好 仿冒的妙 又可以賺多少錢了

真無恥啊


畢竟曾經是海盜王國...
要重新做人不是那麼簡單的事情
不過不要灰心啦
靠仿冒求生存的利潤相對微薄...
以我週遭的情況看來, 大部分的廠商都已經遷廠去大陸了
沒有一點實力是無法留在台灣的
再過幾年應該會改善
現在也只能看開點...
flygbr wrote:
哎 台灣社會就是這樣 社會結構不夠大 消費沒國外多
應該人少可以控制品質 卻因為大環境之下 權勢弄人 專業知識不受尊重 抄襲仿冒四起

少數人愚弄多數人 不好的可以瞎掰硬凹成好的 好的可以反為不好的

今天見這產品 一眼可知是仿冒品
還要講出無恥在哪 這些人才知道自己無恥在哪
無恥 仿冒別人產品
同理心 相同在台灣這國家的人
國人仿冒盜製竟然還說很好 完全沒有羞恥與同理觀念 老師教給你們恥的觀念在哪啊?

有羞恥心的人 一看見這產品會想到的是台灣 台灣的名聲 會說的是 出國怕被知道是台灣人 台灣在國際社會又多一汙名 洗刷好久海盜王國又浮現國際
無恥的人 會說仿冒的好 仿冒的妙 又可以賺多少錢了

真無恥啊


有些台灣人就是這樣,只不過一家小公司模仿一家公司的一樣產品,就擴大為出國會很丟臉,在國際社會又多一項汙名,真是小題大做。

若覺得那家公司那麼萬惡不赦,就去他們公司抗議。有些人只不過在這邊提出了不一樣的看法,沒有跟著搖旗吶喊,那就是很無恥?

jwave wrote:
其實小弟覺得這個產品應該不是什麼盜版品或特A品。

因為兩個東西的功能並非完全一樣。
他有錄音和FM,apple的沒有。

我覺得他應該算是抄襲的改良品。
把Apple沒放進去的配備都放進去了(不知總體效能好不好)

這東西應該不算盜版或是破解XP,因為功能上不盡相同。

算是台灣廠商另一件抄襲的商品而已。


Paul500 wrote:
.....................
盜版也還事小,是非不明就事大了


jwave wrote:
........................因為大家都有根深蒂固的觀念認為『外國和尚會念經』『外國月亮比較圓』的想法........................


引言過長恕刪...............

我是沒買過 Apple 的產品啦!畢竟窮光蛋一個,實在吃不起 Apple

我也認為 MIT 的產品我們應該要支持,而且在這邊發表敗家心得的,只要是 MIT 的,哪個不是先來個特寫,然後大書特書一番
可是這樣的公司,這樣的產品與這樣的做法就完全不值得支持。

當然,在商言商,這樣的商品還是會有人買,功能比較強又比較便宜。
就跟盜版光碟的市場也很大一樣,要不然萊德那些公司吃什麼?

別說這不能算盜版,盜用別人行銷的成果稱不上盜?

當 Apple 砸大錢做行銷後,消費者買了這個好像是 Apple 的產品後,一但發現作何感想?
消費者會不會有被騙的感覺?會不會反過來怪 Apple 沒保護好自家產品?


沒錯!一家公司最重要的是賺錢,其他的道德還是什麼都是騙人的!
我也不記得是誰說過這麼一句話:企業不賺錢是不道德的!
因為一家企業必須養活許多人,必須以賺錢為最高指導原則

但是也不能將道德完全拋棄,要不然組織一家搶銀行公司就好啦!哪家企業的 EPS 比得上它?

道德拋棄的結果,就是一堆黑心商品,黑心商品可以說它資源回收再利用啊!
但他不會說這個商品是回收的,就當新品賣給不知情的消費者,如同變種的詐騙集團一般

沒錯!我認為這樣的行為也像詐騙,因為它可以讓消費者因為一時不察,買了這台假 iPod


好的 MIT 的產品我們應該支持與鼓勵,但是支持與鼓勵這樣的產品,跟支持與鼓勵詐騙集團是一樣的!
支持與鼓勵不是盲目的,若我們支持這樣的產品,那也就是鼓勵台灣的企業放棄研發,專心模仿


另外,外國和尚不一定比較會念經,外國月亮也不會比較圓,但是如果我們要抄作業,是找功課好的同學抄呢?還是找準備死當的同學抄?
所以這家公司根本一開始就認定『外國和尚會念經』『外國月亮比較圓』

有志氣的台灣廠商,會認為外國和尚不一定比較會念經,外國月亮也不會比較圓的廠商,會努力的研發,想辦法幹掉外商,而不是做得很像,然後看看是不是能搭個順風車,好好的撈他一筆!

