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unes 不是 iPod 的原罪, 使用者的心態問題

.......

to reymond
這...本來就隨你高興買不買
但是台灣才多大才多少市場
你不爽買世界上買的大有人在
你說不好用世界一堆人還是用的很爽
他還是目前市佔最高的
一定要講這麼白才懂嗎 =.=
而且你根本就搞不懂我想表達啥 ? XD
只能跟你說沒有100%讓顧客滿意的東西
真要挑骨頭只要看不爽哪邊都挑的出

to bodtf
....我亂扯 ?
拜託...灌那些不是完整安裝的一部份 ?
還是你不用裝只光用XP光碟就算完整安裝...
哎哎哎...

to hiysuki
要能拖拉放不就要一般能讀得到
你想...有可能iTMS輕易的容許你隨意到處拖拉放
而大唱片行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
唱片數位化是風潮..但是完全無保護的數位化一定會被供應商詬病的

我又多嘴了....



botdf wrote:
之前也看過有使用者這麼說, 但是轉為ID3 2.4後還是亂碼, 後來直接轉為unicode, 變成更長的亂碼, 這還不打緊, 因為精彩的在後面, 因為iTunes自動幫我整理資料庫, 所以存放檔案的資料夾跟檔名也跟著變成是亂碼, 只見一首一首mp3變成毫無意義的檔名.

真是好樣的iTunes, 幸好Windows上面還有備份.


我朋友的作法

他用的是 Windows 上的 iTunes, 把音樂全選後, 一口氣全部轉成 2.4
之後再把音樂拿到 mac 上時, 都沒有出現任何問題. 我猜想, 您應該是傳到 mac 上後 才試著轉ID3的吧? 先在 windows 上轉好, 應該就可以了.
botdf wrote:

Kimisawa wrote:
MAC, PC 雙平台的 ID3 很容易....通通轉成 ID3 2.4就不會有亂碼了, 完全不用 third party 軟體


之前也看過有使用者這麼說, 但是轉為ID3 2.4後還是亂碼, 後來直接轉為unicode, 變成更長的亂碼, 這還不打緊, 因為精彩的在後面, 因為iTunes自動幫我整理資料庫, 所以存放檔案的資料夾跟檔名也跟著變成是亂碼, 只見一首一首mp3變成毫無意義的檔名.

真是好樣的iTunes, 幸好Windows上面還有備份.


...我一轉就ok連亂碼沒有 ...呃....
個案? 共同問題 ?
先了解 ?

我是用FTP轉檔案到Mac ... 然後匯入再選2.4 ..就ok哩...
至少目前還沒看到問題就是了

說實在這種big5, unicode的問題
就像有些人用櫻花...碰到unicode or JIS就......也才有所謂的補完計畫
...該怪誰..說不清..
iTunes ? 用big5的中文XP ? 用unicode的OS X ?
很多時候在大環境作業系統沒法變的情況下..自己要去學習或找方案解決
而不是就是一句濫...
但是unicode 是趨勢...這問題在未來以unicode為核心的Vista完全取代XP後..
也許就會減少吧

Raymond wrote:

對不起,您的論點,我有點不能認同。付錢買合法音樂的平台很多,至少我二十年來購買的上千張 CD 算是合法的吧! 如果我將這些音樂用 Windows Media Player 複製到我的 PDA 中播放算合法吧? 不用 iTunes 匯入,不用 iPod 播放就非法? 用 iTunes 與 iPod 就合法? 如果我將非法取得的 MP3 用 iTunes 匯入 iPod 就馬上就地合法囉?

您所指的大部分使用者,應該不是指台灣的使用者吧? 而是國外 iTMS 開始營運地區的使用者,這些使用者有第二種選擇嗎?


您買的CD是正版當然合法的情況下
但如果你要備份CD, 那要分幾個層面:
1. CD(沒有防拷)備份成CD--->合法
2. CD(有防拷)備份成CD--->屬於破解防拷機制, 違法
所以這裡產生了一個問題-->合法備份的權益呢??-->法律沒有保障備份的權益, 所以只能拿去退貨
3. CD(沒有防拷)備份成MP3--->可能合法, 也可能違法
a. 就音樂本質而言, CD轉MP3, 並沒有改變歌詞與曲調, 純屬合理備份--->合法 (美國跟大部分國家都認定以這樣方式為合法)
b. 就技術而言, CD轉MP3, 已經將歌曲壓縮與複製, 已屬重製行為, 需著作權人同意--->所以這樣行為是違法
--->目前是就a做從寬解釋, 如果IFPI不爽的話, 就可以以b來告
所以MP3或WMA並沒有真正被賦予合法的定位

在台灣而言, Apple已經跟各大唱片公司簽授權合約, 所以iTunes應該算是合法轉MP3的平台(來源是正版CD), iPod只是撥放裝置已經在法律上是合法, 如果你的MP3來源不是合法, 放到iPod也不會變合法.

