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廠商抄襲iPod Shuffle的Super Shuffle

外觀設計屬於專利的範圍(新樣式)而非著作權, 故Apple有無先行申請專利是很重要的.
讓市場去決定.便宜又大碗...是一般臺灣人的心態..
買蘿蔔還要送根蔥...

那..我買光華外面的大補帖..好了...
人家也是憑勞力在作生意..賣的東西也跟原本的有點不一樣(加了破解).

套一句全民大悶鍋裡..張名清的說法:無聊..下流..呸...釣魚臺是屬於我們祖國的...
(以上是電視名人錄..非挑起筆戰之說法)

市場決定是沒錯...便宜又大碗也對...
但是是要在憑實力的情況下..不是搭順風車...
還硬扯說自己的東西比較好...

或許他的東西真的比較好..也可能不違法....但是這是道德感的問題...
不扶老太太過馬路..看到老太太跌倒不理會..這也不犯法阿...

勿以善小而不為, 勿以惡小而為之...

海盜王國可能只是一個名稱..對台灣人本身..不痛不癢...
但是被叫小偷很光榮嗎??

--
抄一點點叫類似..但抄這麼完整的還是少見...
加了點東西就叫創新??

dragon96 wrote:

以我消費者的立場
一樣的功能一樣的質量我當然選價格低的啦.
產品就是要開放競爭.才會有進步
還是一句老話 市場決定一切




那你對於「贓物」的看法呢?一台原價好幾百萬的雙B車,只要花不到十分之一的價錢就可以買到「贓車」,真是價廉物美啊,所以為了消費者著想,國家應該廢除「贓物罪」,讓產品開放競爭,讓市場決定一切??
難道今天台灣廠商出了一台汽車
長得跟BMW的汽車一樣,

但是前面的藍白廠徽改成黑白廠徽,
然後跟你說,我們只是外型一樣,裡面可是百分百獨立研發的喲~~

大家都會買去買??還直說好便宜??!!

砌沙成塔,毀於一旦阿~~

刑事局不是很會破獲LV盜版集團?!該出動了吧~~!
美國專利跟台灣不太一樣, 在美國應該只有發明專利. 外觀設計應該是屬於智慧財產權的範圍.
何況, 台灣很多小廠商都是買別人的晶片組, 晶片組侵犯專利的部分比較少.

我想廠商敢賣, 敢拿去參展, 就應該要有一定的本錢. 接下來就看看雙方法務人員交手了. 我想 Apple 應該有辦法打贏官司吧!




台灣產品辛苦想擺脫的形象,
又因為這事件而沈淪了。
個人的小利,群體的大弊...

dinobotta wrote:
台灣什麼都學..
最近有個網路遊戲的廣告~名叫刀X--X劍
裡頭的內容就是抄日本惡魔獵人的廣告
人家原本很有意思的廣告~被翻拍成看不懂的廣告@@
受不了...................
還有很多綜藝節目也是
學什麼料理東西軍~寵物當家的一堆
生活魔法家也變成了智慧王.................
自己的國家都這麼糟蹋了
還能怪誰.........


我還聽過更離譜的
國內有某個偶像團體的專輯封面抄襲某日本知名團體
受到大家的抨擊 該偶像團體的團長居然說了一句
「抄襲沒什麼,看你敢不敢」
有人說要支持國貨 支持本土藝人 可是這樣天下一大抄
跟本走不出自已的風格 這樣叫我們怎麼支持下去?
台灣屬的出名號的廠商不只茂嘉,不知道各位大大有沒有印象聯強也是出了一款,整合主機加上液晶螢幕可以將鍵盤折疊在一起的桌上型電腦,跟SONY之前的簡直一模一樣只差在MARK而已,也是引起大家的討論(好聽叫做討論啦事實是什麼大家都知道),結果記者訪問聯強的總裁杜書伍,這位杜先生也是大言不慚說沒有抄襲,全部是聯強"研發部"自行研發的還介紹研發部的主管出來說明,哇勒!!
以前對這位杜先生觀感還不差經過這件事後,完全破滅也很看不起聯強

聯強這種台灣屬一屬二的大型資訊商,也做出這種事情總裁也是這樣厚臉皮,無異給大家莫大的鼓舞啊
最好笑的大陸人敢說台灣仿冒,笑死人了
cosmitephil wrote:
flygbr wrote:
每次講到iPod Shuffle你就很激動捏
有人講到iPod Shuffle+iTunes好用
你就反駁一定要用別家的產品
iPod Shuffle有多爛就有多爛 不要買
優點都不講 缺點狂批
你不適用 別人可愛的很
我不是很晚才來01的 早之前唯獨文中國娃娃跟幾個人硬凹狂批 你可是有插入一角的
明知是抄襲的產品還會去支持
要筆戰 自己去慢慢去批吧 別老調重彈 沒FM沒錄音電池損耗 想點新的吧


我何時把IPOD shuffle說的一文不值了!?
我有支持抄襲產品嗎!?


嗯~~這也可以算是品牌形象的實例吧~
不管個人或是公司產品的形象都是在看倌或是消費者的心中慢慢累積而成的

這也就是知名企業會視品牌形象為自己的命脈,不惜花費重金就是想傳達好的訊息到消費者的心裡~如果企業只是想以投機的心態來贏取大眾的目光~最後賠上的是辛苦累積的成果~當然,假如有的話
http://blog.roodo.com/appleseed

tatoung wrote:
台灣屬的出名號的廠商不只茂嘉,不知道各位大大有沒有印象聯強也是出了一款,整合主機加上液晶螢幕可以將鍵盤折疊在一起的桌上型電腦,跟SONY之前的簡直一模一樣只差在MARK而已,也是引起大家的討論(好聽叫做討論啦事實是什麼大家都知道),結果記者訪問聯強的總裁杜書伍,這位杜先生也是大言不慚說沒有抄襲,全部是聯強"研發部"自行研發的還介紹研發部的主管出來說明,哇勒!!
以前對這位杜先生觀感還不差經過這件事後,完全破滅也很看不起聯強

聯強這種台灣屬一屬二的大型資訊商,也做出這種事情總裁也是這樣厚臉皮,無異給大家莫大的鼓舞啊
最好笑的大陸人敢說台灣仿冒,笑死人了


唉!台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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