而且這個根本就是外觀做得幾乎一樣,企圖用來欺騙不知情的消費者。

這件事當然要從商業角度看
而且從商業上判斷它的錯誤更甚於道德面
道德面來說
這種抄襲產品不會對蘋果造成多大損害,
因為放在國際市場上這種東西沒人買
對消費者也不會,因為消費者是在知道它是假貨的狀態下自願選它
唯一比較大的問題是它會抹消別人對台灣產業走出國際的努力

從商業面的話那可有的說了
你冒家今天推出這種定位產品
把自己市場鎖死在小範圍

許多消費者不願買ipod因為不認同它的定位
他們會去買功能多又便宜的產品
而認同ipod定位的消費者不會買一個仿冒品
因為他們要的就是風格和生活品味
真正注重風格和生活品味的人不會選抄襲品
因為抄襲本身就是極端沒品味的事
何謂品味??
“將自己的價值判斷投射在身邊事物“
你認同何種價值判斷,就會選何種商品
你認同單純卻獨特、認同簡約極致、認同貼心使用經驗
會選ipod
你認同CP值、認同成本效益、認同實用主義
會選一般七合一MP3
但如果你想要自己的價值判斷(我要品味)提升,
卻仍用自己過往的價值判斷(我要便宜,我對抄襲的“沒品味性“不在乎)
就會選擇一個抄襲的有品味的外表而又比較便宜的產品
反應出你的價值判斷

這樣的消費者當然也形成一個市場
但不會大,首先商品利潤不會高
產品週期也短,獲利會有限,
初期運氣好是能為小公司帶來一些足夠成長的利潤
但公司當發展到一階段時
一定面臨開拓市場的問題
這時會遇到的可不只是瓶頸,
而是由消費者認知所牢牢構築難以突破的玻璃天花板
你過往所經營出的“品牌形象“會讓你欲開拓的消費者
絕不接受你的東西

再來會發現自己公司研發能力和行銷能力因為一直習慣抄捷徑
而根本沒有累積,無法擔負成長的任務
你冒家賣的可不是擦屁股用的衛生紙
而是帶來使用樂趣和品味的消費性電子產品
市場和消費者會一直成長到不接受低品味抄襲品
你要怎麼辦?

你冒家成立時準備經營多久?
一年嗎?
如果是,這種經營法是對的
如果不是,三年後大家等著看這家公司在哪裡

看所有商業經營
有沒有一種案例是全然違反商業道德卻全然賺錢而且可長可久的?
除非你是黑道,但黑道不是我們要討論的點

在商言商,
台灣小老闆還要這樣小市場小利潤小眼睛小鼻子到何時才覺悟啊?

對 只不過一家小公司

一家小公司就可以破壞台灣的名聲 不用管他人投資多少錢經營品牌經營的半死
摧毀他人多年來建立的國家精品形象 然後海盜王國這名詞又再度被憶起


就功能性的討論來講 是沒有啥有恥無恥的關連
但在於仿冒 說仿冒的好會去買 明明知道是仿冒品 這樣很無恥 沒有說錯
【iBook真好用】【win的缺點為何會被牢牢記住 一次又一次 Mac的缺點為何會被遺忘 優點價值遠大於缺點】
好吧!我承認我實在是太無聊,太沒事幹了,沒事還真的從Google找到的討論給他連過去

http://headlines.yahoo.co.jp/hl?a=20050311-00000029-zdn_n-sci

然後我又不懂日文,只看得懂一些英文跟漢字,於是........

........iPod shuffle激似............台灣.............

喔!台灣這兩個字看得我頭皮發麻!

kkevin1018 wrote:

有些台灣人就是這樣,只不過一家小公司模仿一家公司的一樣產品,就擴大為出國會很丟臉,在國際社會又多一項汙名,真是小題大做。

若覺得那家公司那麼萬惡不赦,就去他們公司抗議。有些人只不過在這邊提出了不一樣的看法,沒有跟著搖旗吶喊,那就是很無恥?


問題是…這個廠商已經丟臉丟到國外去了…
明明是抄襲(連平面廣告也抄)還跑去參加CeBit,這不是丟臉是什麼?已經搞成這樣子了還叫“小題大作”?

問題不在於自己人批評自己人,或是“嚴以律已”,而是在於這家廠商的“心態”實在可議!
我想大部份的人都無法苟同這種行為,所以接二連三的發表對這家廠商的嚴辭批評,這樣叫搖
旗吶喊嗎?這樣是小題大作嗎?