對於iTunes而言, 合法音樂來源只有iTMS跟正版CD, 因為台灣沒有iTMS, 所以合法來源只有正版CD, 以我提的3.a的情況是合法的,那Mediaplayer跟Realplayer等有DRM的軟體也可以算是合法轉MP3或其他格式(如WMA等)的平台.

如果以3.b來解釋, 等於說在台灣聽MP3跟WMA是違法, 所以目前只是做從寬認定而已, 沒有像其他國家確認這類格式跟CD是一樣而賦予合法地位.



這個論點也有問題,只要 MP3 來源合法,不複製給他人,又能夠提出購買證明(CD),請問何罪之有? 難道只有等 iTMS 在台灣開業,我們才有救?

這答案可以說是對的只要台灣有合法授權的MP3來源
一定都有著作人或其代表授權
MP3就是合法


只要你的MP3是合法的
iTunes就很好用
這就扯的更離譜了,我想,您要表達的是... 在 iTMS 購買合法音樂, 透過 iTunes 功能強大又好用的 tag 管理, 結合 iPod 對 AAC 授權音樂的控管播放,更能顯現出 iTunes 的好用與優點。


是的~~~~~~~~


小弟粗淺的認知很簡單,只要對 MP3 工具多花些時間學習與善加應用,沒有什麼 iTunes 功能做不到的。差別則在於各種工具對媒體的分類與摘要出發點不同。

工具無罪, 但P2P軟體例外


1. iTunes 主要以非階層式的屬性摘要(metadata/tag,就有如圖書館的書目)來管理媒體,而不用階層式的目錄結構(就有如圖書館的書櫃)。使用者無法使用自訂的目錄結構來儲存、管理、與瀏覽媒體,只能用 iTunes 提供屬性結構的方式。

這樣才能做DRM管理啊, 而且metadata也是未來資料管理的方式, 好處是簡化管理跟搜尋, 連MS都發展WinFS.


2. 一般工具則多以階層式目錄結構為主(因為與作業系統儲存檔案方式相同),但也都支援非階層式的 Tag 屬性摘要 (誰說 Windows Media Player 做不到,不方便,願聞其詳)。

一般來說, 這樣方式比較難做版權管理, 很難管控MP3的使用人數


使用者可以選擇自己喜歡的方式來儲存、管理、與瀏覽。目前小弟就是用 Windows
Media Player 來管理,二者方法並用,彈性很高。但還不至於以宗教般的狂熱來推銷與強辯,畢竟,人千百種,各取所需何必強求?

只要有合法來源, 怎麼管理都OK


工具好不好,在於使用的人,沒有絕對的好與壞。我相信有很多人 不買 iPod,是因為 Apple 非要 綁 iTunes 的關係,但很少人是因為 iTunes 不好,才拒買 iPod。

這也要看工具合不合法, P2P軟體還是不合法啊
我相信也有很多人因為iTunes跟iTMS買了iPod
而且Steve P. Jobs也說過"消費者也有其他選擇啊, 只不過都選iPod"

因為要方便做版權管理, iPod必需跟iTunes綁在一起
當然Apple也加了一些商業的考量
阻止了Realplaye與iPod相容

不過台灣向來立法從嚴, 執法從寬
所以大家就放心聽MP3吧
頭一次在政治文裡回與政治文無關文章被停權~~~~

botdf wrote:
flygbr wrote:
在蘋果上 有很多軟體硬體不是蘋果寫的 問題也很少 為何出事少?系統穩定
在win上 也有很多穩定的軟硬體不是為軟自家的 為何還是出事情?系統不穩定
像PHOTOSHOP iTunes nVidia ATI等等大廠寫出來的軟體驅動程式 還會不穩 那是他們寫的爛嗎?
相同的軟體驅動程式 這些大廠在蘋果上寫的特別好 所以蘋果問題少?
少來了 一切就在於基本 系統穩不穩定


問題在於, PC的規格複雜, 千千萬萬廠商製造出不同的軟硬體, 不同的軟硬體有更多種排列組合,
XP必須要通殺通吃, 反觀蘋果, 什麼東西都是自己的, 自己先把硬體規格鎖死, 然後自誇系統穩定 ? 最簡單的例子, 就是去看看無線網卡, 要的話, 自己去跟Apple買三四千的無線網卡跟藍芽模組, 沒錢的, 自己去買 D-link 某支無線網卡, 後來呢? 出了tiger , 驅動程式在mac就掛了. 出了driver for tiger版, 還是掛, 後來有新版, 倒是可以work, 但是跑起來2266, 還有人目睹當機畫面. 看看前面講的ram也是, 裝了非原廠的ram, 看有多少人掛過.

單純歸咎於軟體面, 驟下結論是缺乏說服力的.

這真的不能不跳出說句話了
真正封閉的是Windows,你想想微軟的系統,能讀HFS嘛?
Mac卻可以讀寫FAT32,讀取NTFS

再說,很多大廠的產品只對Windows做最佳化,有多少大廠對Mac比較在乎?
蘋果已經很盡力在把自己的系統和市面上的產品相容了,蘋果已經很努力了
整台蘋果電腦,說穿了只有CPU不一樣,其他都可以相容PC

我不想要筆戰,不過你的想法真的很奇怪...
ipod + iTune 對我是相當不錯的組合, 目前還想不到那個mp3 機子配軟體可以打敗它的. 它, 不是神話, 但是是一個黃金組合.
flygbr 和 continuum:

1. 今天安裝 OS X 放一片 CD 進去就可以安裝,是因為整台電腦都是 Apple 做的。今天我的 Sony/Dell/Compaq/Toshiba Recovery Windows CD 放進去,也是直接就可以安裝,從來都沒你們說的需要什麼設定。不需要修改 BIOS,不需要修復系統,不需要特別安裝完後刪除舊系統。今天你們拿 Windows 給光華牌的電腦出來比較,那我也可以拿以前 Mac System 6 給 UMax 電腦出來比較。說真的,安裝瑣碎度不輸給 Windows!基準就不同了,真不知道為什麼你們可以比較的這麼高興。

2. 莫名失效,呵呵~暫時還沒發生過,所以不便討論。軟體失效,最好 OS X 沒發生過『Application Unexpected Quit』,系統異常,為什麼我的 OS X 開了 iPhoto + 2 x Office + 5 x Safari + iTune + PDF 後,即使關掉一兩個,速度也開始變慢?喔!?就准許 OS X 使用 Virtual Memory 而不准 Windows 使用?系統失效,我想『我愛蘋果』版也不少蘋果人重新安裝過 OS X...

3. XP 抓不到硬體,是『XP』本身沒有內建驅動程式!如果妳買 Sony/Dell/Compaq/Toshiba 等電腦,我就是不相信『XP』會抓不到任何一個 Sony/Dell/Compaq/Toshiba 安裝在上面的硬體!如果妳真的要比較光華牌電腦 + Windows,請等到光華牌 + OS X 出來後再來比較(應該快出了。當 x86 版本一出,預計三個月內會有光華牌 + 盜版 OS X 出來)。否則請『『『『『單純』』』』』比較 Sony/Dell/Compaq/Toshiba + Windows。

------------ 以上離題,抱歉 --------------


另外,關於 iTune。我覺得難用斃了!可是也覺得好用斃了... 很矛盾吧!好用是好用在很多小細節 Apple 想的到,如利用 Tag 去管理 MP3,Shuffle 能力也比 Winamp 好多了,而且再購買音樂時非常好用。不過難用方面,是難用在修改 Tag 以及在 OS X 上會自動重新複製一份到 Music 檔案夾裡頭... 現在暫時還不知道如何取消這個功能...
Dear snowmen,

您可以選擇 " iTunes > 偏好設定 > 進階 "

然後把「歌曲加到資料庫時,將其檔案拷貝至iTunes Music資料夾」取消打勾,這樣就可以了哦!^^

Dear Vincent Lin

非常感謝,修改好囉
我只有PC 沒有 MAC,我同事告訴我Itunes 很好用,可是我試了以後,很難用,馬上移除,
**** 幾天後去"X櫃"唱KTV ,中了一台"iPod shuffle" ,給老婆用, 老婆如果不能
用,我是"死路一條"所以認真使用, 但安裝移除了幾次,還是覺得難用

**** 直到有一天我不小心選擇了 " 顯示瀏覽器 " ,才開始喜歡使用iTunes
*****我姐在幫忙我整理3000首硬碟內的Mp3後,已經開始在將一大堆的CD轉成Mp3,
因為喜歡iTunes ,我姐去買了 iPod,

****如果沒有充分瞭解就去對一件事下評論,我決得不合適, 每個人的習慣不同
喜愛也不同, 但是如果有人問我iTunes好不好用,我會告訴他,"真的好用",iTunes &
iPod真是絕配,
"iTunes 因iPod而生 , iPod 因iTunes而更上一層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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