做出這種事的廠商自己不覺得可恥嗎?錯就是錯了,再怎麼樣也是錯!
貓兄您好(雖然您自稱兵器,但小弟還是擅自作主稱呼您貓兄,請別介意)
小弟看過您的文章後,可以歸納出以下幾點(如不妥請指教)
1.台灣廠商自己惡搞自己。
2.台灣廠商抄襲出來的產品不好,因為沒有辦法『總體設計』
3.您以網友見面的例子說明台灣廠商更應該痛罵!

小弟想針對您所指教的各點詳細回覆,但順序上可能無法完全依照本意,也請見諒!
1.就你所舉的例子來說,小弟本來是不想回應的,因為根本是污辱女人的例子。您的想法是『約好和女網友見面』『結果被室友冒名頂替出席』『女網友和室友打泡了』『你沒有』『所以這個室友超賤』『因為本來我以經處心積慮設計好要跟女網友打泡(純性愛)』『結果殺出程咬金,被室友捷足先登』『室友先搞過女網友,而我沒有』
您具這樣的例子小弟認為您是根本把女人當性愛工具。女網友被人先搞了,如何?只有你能搞他喔?他不能自己決定要跟冒名的搞喔?因為你很容易被人家冒名而不會防範。先被人家搞過了,你就不想搞了?是這樣嗎?標準處女情節。OK,就舉例不當的部分,因非本文討論重點,小弟只點到為止。

2.您舉的例子和本文談到的兩件產品及兩家公司的情形不一樣
首先IPOD已經上是一段時間了,有不少忠誠的消費者,所以舉例應該是:
『A室友已經和女網友X搞過幾次了,B室友發現X很辣,也想跟他搞,所以某日穿著跟A相同的衣服冒充是A去和X約會,然後跟X發生性關係』,這樣的例子才會和本文提到的情節相仿。

3.就2所示的情節可能嗎?這種情節應該只會發生在電影或小說裡面吧?
首先,A和X已經認識過也搞過幾次了,B怎麼可能僅憑著『和A一樣的穿著(或是偷看A的聊天記錄得知談話內容)』就把X給騙了?除非X是智障或是B約X在某賓館打泡而且約定見面時不講話、不開燈。這樣或許B的詭計可以得逞。
引伸到本文提到的產品,台灣廠商的目的客戶難道是已經有IPOD或shuffle的客戶嗎?不可能吧?
台灣廠商鎖定的客戶應該是『沒聽過apple shuffle』或是『聽過但還沒買的人』吧
也就是說,B應該不會笨到要去搶X,而是要學習A如何從網路認識辣妹的方式,進而自己去任是一些可以打泡的網友


其次,倘若B的長相和A不同,僅平相同穿著就能騙到X,真的很難想像。
如果B是A的孿生兄弟,加上相同的衣服,那倒是有可能騙到X。


接著來說,如果B是A的孿生兄弟,要去騙X,除了穿著相同的衣服外,應該還要去找一些A和X的相關資料,例如聊天話題、隱密資料,雙方興趣嗜好等等,才可能騙到X。


問題來了,B如何找到這些資料?
入侵A的電腦是一種方式,跟蹤雙方約會是一種方式、趁著AX一起出遊時當電燈泡偷偷挖掘資訊(HACKER社交竊密法)。然後B取得了足夠模仿A的資訊,在某日天時地利的情況下,騙了X,進一步搞了X。

這時候該罵的人有兩個(其實小弟認為三個人都該罵)A跟B
為何要罵B?因為B太賤了,從道德層面來說是顯而易見的,所謂朋友妻不可戲合況是自己老哥的女友?
但是本文提到的台灣廠商是這樣嗎?(太笨了吧)
他是大刺刺的,還是偷偷摸摸的去搶那些『已經有apple shuffle』的客戶嗎?
顯然的,不是。他應該是抄襲shuffle,然後打算吸引『沒見過apple shuffle(甲客群)』或是『見過apple shuffle但是觀望中,還不想買的人(乙客群)』。

針對『甲客群』而言,台灣廠商以抄襲的方式吸引他們確實造成APPLE損失,因為甲客群對APPLE來說應該是一塊容易搶奪的市場(APPLE強而有力的行銷)。

但是就『乙客群』來說,乙客群雖然也是APPLE要爭取的客戶,可是乙客群有一些自覺,認為APPLE好是好,但是有一些地方含無法接受,所以還在觀望中。這時候台灣廠商的產品正好可以利用其價格及功能上的優勢(小弟猜的),提供乙客群消費者新的選擇機會,讓乙客群消費者可以自由決定要不要買『有品牌的shuffle』。
雖然台灣廠商以不正當的方式(在此小弟不談是不是違法,否則離題)可能搶到一些乙客群的客戶,但是對消費者來說,必經是好的,因為有競爭者出現,讓APPLE在特定市場中不具有獨佔地位,APPLE為了挽回消費者(如果他想要的話),必然會採取一些動作。很有可能會對消費者的優惠更多。

4.為什麼我覺得A也要罵
既然A想要維持和X的打泡關係,A就應該避免別人取的得相關資訊,例如電腦加裝防毒、設密碼、不讓B知道自己和X的一切作息約會內容。想維持,就要做一些事情阿?要不然X又不是A的私人物品。

引伸到文中提到的APPLE公司,APPLE如果覺得shuffle是粉好的產品,就應該花大錢把shuffle的相關技術、外觀申請綿密的專利保或或是其他法律保護(我想他有),這樣以後才告的動別人。否則,你不保護自己,省這個小錢,等到仿冒品犯濫以後再用『301』搞死『全部台灣廠商』,逼台灣政府幫你抓仿冒。這就是霸權心態。所以我SHAME on American.

5.所以囉,小弟認為雖然他也賺到一些錢,但是『罵台灣廠商也不必太激烈』,畢竟,犯法的是他自己,但是他已經為部分消費者提供新的選擇機會,讓市場出現競爭。

6.小弟雖然覺得抄襲不好,但是業界不都馬東抄抄,西抄抄然後就出現一個新產品。
抄的好的『以後』會被認為是改良,你也會忘了他以前是小偷起家
抄的不好的,就是海盜了

7.小弟並非台灣廠商的業代,也請網友勿做人身攻擊!
網路是言論自由的地方,小弟只是分享一下心得!
moble01是個好地方,所以小弟常來這裡而已。




汎用貓型兵器 wrote:


jwave wrote:
其實沒必要這樣諷刺啦!
只是不要一開始就把台灣人自己扁的那麼低,氣氛應該會好一點!




正因為是台灣廠商,自己人更要嚴正批判
因為他損害的是全體台灣人的利益!!!
某些有心的廠商用有限的資源發展品牌
意圖在國際上為台灣產品艱苦殺出一條血路
卻被這種垃圾惡德短視商人扯後腿

板上有些言論認為外國大廠也在抄來抄去
為何只批台灣廠商
我必須不客氣的說那是一種鄉愿無知的說法

無知在於
產品的設計簡略來說是元素的選擇和元素的詮釋
就算你是抄(就算選擇相同元素),只要在詮釋的手法上有不同
就不會被明確只為抄襲

因為產品設計是“整體機制“,當你想抄別人的東西
卻因種種因素(成本技術功能市場等)在細部詮釋上做了點(5%)更動
你以為這只比原設計不好5%
可是那是錯的,因為破壞人家的“整體機制“
根本不成樣,出來的東西會只剩50%不到或更低
有點sence的廠商就會知道,他唯一能做的就是自己補足一套“整體機制“
用相同的元素和相同的切入點,但不同的詮釋方法完成另一套“整體機制“
當這個設計完成,他就脫離抄襲了
因為他已完成另一套“整體機制“
剛才舉的那些例子(汽車設計)全都是這樣
那個不叫抄襲

如果你不想這麼辛苦,唯一能做的就是完全照抄
可是如果照抄,那就問題很大
那是意圖盜取他人努力成果,這是“冒家“被狂批的原因
就像你若跟沒見面的一位網友聊的很來,很用心跟她對談
逢年過節禮數不少,噓寒問暖無微不至(廠商花在品牌經營商品設計的心力)
終於她答應見面進一步交往(消費者願意花錢購買),但被你室友知道
你室友冒你名號,穿你衣服搶先一步跟她見面搞上床(低賤廠商仿冒設計盜取他人品牌經營的成果)
你如果還能說“不要一開始就把自己人扁的那麼低,氣氛應該會好一點!“
那我真的服你!!!!!!
這就叫鄉愿!!!!!!!
不然,我強烈質疑一直為冒家辯護的jwave就是“冒家“的業代!

看到這種廠商已經夠氣人,還要看到這種鄉愿無知的發言
若是全台灣都這樣,真是叫人絕望
幸好並不是,所以誠正呼籲所有不認同這種行為的網友
大聲說出你們的心聲和不滿
讓所有台灣廠商知道這條路行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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